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韬动态 | 私募下午茶第六期:私募基金管理人董监高尽职免责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5年5月30日,由北京市律师协会私募基金与股权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私募委”)主办的“私募下午茶”活动成功举办。第六期以“私募基金管理人董监高尽职免责”为主题,由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承办。特邀嘉宾中国人民大学胡波老师、北京基金业协会副秘书长高晶晶出席活动,私募委主任黄东、秘书长刘洪国以及私募委近35名律师共同参加研讨。活动由观韬北京办公室执行事务合伙人肖非律师主持。
私募委主任黄东在致辞中指出,“尽职免责”既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运作的关键环节,也是律师提供专业服务的重中之重。私募委持续打造“私募下午茶”平台,正是为了汇聚专业智慧,共同应对行业挑战。他希望本期活动能围绕监管要求、司法实践与操作难点展开,进行深入碰撞与交流,为与会律师带来切实的启发与收获。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胡波老师剖析了当前金融实践中“尽职合规免责”与“容亏免责”两种机制的差异化困境,并指出免责制度的有效落地,核心在于尽职认定标准的界定与审慎权衡。
北京基金业协会副秘书长高晶晶详细介绍了北京基金业协会的功能定位、主要会员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私募学院安排和当前工作重点。
北京基金业协会商事服务中心张丽立介绍了私募基金类企业与QFLP试点企业在京设立流程、外省私募基金类企业迁回流程、创投企业备案流程及税收优惠政策、私募基金清算退出流程和相关案例。
观韬律师事务所张霞、李文律师紧密结合《公司法》,从律师实务操作角度,详细剖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中董监高所面临的包括违反资本充实责任、不当履职行为的赔偿责任,董高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从事不当行为与股东的连带责任,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违章董事的赔偿责任,董监高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赔偿责任,董监高与公司不当交易、谋取公司商业机会、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责任,董事在清算中的赔偿责任以及其他可能涉及的个人责任等。
在主题研讨与互动交流环节,分享嘉宾同与会律师围绕实践操作中遇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董监高尽职免责涉及的问题,开展了深入研讨。
观韬律师事务所肖非律师在活动总结中对与会嘉宾的精彩分享及参会律师的全程投入表示感谢。同时倡议,私募下午茶作为持续凝聚行业专业势能的平台,应继续深化交流,团结组织委员,共同探索实务中的多维解决方案,助力私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
活动结束,观韬北京办公室执行合伙人李洪江律师带领大家参观了观韬律师事务所,并合影留念。
本次研讨会聚焦私募基金行业核心问题,深入探讨了私募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免责相关问题,进一步促进了业务延展与专业交流,实现知识共享与价值联结的双重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