观韬双碳观察 | 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2025年6月刊
作者:蒋则谢
责编:李慧文
观韬双碳观察是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中心聚焦“碳中和与碳达峰”及环保领域的月报,从法律的角度解读最新的双碳政策及环保案例,并提供相关的评析。
一、最新政策速读
1. 上海碳普惠正式上线
6月25日,“碳路先锋、绿动未来:2025年全国低碳日·上海主题宣传活动”在上海教育电视台举办。活动现场,伴随上海碳普惠宣传片的首发,上海碳普惠正式上线。上海碳普惠坚持“低碳引领、合力推进、公众参与、逐步深化、示范创新”的原则,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减碳行动提供了直通道。上海碳普惠经过近8个月的试运行,已累计吸引十余万市民参与体验,近300家企业开通机构碳账户,上线2个碳普惠交易品种,累计交易4万余吨减排量,碳普惠减排量用于上海碳市场配额履约清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企业碳抵消和活动碳中和,初步实现闭环消纳,碳普惠管理运行体系基本建成。
观韬点评:上海碳普惠的突破在于以市场化思维破解了公众参与低碳生活的持续性难题,将抽象环保行为转化为具象经济价值,为全国碳普惠机制提供了“上海样本”。未来若扩展至能源节约、可再生资源利用等领域或能进一步激活社会减排潜能。
2.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
5月28日,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具体目标为:一是坚持“急用先行、逐步完善”的原则,分期分批制修订一批涵盖各领域、各要素、各环节的关键标准,增强标准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标准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基础支撑和规范引领作用;二是强化部门协同,推动各级各类标准协调衔接,形成标准合力;三是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提升标准国际影响力,推动标准国际衔接互认。《建设方案》从基础能力、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3方面搭建了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框架,进一步细分为15类二级标准和45类三级标准,并细化了每个二级子体系的定位作用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任务。
观韬点评:《建设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气候治理从“政策引导”迈向“标准引领”的关键转型,其核心价值在于构建了覆盖“基础能力-减缓行动-适应策略”的全链条标准框架,首次系统性整合了核算、核查、监测等数据基石,并强化了减污降碳协同、气候韧性建设等中国特色议题。方案通过“急用先行、部门协同、国际互认”三大目标,既填补了产业链碳足迹、适应气候变化等标准空白,又以85%国际标准转化率推动中国规则参与全球治理。总体看,方案为“双碳”目标提供了“度量衡革命”,但需加快细则落地与跨部门资源整合,方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绿色竞争力。
3.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及纳管单位名单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6月23日正式印发《上海市2025年度碳排放配分配方案》及《上海市纳入2025年度碳排配额管理单位名单》,标志着本市碳市场进入新阶段。2025年碳排放交易体系配额总量定为8000万吨(含直接发放配额和储备配额),较2024年的1.06亿吨大幅削减24.5%,凸显减排力度升级。新方案延续行业基准线法、历史强度法和历史排放法三类分配方式,但优化了多项规则:其一,数据中心企业首次全面纳入行业基准线法管理,单位IT设备耗电量碳排放基准定为5.72吨二氧化碳/万千瓦时,填补新兴行业监管空白;其二,历史强度法引入动态调整机制,优先采用2024年最新数据(如碳排放强度累计变化超30%时),替代此前三年加权平均值,提升数据时效性;其三,新增减排奖励条款,对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且未受行政处罚的企业,直接发放配额比例最高增加0.5个百分点,首次将环保绩效分级(A级/B级)与配额激励挂钩。此外,方案统一热电折算系数(燃煤/燃油电厂取7.35×10⁷千焦/万千瓦时,燃气电厂取6.50×10⁷千焦/万千瓦时),并细化非正常生产企业的配额处理规则(全年生产少于92天不予分配)。清缴机制允许使用CCER及上海碳普惠减排量抵销5%配额,但明确排除2017年前水电类项目,强化减排量可信度。纳入管理的318家单位覆盖宝钢、中石化等高耗能企业,浦东新区、化工区成重点监管区域。
观韬点评:2025年上海碳配额方案的核心价值在于“精准调控”与“激励创新”并重。配额总量锐减24.5%释放了从严控碳的信号,但通过动态数据机制和减排奖励(如环保绩效A级企业配额增加0.5%),避免了“一刀切”弊端,引导企业以技术升级而非被动减产达成目标。将数据中心纳入基准线管理,呼应了数字经济扩张趋势,而统一热电折算系数则解决了行业公平性争议。值得关注的是,方案首次明确非正常生产企业(年生产<92天)的配额收回规则,堵住了利用停产规避履约的漏洞。然而,全国与地方碳市场并行下,钢铁等行业企业面临双重标准(如宝钢需同时应对全国碳市场履约),政策协同性仍需加强。总体看,上海通过精细化规则设计,为全国碳市场深化提供了“试验田”,但如何平衡控排强度与企业竞争力,仍是长期挑战。
二、相关典型案例评析
彭某、A公司中介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彭某与A公司签订两份服务协议,协助A公司与30个村集体签订林业碳普惠项目合作协议并提交材料。双方对实际履行合同存在争议:《服务协议书一》约定彭某促成签约并提交五项基础资料(如林权证、表决表等)即视为居间成功,A公司需支付每村3万元前期费及后续收益20%的居间费;《服务协议书二》则要求彭某确保项目在碳交易中心上市成功,否则需退还全部费用。A公司已支付59万元(按每村约2万元计算),但彭某仅促成28个村签约并提交14个村的基础资料,未完成项目上市。A公司以彭某未提交碳减排预申报表、林地二类调查数据等额外材料且项目未上市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居间费。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A公司返还居间费的诉请。核心认定如下:
1. 合同履行依据:双方实际履行的是《服务协议书一》。关键证据为微信记录显示A公司按村支付费用,且彭某催款时援引该合同条款时A公司未异议;A公司支付行为(按村付费)与该合同“签约即付3万元”条款相符,而《服务协议书二》无此约定
2. 居间义务完成:彭某已促成28个村签约并提交14个村五项基础资料,符合《服务协议书一》的“居间成功”标准。A公司主张的额外材料(如二类调查数据)未在合同中明确列为彭某义务,故其无权以此主张违约
3. 合同解除:因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作,确认两份服务协议解除,但彭某无需返还已收59万元费用
【案例评述】
本案凸显碳交易中介服务的法律风险界定与合同解释规则。一是法院未机械适用“后合同替代前合同”原则,而是依据实际履行行为(如按村付费、沟通记录)探求合同真意,明确碳汇项目居间成功标准以基础材料提交为准,避免中介方承担过度市场风险(如强制上市义务);二是强调碳交易合同条款需明确具体义务,A公司主张的额外材料(如二类调查数据)因未写入合同未被支持,反映碳汇项目开发中技术文件责任的约定缺失问题。该判决为新兴碳市场提供了中介责任边界的重要参考,平衡中介方权益与项目合规风险。
三、本月新规新闻一览
发布日期 | 部门/单位 | 新规/新闻 |
2025.5.30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5月30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拟开展2024年度上海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的公告。公告显示,此次有偿竞价将发放不超过50万吨上海市碳配额,上海市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可参与,竞买底价为本市碳排放配额(SHEA)在2024年12月1日-2025年5月30日期间所有挂牌成交的加权平均价的1.2倍。具体价格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公布。 |
2025.6.6 | 南方电网报 | 近日,南方电网公司《关于统筹推进涉碳业务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快公司涉碳业务发展融入和服务碳排放双控体系构建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计划》)先后印发,对公司涉碳业务发展进行全面系统部署。 |
2025.6.25 | 生态环境部
| 为全面反映我国在产品碳足迹领域的工作情况,向社会各界宣传展示我国碳足迹工作的实践和成效,生态环境部编制了《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展报告(2025)》,并于2025年“全国低碳日”(6月25日)正式发布。《进展报告》系统梳理了2024年以来各部门在产品碳足迹领域的工作进展,从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构建多方参与工作格局、推动规则国际互信、加强能力建设四个方面介绍相关工作成效,并对未来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作出展望。 |
2025.6.25 | 全国碳市场信息网
| 今年以来,全国碳市场价格持续走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披露,截至5月27日收盘,CEA价格为68.46元/吨,较上一交易日下跌0.54%,这也是自去年11月达到历史最高点106.2元/吨以来,CEA价格创下的阶段性新低,跌超30%。从全国碳市场交易情况看,碳交易集中在每年的第四季度,随后碳价会有一定波动甚至下跌。今年碳价反弹迹象则较为迟缓,6月下旬起CEA价格逐渐回暖,据6月25日数据,CEA收盘价为75.97元/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