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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6
劳动法系列 | 第105期: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加入外籍后保密义务及知识产权归属问题
劳动法系列 | 第105期: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加入外籍后保密义务及知识产权归属问题 申达劳动105: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加入外籍后保密义务及知识产权归属问题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加入外籍的,其劳动合同应当自然终止。但是其劳动合同终止后,原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保密协议是否继续有效?如该员工继续在公司内工作,产生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是否构成职务作品或职务发明创造?我们分别论述如下:一、保密协议我们认为,保密协议不以双方为劳动法上的主体为有效要件,该协议也并非劳动合同的从合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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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6
劳动法系列 | 第104期:产假期间工作的,能否主张加班工资?
劳动法系列 | 第104期:产假期间工作的,能否主张加班工资? 申达劳动104:产假期间工作的,能否主张加班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调休: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那么,如果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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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6
劳动法系列 | 第103期: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是否可作为审判的依据
劳动法系列 | 第103期: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是否可作为审判的依据 申达劳动10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是否可作为审判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应当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那么,是否未按上述规定制定的员工手册就一定无效呢?实践中,各地方法院在该问题上意见并不一致,甚至在一省内都有不同看法。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高院出台的《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2)》,认为应当将经过民主程序作为认定规章制度生效的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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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6
劳动法系列 | 第102期:病假工资基数及加班费基数如何确定
劳动法系列 | 第102期:病假工资基数及加班费基数如何确定 申达劳动102:病假工资基数及加班费基数如何确定 2016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新修订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下称“办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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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6
劳动法系列 | 第101期:招用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被判不正当竞争并连带赔偿
劳动法系列 | 第101期:招用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被判不正当竞争并连带赔偿 申达劳动101:招用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被判不正当竞争并连带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般我们认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做出竞业限制的约定,而招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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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6
劳动法系列 | 第100期:汇报对象变更无须经员工同意
劳动法系列 | 第100期:汇报对象变更无须经员工同意 申达劳动100:汇报对象变更无须经员工同意 在实践中,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出于管理上的考虑,会变更某些员工的汇报对象,以适应公司的管理发展。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那么,上述汇报对象的变更,是否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呢?我们认为,单纯汇报对象的变更,并不影响劳动者原劳动合同的履行,并不构成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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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6
劳动法系列 | 第99期:Offer发出后,发现员工有吸毒史,如何处理?
劳动法系列 | 第99期:Offer发出后,发现员工有吸毒史,如何处理? 申达劳动99:Offer发出后,发现员工有吸毒史,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未实际用工前,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因为候选人有吸毒史而单方决定撤销offer的,无须承担劳动法上的责任。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未在招聘简章里或其他候选人知晓或应当知晓的文件里列明招聘标准为无吸毒史的,用人单位单方撤销offer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承担合同法上的缔约过失责任。候选人如能够证明其因此受到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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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6
劳动法系列 | 第98期:不定时工作制也应遵守考勤制度
劳动法系列 | 第98期:不定时工作制也应遵守考勤制度 申达劳动98:不定时工作制也应遵守考勤制度 劳动法规定,不能实行该法规定的标准工时制的,可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为贯彻实施上述规定,原劳动部制定了《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其中规定了两种有别于标准工时制的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但是,这不代表其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时间,随意的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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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6
劳动法系列 | 第97期:加班工资基数到底是否可以约定?
劳动法系列 | 第97期:加班工资基数到底是否可以约定? 申达劳动97:加班工资基数到底是否可以约定? 一直以来,劳动法律界对加班工资基数是否可约定有较大的争议。2003年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中的第九条对加班工资的基数确定做了规定,但是,这条规定语焉不详,仍是争议无限。之后,上海市一中院民三庭在其编写的劳动争议审判动态中指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工资基数的,可以其月正常出勤工资的70%作为判断相关约定是否具备合理性的标准,若明显低于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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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6
劳动法系列 | 第96期:交通违法构成严重违纪?违法!
劳动法系列 | 第96期:交通违法构成严重违纪?违法! 申达劳动96:交通违法构成严重违纪?违法! 实践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除要求劳动者在上班期间遵守相关的劳动纪律外,还对劳动者的其他日常生活也做出“规范”。这样的“规范”是否有效,用人单位根据该“规范”认定劳动者系严重违纪是否合法?最高院曾在2014年发布一则公告案例,认为员工手册规定“不允许乘坐黑车,违者以开除论处”的规定缺乏合法性和合理性,是对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之外行为的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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