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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韬动态 | 观韬南京办公室联合主办“长江生态保护和司法赔偿修复新模式”专题研讨会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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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韬动态 | 观韬南京办公室联合主办“长江生态保护和司法赔偿修复新模式”专题研讨会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并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2024年10月2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学会、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江豚水生生物保护协会联合主办了“长江生态保护和司法赔偿修复新模式”专题研讨会。南京市鼓楼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杨庆武、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副理事长王利民以及南京大学教授吴卫星、江豚水生生物保护协会姜盟秘书长、观韬南京办公室执行主任吴福洪、观韬南京办公室环境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祝红、海事海商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吴萱及鼓楼区相关执法部门、企事业机关代表等共计20余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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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由江苏省人大代表、南京广播电视台主持人、江豚保护志愿者马青主持。

南京市鼓楼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杨庆武副会长首先对与会人员表示热烈的欢迎,指出将长江大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进行推进,是既利生态,又利民生,更利长远的举措。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苏介绍了鼓楼区检察院在环境保护与长江保护的相关成果及创新司法修复赔偿新模式的典型案例。

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副理事长王利民介绍了湖北省通过在实践中公益组织与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合作,成立专项基金并推动长江上下游多方参与长江大保护等方式创新举措。同时也指出,当前环境公益诉讼存在鉴定费无处可出、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资金的使用管理缺乏明确规定等不足之处,需要各部门联合协作以更好的完善相关措施。

南京江豚水生生物保护协会秘书长姜盟介绍了协会是国内首家专门从事江豚保护的社会组织,并在近年来承担了长江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诸如:新济洲供水工程生态补偿项目、南京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的生态补偿项目等,对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其也指出目前社会组织在江豚保护过程中存在资金来源局限、保护力度不足等现实性问题,在日后的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挑战。在当前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现实条件下,作为公益组织仍期望日后继续发挥社会组织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做好损害赔偿后的生态修复工作。

南京瑞洁特膜分离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刘平、南京鹏翔海运有限公司总经理桂会武也在之后分享了作为社会企业家在长江保护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刘平副总经理首先介绍了目前公司在污水处理工艺上的技术特点和优势,展示了公司在各类污水处理中的行业领先地位。桂会武总经理也介绍了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多次承担了中国载人航天器的海上设备运输服务,为中国航天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两位企业家在介绍公司企业模式和业务发展的同时,也展示了公司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表达了参与环境保护的企业决心。

南京办公室合环境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祝红律师也在会上分享了其承办的十起典型的环境保护诉讼案件,通过对案件内容的分享结合当前环境保护的现状分析了“绿色发展与经济保护”二者结合的要点。同时通过展示自身和律所在环境保护中的公益活动,进一步表达了环保律师应具坚持、热爱和情怀的品质。

会上其他与会参与人也积极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南京工业大学副教授、中国南非高等教学使者彭奕通过南非企鹅保护的案例分享,探讨了中非环境保护领域合作的新模式,同时也表达了建立中非环境领域多方位合作的愿景和决心。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吴洪俊、南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支队长汤哲斌也都结合各自领域对长江保护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着重分析,指出目前长江保护中仍然存在如为了灭螺滥用化学消毒药物、日常巡航不合理等问题,这些现象的存在都对鱼类生存,尤其是江豚的可食性鱼类生存造成了一定影响,是未来应当着重解决的问题。通过上述与会参与人的分享,进一步丰富了本次研讨会的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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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教授吴卫星对上述讨论事项进行了总结,指出当前环境保护的司法领域不断发展完善,但仍存在诸如司法赔偿资金使用僵化等现实问题,随着“生态环境法典”提上日程,生态环境领域的立法和司法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认为要建立全流程长江环境修复服务,设立专用账户保障环境修复款项的专款专用进而实现赔偿资金的科学使用等方式促进长江物种的修复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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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最后,南京办公室执行主任吴福洪表达了对参会人员的衷心感谢,本次研讨会议务实、高效,凝聚各方力量推动长江大保护,会议举办圆满成功,并表达了律所持续进行及支持公益活动的决心和价值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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