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9层邮箱:guantao@guantao.com电话:(86-10)6657 8066传真:(86-10)6657 8016邮编:100032上海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遵义南路88号协泰中心9层邮箱:guantaosh@guantao.com电话:(86-21)2356 3298传真:(86-21)2356 3299邮编:200336成都办公...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19
    观韬交易 | 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助力香港大学投资东莞清水湾二期基金近日,香港大学(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完成对东莞清水湾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清水湾二期基金”/“基金”)的投资。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担任香港大学的法律顾问,为其投资本基金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本轮增资之前,东莞清水湾二期基金的股东包含东莞市产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红杉璟尧(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有着“大疆教父”之称的李泽湘教授等,其中,李泽湘本人持有东莞清水湾二期基金的份额为7.0103%,是该基金的实控人。此外,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珠海粤湾华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包括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根据公开信息,东莞清水湾二期基金已参与25起投资事件,项目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业等领域,被投企业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地区,选中项目大多为中小型企业,且参与轮次也较为靠前。在本轮增资中,香港大学出资7000万元,投后持有东莞清水湾二期基金份额为9.622%。本轮增资后,该基金注册资本达7.275亿元,成为大湾区一支重要的产学研力量。本项目总负责人为合伙人尹颖律师,项目团队成员包括合伙人谭彦华律师、孙员律师和王乔俐实习律师。项目团队的工作内容包括:对基金结构的合规性发表意见,起草、审查、修订本项目涉及的法律文件,协助交易磋商等。项目团队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科研成果与高校资本、政府支持及机构资金的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的加速,获得了客户的充分肯定。
  • 发布时间: 2024 - 01 - 22
    观韬交易 | 观韬中茂助力金茂物管收购润物嘉业100%股权金茂物业服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816.HK,简称“金茂服务”)于2024年1月18日公告称,其全资附属公司中化金茂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简称“金茂物管”)以现金人民币3.238亿元(可予调整)收购北京市润物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润物嘉业”)100%股权。上述收购完成后,润物嘉业将成为金茂服务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金茂服务及其附属公司是中国增长迅速的高端物业管理及城市运营服务提供商。金茂物管作为金茂服务在中国境内的主要运营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非业主增值服务及社区增值服务的业务。润物嘉业成立于2007年2月,主要通过其附属公司北京圣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圣瑞物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25家分公司及两家附属公司在包括北京、西安、长沙、天津、石家庄及广州等多地提供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服务业态包括住宅、商业及写字楼。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圣瑞物业及其附属公司的合约建筑面积约为866万平方米,其中在管建筑面积约为798万平方米。随着本次交易的完成,润物嘉业及其附属公司在管及合约管理的多个别墅、商业及写字楼将有助于金茂服务在核心城市及商业项目的别墅物业服务领域的品牌与专业能力提升。此外,润物嘉业及其附属公司业务结构优良,物业管理服务收入占比高,收购润物嘉业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金茂服务的非周期业务。观韬中茂在本次交易中担任收购方金茂物管的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方案设计、谈判、交易文件起草及修改、协助交割等。观韬中茂在本次交易中的牵头合伙人及项目负责人为黄炎律师,团队成员为霍雪云律师、李佳雨律师、李文浩律师。
  • 发布时间: 2024 - 01 - 19
    观韬交易 | 观韬中茂助力咸阳城发集团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低碳转型挂钩)(第一期)成功发行近日,观韬中茂协助咸阳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城发集团”)完成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低碳转型挂钩)(第一期)发行工作,本次债券系西北区域首单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咸阳城发集团本次发行规模5亿元,债券期限5年(3+2),全场认购倍数4.31倍,最终票面利率3.56%,首次在资本市场亮相即创2023年以来陕西省同评级公司债券最低利率。咸阳城市发展集团主体评级AA+。咸阳城发集团成立于2022年8月22日,注册资本100亿元,为咸阳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咸阳市“3+1+1”国资体系中三大平台公司之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台公司市场化改革工作安排,集团围绕“一级公司管资本、二级公司管资产、三级公司管运营”的管控目标,通过新设、合并,着力打造“实业带动、产业引导、权责明确、融资助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管理科学”的国有资本经营管理集团。现有下属企业139家,其中,二级企业5家,分别为咸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天王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市国资物产管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市国有资产综合经营有限公司、咸阳市天然气总公司;三级企业62家,四级企业72家。本项目总负责人为合伙人李慧文律师,签字律师为本所合伙人王凡律师和孙红律师,内核律师杜恩律师、罗增进律师为本项目顺利发行提供了重要支持。
  • 发布时间: 2024 - 01 - 09
    观韬交易 | 观韬中茂助力上影集团出品现象级电视剧《繁花》上海原创、上海拍摄、上海出品的电视剧《繁花》开播旋成爆款,持续成为话题中心,剧集热度居高不下,好评如潮,央视八套首播收视率破2,腾讯平台站内热度值突破30000,成为年末岁初的现象级电视剧。观韬中茂上海办公室作为该剧出品方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上影集团出品该剧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李德权作为本次专项服务的牵头合伙人,组建了王刚、游尚怀、吴玉凤、杨起飞等专业律师,代表上影集团在收购影片拍摄基地、拍摄场地管理、出品投资、参与发行等过程中提供了合同审查、版权保护、各类法律风险评估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上海办公室已连续为上影集团出品的多部影视作品提供法律服务,近一年助力上影集团成功出品《长津湖之水门桥》、《四海》、《外太空的莫扎特》、《万里归途》、《望道》、《流浪地球2》、《中国乒乓》、《长空之王》、《坚如磐石》等多部优秀影视剧。近年来,上海地区的传媒、娱乐与文化业务呈现出全新的发展趋势,为应对高速发展的市场需求,观韬中茂上海办公室组建了专业化的传媒、娱乐与文化(MEC)法律服务团队,服务范围涵盖影视、综艺、音乐、文学、现场演出等领域,为传媒、娱乐、文化行业公司的投融资、艺人经纪、商业代言、作品维权等提供全方位的卓越法律服务。 李德权,观韬中茂上海办公室合伙人,专业领域:诉讼仲裁、银行与金融、知识产权。代表多家跨国公司和国有企业完成了众多大型、复杂和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和交易,凭借其极致、敬业、高效、务实、优质的专业素质,能够为各类型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依据丰富的项目经验,能够在客户与行政、执法、司法等政府部门对接时作为可靠的顾问提供实用的建议。
  • 发布时间: 2023 - 08 - 30
    观韬交易 | 观韬中茂助力国新健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获中国证监会注册2023年8月29日,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03;证券简称:国新健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国新健康深耕于医疗信息化行业,紧紧围绕“健康中国”的国家战略及国家关于“三医联动”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公司“一体两翼、双轮驱动、数字赋能、健康生态”战略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业务方向,以数字医保为体,数字医疗、数字医药为两翼构建基本盘,聚焦医保基金综合管理服务、医院运营管理与医疗质量监管服务、药械监管服务三大业务方向,不断推动机制创新,深入挖掘数据价值,积极开展投资合作,致力于成为数字医保领航者,数字医药、数字医疗建设者,互联网健康保障服务创新者,成为一流的医疗健康服务公司。国新健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4亿元,将进一步投向三医数字化、健康服务一体化等方向,紧抓医疗健康信息化行业发展机遇。观韬中茂担任国新健康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本项目签字律师为合伙人张文亮律师、主办律师战梦璐律师、卞振华律师。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19
    观韬荣誉 | 观韬中茂交易荣获《商法》2023年度杰出交易大奖2024年3月19日,《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正式公布了《商法》“年度杰出交易”2023年评选结果。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2项交易荣登榜单“企业并购”和“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版块。 年度杰出交易:企业并购山西焦煤收购华晋焦煤、明珠煤业股权领衔合伙人:杜恩深交所上市公司山西焦煤能源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晋焦煤51%股权与明珠煤业49%股权,交易规模为70.4亿元。同时,山西焦煤能源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最多44亿元。通过本次重组,将标的公司注入上市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推动煤炭资源整合,减少山西焦煤与控股股东之间同业竞争,降低彼此间关联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规范运营,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有助于释放先进产能,提升上市公司在焦煤板块的产业集中度、市场话语权、行业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天津轨道交通产业基金募资100亿元领衔合伙人:王阳天津轨道交通产业基金于2023年设立并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产品备案,目标募集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天津轨道交通产业基金采用双GP结构,由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下属企业天津铁投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人包括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十余家主体。基金主要投资于天津市的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商法》秉承对法律市场的独立观察和持续报道,在考察各项目的重要性、复杂性、创新性以及交易规模等维度后,从来自中外律所的海量申报资料中,精心遴选出了191桩年度杰出交易。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18
    观韬荣誉|观韬中茂武汉办公室获评武昌区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2024年3月15日,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举行了律师工作会议,会议表彰了2023年度全区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会议中的颁奖典礼上,武汉市武昌区律师行业党委向观韬中茂武汉办公室颁发了武昌区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证书。这是观韬中茂武汉办公室继在2023年获得2022年度武昌区 “先进基层党组织”之后,再次获得该项集体殊荣。 北京观韬中茂(武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于2020年12月底,从最初的3名党员,发展到现在已经拥有16名党员律师。党支部自成立之始,就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律所发展的首要位置,坚持党建统领所建,引领律所全面发展,积极探索律所党建工作的特点、规律,灵活开展律所党建工作,引导党员律师率先垂范执业为民宗旨,有效发挥了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11
    观韬荣誉 | 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律师荣获2024年福田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暨总结表彰大会多项荣誉2024年3月7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在深圳市福田区文体中心·戏剧主题馆星空剧场举办2024年福田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暨总结表彰大会,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管理合伙人黄亚平律师带领本所律师受邀参会。 在本次表彰大会上,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律师荣获2024年福田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暨总结表彰大会多项荣誉。其中,胡庆海律师被续聘为“福田区政府法律顾问”;黄福龙律师、吴乐茗律师(大湾区律师)被聘任为“福田区涉外法治服务团顾问”。此外,黄福龙律师、黄晓莉律师承办的“某公司(新加坡)与某香港居民担保纠纷案”,郑志凡律师承办的“张某某(伯利兹籍)与谢某某、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刘某某、陈某合同纠纷案”荣获“2023年度福田区优秀法律服务案例”。黄福龙律师担任主任的福田律工委国际与港澳台中心连续第二年被评为“优秀工作中心”。 聘书颁发福田区政府法律顾问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 胡庆海 福田区涉外法治服务团顾问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 黄福龙  福田区涉外法治服务团顾问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 吴乐茗 奖项颁发郑志凡律师代表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领取优秀法律服务案例奖项 成立至今二十载,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在跨境争议解决、跨境金融与资本市场、海商海事、跨境投资并购、资产管理及交易、知识产权等领域均持续展现出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实力,此次获奖正体现了福田区政府和深圳律协对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专业能力与执业素养的认可,也鼓舞着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再建新功。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06
    观韬荣誉 | 观韬入选律新社2023年度品牌盛典四项大奖2024年3月2日,龙年第一场律界盛事——“致·追光者”第二届法律服务业品牌发展论坛暨律新社2023年度品牌盛典在上海隆重举行。论坛由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指导,律新社主办,吸引知名专家学者、律所主任、知名企业法总、行业生态组织、法律科技公司负责人以及媒体代表等300余人参与,深入探讨当前法律服务业发展的热点问题,为行业品牌化发展探索新思路。多个线上直播平台观看人累计10万余人次。 此次品牌盛典重磅发布了律新社《中国律所卓越品牌发展报告(2023)》与《律所卓越品牌影响力指南(2023)》。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凭借卓越的品牌价值、良好的客户口碑以及广泛的社会影响力荣誉入选“2023年度律新社卓越品牌影响力律所100佳”“2023年度律新社创新品牌律所”“2023年度律新社杰出社会责任品牌律所”“2023年度律新社优秀雇主品牌律所”等四大奖项。秉持“智以至正,思则常新”理念,此次品牌盛典还举行了三场高质量圆桌对话,产、学、研各界二十余位重量级嘉宾风云际会,分别围绕“企业出海潮与律所涉外法律服务布局”“律所管理创新与高质量发展”“律所数智化建设与服务创新”三大行业热点议题展进行热烈交流、探讨。观韬中茂与会律师积极参与,共同探索创新发展之路。在高质量发展成为行业发展核心主题的背景下,品牌化建设逐渐上升为关键战略之一。观韬全体同仁衷心感谢广大客户和媒体机构长期以来的支持和认可。未来,我们将化荣誉为行动,继续求真务实、守正创新,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专业优质法律服务,以推动法律服务行业进步为己任,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观韬之光。
  • 发布时间: 2024 - 02 - 19
    观韬荣誉 | 观韬中茂多项业务领域荣登《钱伯斯全球法律指南2024》近日,全球领先的法律研究和分析机构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正式发布了《钱伯斯全球法律指南2024》(Chambers Global Legal Guide 2024),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凭借出色的法律专业能力、杰出的市场表现以及卓越的客户口碑,共有5项业务领域和4位律师荣获推荐。荣获推荐的业务领域:资本市场:国内发行公司商事争议解决能源与自然资源项目与基础设施荣获推荐的律师:黄亚平资本市场:债务与股权姜玮项目与基础设施吕毅争议解决:诉讼孙东莹公司并购钱伯斯是全球领先的法律研究和分析机构,在全球范围内评选各领域顶尖律师事务所和法律专业人士。钱伯斯法律指南被视为业界基准,是国际客户寻求高端法律服务的重要参考。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21
    观韬动态 | 观韬中茂杭州办公室作为主要发起人的浙江省青体联亚商俱乐部揭牌成立浙江省青少年体育运动联合会亚商俱乐部(以下简称“亚商俱乐部”)3月20日在杭州黄龙体育中心正式成立并召开成立大会。浙江省青少年体育运动联合会会长鲍学军、秘书长古娜,亚奥理事会代表、亚奥理事会官方资料馆馆长徐风云,杭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梁强勇出席成立大会并致辞。亚奥理事会总干事侯赛因专门为亚商俱乐部的成立发来了贺信。杭州办公室合伙人麻侃、周源,律师徐亦丹出席成立大会。周源律师担任亚商俱乐部副秘书长,由鲍学军会长颁发聘书。徐亦丹律师代表观韬中茂接受会员企业授牌。鲍会长对亚商俱乐部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俱乐部的成立可以更好地吸收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利用成功举办杭州亚运会所形成的坚实基础和有利条件,共续亚运荣光,保持并扩大杭州亚运品牌效应,大力开展文化、体育、青少年等社会公益事业,进一步拓宽跨界交流合作渠道。 亚奥理事会总干事侯赛因在贺信中说:“感谢杭州亚运会赞助商朋友的贡献,让杭州亚运会成为史上赞助商最多的亚运会和最成功的亚运会之一。通过杭州亚运会,你们向全世界展现了你们的专业和实力。希望与各位保持紧密的沟通,希望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够与各位有更多亚奥理事会赛事与活动的合作机会,一起为亚洲体育事业做贡献。” 亚商俱乐部是浙江省青少年体育运动联合会下设的非法人组织,接受浙江省青少年体育运动联合会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俱乐部的宗旨是弘扬亚运精神,进一步释放杭州亚运红利,助力浙江体育强省建设,促进青少年及全民健康,推动体育相关公益事业发展,发挥会员企业赛事经验,增强亚运企业互动与合作。 亚商俱乐部成立后,将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传承杭州亚运精神,促进亚运事业的发展;开展与亚奥理事会等相关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俱乐部内部商业跨界合作;开展公益体育活动;围绕杭州打造国际...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13
    观韬动态 | 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吴乐茗律师获任香港特区律政司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顾问小组成员2024年3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顾问小组(“顾问小组”)正式成立,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担任主席,并随即举行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业务交流座谈会。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高级顾问吴乐茗律师荣幸成为12名顾问小组成员之一,同时出席当天的大湾区法律业务交流座谈会。 (顾问小组由香港特区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前排中)担任主席,深圳办公室高级顾问吴乐茗律师(后排右二)获任小组成员)顾问小组设于香港特区律政司粤港澳大湾区专责小组之下,有已取得律师执业证(大湾区)并分别在深圳、南沙和横琴等大湾区不同地区执业的律师,亦有具备丰富经验处理大湾区或涉外业务的香港律师;同时有执业超过10年的资深律师和大律师,亦有相对年青的律师和大律师。顾问小组的组成有广泛代表性,相信对香港特区律政司推动大湾区法治建设工作有极大帮助。 (座谈会合照,参会人员包括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前排中)、吴乐茗律师(二排右五)及顾问小组其他成员,香港律师会、香港大律师公会、全球华语律师联盟、国际公益法律服务协会等组织的代表)顾问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向专责小组就有关在粤港澳大湾区进一步发展法律业务,以及加强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的事宜提供意见。专责小组主要就推广和善用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提供意见,聚焦加强大湾区与香港特区的司法协助及促进法律实务接轨,以加强大湾区内的民商互动。粤港澳大湾区内有三个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司法管辖区。随着区内交流互鉴、规则融合的提升,大湾区律师作为一支具备竞争实力的人才队伍,相信将会有更大的空间发挥独特优势。吴乐茗律师是执业逾20年之香港高等法院律师,于2022年8月18日成为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吴乐茗律师获选深圳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港澳特邀调解员,自...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12
    观韬快讯 | 观韬中茂合伙人受邀撰写Legal 500《保险争议》中国专章法律五百强(The Legal 500)近日发布了2024年《国别比较指南-保险争议》(Country Comparative Guides: Insurance Disputes),本所合伙人黄福龙、吴福洪、黄晓莉、吴萱受邀共同编写了中国专章内容。该指南涵括保险争议涉及的争议解决机制、信息披露、保险人免责、因果关系、代位追偿等常见问题,也涵括保险争议领域最新的发展趋势等内容。 The Legal 500是国际知名法律评级机构,定时向法律业界提供全球法律市场的最新情况。根据介绍,《国别比较指南》由The Legal 500与世界领先的律师联合制作,为业界提供特定业务领域主要司法管辖区法律法规的实用概览。每个国家或地区的章节,均由知名律师事务所撰写,采用简单易用的问答形式,并对当前趋势和发展进行分析,让读者更深入了解特定领域的相关问题。观韬中茂合伙人受邀撰写The Legal 500《国别比较指南-保险争议》,显示了本所在保险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能力,以及业界对本所保险争议解决领域法律服务的认可。1. 扫描二维码,获取《The Legal 500国别比较指南-保险争议》(英文)。 2. 通过下附链接获取全文:https://www.legal500.com/guides/chapter/china-insurance-disputes/?export-pdf 黄福龙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执行合伙人专业领域:争议解决、公司法、私募基金、保险、海事海商、国际贸易Email:huangfl@guantao.com 吴福洪观韬中茂南京办公室执行合伙人专业领域:海事海商Email:wufh@guantao.com 黄晓莉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合伙人专业领域:涉外商事纠纷、私...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11
    观韬动态 | 观韬中茂杭州办公室为2023-2024赛季中国女子篮球联赛全明星赛提供法律服务2023-2024赛季中国女子篮球联赛(以下简称WCBA联赛)全明星赛将于3月16-17日在杭州奥体中心体育馆举办。此次全明星赛是“后亚运时代”杭州举办的又一场顶级赛事。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将为WCBA联赛全明星赛提供法律服务。 观韬中茂的体育法律团队具有丰富的体育赛事、场馆资产、知识产权和体育争议解决经验和业绩。观韬中茂曾于2008年北京夏季奥运会期间,为北京市政府奥运相关业务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并成为奥促会法律顾问至今;观韬中茂也是国家体育总局奥运备战办公室、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以及政府体育机构和各级体育协会的法律顾问,并入选北京冬奥会公益法律服务团;观韬中茂作为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的官方法律服务供应商,充分运用丰富的体育法律服务经验和专业的体育法律知识,在体育赛事、赞助和代言、知识产权、劳动法和国际法等领域为亚运会、亚残运会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的法律服务;观韬中茂还是世界羽联世界巡回赛总决赛的法律顾问。邹峻律师已入选为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首批仲裁员,有幸成为了中国体育仲裁事业的先行者。WCBA联赛是中国最高水平的女子篮球职业联赛。2023-2024赛季WCBA联赛的整体时间跨度为6个月。本赛季的联赛口号为“我耀全场”,传递出女子篮球运动员的自信与实力。作为WCBA联赛的重头戏,全明星赛将汇聚中国女篮最强阵容及众多新生力量。观韬中茂杭州办公室在深度服务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以及世界羽联世界巡回赛总决赛之后,将以更丰富的体育法律服务经验和更专业的体育法律知识,为精彩绝伦的WCBA联赛全明星赛提供法律保障和智力支持,持续助力杭州全力打造国际赛事之城,为杭州成为“国际赛会之城”这一发展目标贡献专业力量。服务人员介绍邹峻观韬中茂杭州办公室管理合伙人专...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11
    观韬动态 | 数据合规律师的核心业务与价值——王渝伟律师在观韬中茂厦门办公室引领跨界探讨与实务交流2024年3月7日,一场由观韬中茂厦门办公室发起的盛会在厦门办公室成功举办,活动特邀数字法律与网络合规业务委员会主任、观韬中茂上海办公室合伙人王渝伟律师莅临主讲,其围绕【数据合规律师的核心业务与价值——深度探讨数据资产管理及AI相关业务机遇】这一主题,进行了精彩纷呈的分享交流。本次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的混合模式,成功吸引了大量法律业界同仁的高度关注与积极参与。会上,王渝伟律师首先系统梳理并详尽解读了数据合规领域的十五大关键性法律业务板块。针对当前金融行业面临的日趋严苛的数据安全与合规监管态势,特别是在企业内部管理复杂多变、合规要点繁多且风控挑战巨大的现实环境下,他深入剖析了金融行业项目中的核心数据合规要件,并通过实际案例生动阐述。接着,王渝伟律师以其经手承办的多项数据合规项目为例,生动展现了构建全面高效的数据安全与合规管理体系的整体规划路径,包括如何在项目启动阶段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明确各岗位职能分工,并对数据合规项目的具体推进、有效落地与扎实执行给出了实践层面的操作指南和实战心得。分享期间,王渝伟律师与厦门办公室同仁们展开了积极互动,共同探讨了时下备受瞩目的数据资产入账处理、数据跨境传输合规等热点法律议题,引发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本次分享交流会不仅深化了参会者对于律师在数据合规业务领域内的专业认知,更为热衷于拓展数据合规业务边界、提升专业素养的同行们搭建了一个高质量的学习与交流平台。这场思想碰撞的盛会有力启迪了大家在未来涉猎相关业务时的新视角、新方法,也为推动整个行业的数据合规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动力。
  • 发布时间: 2024 - 02 - 02
    观韬公益 | 观韬中茂福州办公室青工委组织福利院“迎新春·送慰问”爱心共建活动观韬中茂福州办公室青工委正式成立后,于2024年1月31日组织以青年律师和员工为主的志愿者开展了一次富有意义的活动——走进福利院,“迎新春·送慰问”爱心共建。在我们的理念中,做个好律师的首要前提是要做个善良温暖的人,越是品牌大所,越应当主动肩负起社会责任,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我们此次的共建对象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是福建省唯一一家以集中收养孤残、智力障碍特困人员为主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主要收养从市儿童福利院转安置的年满18周岁特困残疾人员等。大部分“院民”的特点是,不论年龄大小,他们的心智和性情都只是孩童般的单纯,因此福利院的社工们都亲切地称他们为“孩子”。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结合福利院近期的实际需求,观韬中茂福州办公室青工委在所内发起爱心捐款,采购口罩物资捐赠给福利院,并为福利院新春舞台搭建提供了资金赞助。    比起捐赠,福利院的“孩子”们更需要的是陪伴和呵护,他们渴望被爱和关注、尊重,组织志愿者与院民们共同活动,更是本次共建更为重要的环节。活动当天,我们的志愿者将提前购置好的龙年新春手工DIY材料送抵福利院,在社工的协助之下与院民们开展了一场1对1的“一起做手工”活动。看到这么多花花绿绿的手工材料,“孩子”们开心得直拍手,纷纷拉着“哥哥姐姐”要展示自己的动手能力。令人惊奇的是,“孩子”们的动手能力还真的很棒,在他们认真地折叠、拼贴之下,各式各样的新年贴画、立体纸艺作品跃然桌上。        通过这样的近距离交流,青年志愿者们对于残障人士的真实情况多了一层了解,也多了一份感触。有的律师直言,自己对手工制作流程的理解能力其实都还比不上“孩子”;在谈天中我们还了解到,福利院的“孩子”们中,...
  • 发布时间: 2023 - 12 - 06
    观韬公益 | 观韬中茂合伙人李文杰律师获评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全国优秀公益调解员近日,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简称“中证中心”)组织开展全国优秀公益调解员评选活动,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合伙人李文杰律师被授予“优秀调解员”荣誉称号,以表彰李文杰律师在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中的突出表现,以及在调解员队伍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中证中心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我国唯一跨区域跨市场的全国性证券期货纠纷公益调解机构,秉承“依法、中立、专业、便捷”的宗旨,致力于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纠纷化解工作。近年来,中证中心以“诉调对接+专业调解+损失测算”为特色的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已逐步形成良好效应,成为资本市场纠纷化解的主要渠道之一。    李文杰律师自担任中证中心公益调解员以来,秉持专业、尽责的态度,成功化解了多起复杂、涉众的证券期货市场纠纷,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作为长期服务于资本市场的法律服务机构,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中证中心的调解工作,继续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李文杰律师是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合伙人律师,主要业务领域为基金、保险、资管、证券等商事争议解决。李律师是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并担任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常务理事、深圳市人民监督员、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基金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多项社会职务。Email: liwj@guantao.com
  • 发布时间: 2023 - 10 - 23
    观韬公益 | 观韬中茂南昌办公室应邀到西湖区南浦街道开展重阳节公益法律咨询活动金秋十月,丹桂飘香,九九重阳,孝亲敬老。在重阳节即将到来之际,由南昌市妇女联合会、南昌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携手西湖区南浦街道等单位,于2023年10月22日下午共同开展了“银发同心跟党走,携手共绘夕阳红”2023年尊老敬老主题活动,观韬中茂南昌办公室合伙人王雅平律师等一行在现场开展了“重阳节公益法律咨询”活动。 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及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现场咨询老人们宣传民法典等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在现场解答了与之相关的法律咨询问题。宣传活动结束后,现场老年人纷纷表示,律师们解答的内容通俗易懂、贴近实际,不仅能听得懂,还能切实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此次活动,让更多老年人了解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极大提高了自身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受到了老年群体的一致好评。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此次重阳节普法活动的开展,不仅让老人们切实感受到了法律服务活动带来的安全感,也为他们送去了浓浓的节日关怀。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人,希望通过此次普法活动,更好地营造平安、温暖、和谐的法治氛围。
  • 发布时间: 2023 - 09 - 19
    观韬公益 | 成为更好的自己——西和一中2023级“无我甘霖班”招生及开班仪式圆满完成2023年9月15日至17日,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合伙人洪宇昊律师、肖非律师、李晓皓律师、杭州办公室合伙人周晚宁律师、南京办公室合伙人叶小红律师、市场部张楚珧及志愿者杨华等一行七人,在甘肃省陇南市西和一中成功开展和完成了2023级“无我甘霖班”招生工作并举行了开班仪式。 志愿者们与2023级“无我甘霖班” 全体同学合影前期准备9月15日,风尘仆仆的志愿者们刚刚抵达西和一中,就立即展开了招生工作准备会,针对本次招生活动的方案、流程、注意事项、重点环节等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和商讨,并进行模拟培训,提前预判问题并准备好解决方案,为活动的正常举行提供保障。 招生面试9月16日一早,在校方配合下,甘霖志愿者分4组,对符合条件的53名预选甘霖生开展了逐一面谈。通过与每一名同学面对面的单独沟通,志愿者对学生的精神面貌、家庭情况、学习态度等方面有了大致了解。中午,在志愿者们的讨论、合议后,确定了五个需要重点关注的家庭。实地家访9月16日下午,在校方人员引导下,志愿者们分成两组,分别前往重点关注家庭进行家访。志愿者们通过考察家庭环境及与学生家长深入地交流,进一步了解了同学的家庭经济情况、人员组成、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家庭负债情况以及家长对学生的希望等。傍晚,志愿者们针对家访实际情况在严谨讨论及与校方交流后,最终确定了五十个经济资助的家庭名单。(照片7-10)五公里跑作为甘霖班开班的传统,5公里跑已成为最让人热血沸腾的必修课。在志愿者杨华老师和肖非律师的带领下,“无我甘霖班”的同学们在2022级“观韬甘霖班”同学们自发地陪伴下,进行了人生的第一个“5公里跑”。很多同学此前从未进行过长跑,但他们在具有专业长跑经验的志愿者带领下,在相互鼓励的口号声中,全部成功到达了终点,表现出了阳光乐观的态...
  • 发布时间: 2023 - 08 - 19
    观韬公益 | 法律公益事业,观韬中茂在行动2023年8月16日,法律援助受援人陈某等人专程送来了一面写有“捍卫正义 维护公平”的锦旗,以此向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的帮助表示真心地感谢。2022年4月3日,受援人陈某之子在进行吊装作业的过程中不幸摔落死亡。陈某之子的意外离世给家庭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2022年4月7日,观韬中茂厦门办公室接受厦门市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陈某一家提供法律援助。本案先是历经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确认了陈某之子与公司间存在劳动关系,后又进行了工亡认定、工亡待遇劳动仲裁、申请执行、工伤部门先行支付等程序,时间跨度长达16个月之久。最终,该案在本所援助律师沈树有的不懈努力下,受援人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各项损失获赔共计约一百三十余万元人民币,陈某一家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和保障。观韬中茂厦门办公室律师不仅仅是在法律援助方面发光发热。厦门办公室自成立以来在厦门地区诸多学校、看守所开展了包括民法典学习解读、反性侵、反校园欺凌、反诈骗、交通安全在内的系列普法教育讲座,赢得了广泛好评,提高了厦门办公室在厦门地区法律公益事业上的声誉。观韬中茂厦门办公室将继续高标准、严要求的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观韬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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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研究生工作经历•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1987-1994)•观韬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1994-至今)•英国富尔德律师事务所交流工作(2000)•观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社会兼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权益保险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业务领域破产与重组业务,公司法律业务,金融证券法律业务,争议解决 主要业绩• 参与为大连证券、大通证券、鞍山证券、云南证券的停业整顿、破产清算、重整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大连银行合规业务• 参与数件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仲裁)代理,如分别代理国内两家企业与某港资企业合同纠纷和与中粮集团辽宁公司、印尼三安集团股权纠纷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案• 受聘为沃尔玛、希尔顿、乐购等数家外资、合资及内资企业提供专项和常年法律服务 公益服务大连市律师协会义工团 执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1994 工作经历•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3-2016)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主任、合伙人(2004-2012)•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主任律师(2002-2004)•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9—2001)• 总参谋部法律顾问处律师 (1994—1998)• 沈阳军区军事法律顾问处主任 (1989—1993)  教育背景•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1983-1986)•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1992-1995) 工作语言• 中文普通话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业务领域•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 •公司重组与改制 •公司收购与兼并 •国有资产处置等相关业务主要业绩•近几年曾担任森远股份(300210)2011年创业板上市;初灵信息(300250)2011年创业板上市;兴源过滤(300266)2011年创业板上市;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002503)2010年中小板上市;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66)中小企业板上市和200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China Special Stee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香港主板上市;China Lifestyle Food & Beverages Group Limited新加坡主板上市;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402)200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2007年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2008年发行公司债;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488)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2011年中国石化(600028)发行230亿可转债项目的承销商法律顾问。•曾担任金融街建设集团收购重庆华亚(000402)、时代集团公司收购民族集团(000611)、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公司收购湖大科教(600892)、宁夏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000862)、宁夏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购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600165)、北京博奥生物芯片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00055)、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天水股份(000965)、天津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项目、中国网通集团公司收购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等的收购方法律顾问。 •曾担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向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转让国有股权、安徽飞彩股份有限公司(000887)国有股权转让、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转让其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国有股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整合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和北京化工研究院项目、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重组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东北制药集团财务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下属企业国有股份转让、北京首都时代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产权转让、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收购江苏省江阴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及资产等多家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的法律顾问。•曾担任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教育背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律硕士工作经历•观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6年-2000年) •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1—至今)•观韬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 业务范围•证券发行与上市 •公司重组与并购 •国际投融资法律业务 •金融法律业务 •金融机构的危机处理与清盘 主要业绩• 担任财政部国库司及政府采购司法律顾问及政府采购法律专家组成员;• 主持或负责观韬作为中国法律顾问为金隅股份、嘉新水泥控股(HK0699)、勤美达控股(HK0319)、中兴电子(新加坡IPO)、国祥股份等多家公司境内外发行与上市的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主持或负责了观韬作为中国法律顾问为包括金隅股份吸收合并太行水泥回归A股、嘉新水泥(HK0699)与台湾水泥(HK1136)吸收合并、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收购湖北兴化、北京时代集团收购内蒙民族集团、北京博奥生物芯片收购万东医疗、火箭研究院收购航通股份(HK1185)等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股权收购及资产收购的法律服务工作;• 主持或负责观韬作为中国法律顾问为中信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橡果国际引进软银私募投资、建银国际设立建银鹏禾及建银瓯越股权投资基金、常春藤投资海南呀诺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投融资及基金设立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工作。(2011-9-14)• 被钱伯斯亚洲 2012评为“公司与并购”领域内的推荐律师• 被亚太法律500强2012评为“资本市场”领域内的推荐律师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教育背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 工作经历•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2000) •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1—至今)•观韬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业务范围•资本市场•投融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主要业绩•现担任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金钼股份(601958)、宝钛股份(600456)等国资监管部门及国有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曾负责金钼股份(601958)、宝钛股份(600456)、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股份公司的改制、重组与上市工作;中国特钢有限公司香港主板上市项目,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收购航通股份(香港上市公司)项目,北京奥瑞金种业有限公司以SPAC方式在美国Nasdaq上市项目•曾负责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加拿大、阿根廷等地境外投资项目、金堆城西色加拿大公司私募融资项目;曾负责国家邮政局重组西安华弘证券项目,中国石化(600028)在香港地区、华南地区、西北地区资产收购和投资项目,宁夏电力投资公司收购宁夏恒力(600165)项目,宁夏发电集团收购吴忠仪表(000862)项目;陕西电子信息集团和陕西烽火集团收购ST长岭(000561)等项目;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组长•曾担任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专项法律顾问等 社会兼职• 北京市律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华数据广播有限公司(08016)独立董事• 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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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观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同时也是最早一批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在国内资本市场领域,观韬搭建了以北京、上海、西安、深圳为核心辐射全国的组织机构,在境外资本市场领域,设立了香港办公室主要承接境外资本市场业务,同时注重加强与其他境外律所的合作与联系,形成了“全方位、跨法域、体系化”的机构格局。二十余年来,观韬充分把握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契机,紧跟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脚步,积极寻求理论精进与业务创新,深度整合市场和专业资源,形成了“专业化、多元化、高效化、创新化”的服务体系,为电力、钢铁、金融、建材、化工、机械、制药、生物、房地产、有色金属、交通、能源、环境保护、食品、旅游和高科技等行业的众多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观韬资本市场领域综合实力突出,已跻身中国资本市场综合实力领先律所行列,多年获得Chambers、The Legal 500、IFLR 1000、Asialaw Profiles、ALB等全球知名法律评级机构的排名和推荐,始终秉承“诚信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服务理念,赢得了业内外人士的一致好评。目前,观韬境内外从事资本市场业务的人员超过200人,业务团队实时把握国内外资本市场的最新动态,专注政策法规的适时解读与交流,致力于重大、复杂项目的探索与研究,能够为不同类型的客户群体定制专业化的服务方案。同时,观韬形成了一整套办理资本市场业务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业指引、文书样式及实务汇编,实现了业务办理的规范化、流程化。观韬在资本市场领域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境内外首发上市及再融资、境内外上市公司收购与兼并、债券发行、结构性融资及证券化交易、基金业务、境内外上市公司常年法律服务等。观韬在资本市场领域深耕多年,承办了超百家企业的境内外IPO项目,为数百家境内外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收购与兼并、债券发行、结构性融资及证券化交易业务提...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公司与并购业务是观韬中茂的核心业务领域之一,多年来该业务领域一直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并得到广泛认可,连续多年获得《钱伯斯全球指南》(Chambers Global)、《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Chambers Greater China Region)、《亚洲法律杂志》(ALB)、《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1000)、《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LEGALBAND、《亚洲法律概况》(Asialaw Profiles)等全球知名法律评级机构的排名和推荐。观韬中茂的投资并购团队覆盖多个司法管辖地、多语种和多种文化,近年来,代表众多国内外跨国公司、基金和上市公司客户完成了诸多知名和复杂的并购交易,服务涵盖了从产业准入法律和政策、交易结构设计、项目和合作伙伴的尽职调查、项目融资、交易文件的起草、谈判和签署、监管机构审批,到项目的交割和协同整合的所有阶段,涉及税务、外汇、合规、环境、不动产、知识产权、劳动、反垄断等不同专业领域,且具有英文、德语、西班牙语、日语等多语言能力。在这些成功的交易中,多法域、不同专业的律师协同合作,展现出了观韬中茂丰富的执业经验、高效的资源调动能力、对中国法律和监管环境以及国际并购交易惯例的深刻理解、对税务、财务和商业综合知识的融会贯通以及对客户需求精准把握和提供最佳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能力。同时,观韬中茂为众多客户提供公司治理的法律服务,服务的客户包括世界五百强公司、知名跨国公司、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以及投资基金等,在能源与自然资源、金融、高科技、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制造业、文化娱乐、电子商务、医药、健康与生命科学等诸多行业拥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观韬中茂的公司与并购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设立与变更• 公司治理• 企业合并与分拆• 企业业务剥离、业务重组• 企...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律事务涉及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类业务。能够为中央银行、各类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合作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担保公司、租赁公司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主体的各项金融业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观韬中茂在银行与金融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外资银行参股•设立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外金融项目合作•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事务•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市场退出以及清算•出口信贷•资产管理及运营•创业基金、产业基金及证券基金•信用证•掉期交易•信托业务•商业票据•可转换(换股)债券•政策性贷款•银团贷款•证券业务•信托业务•保险业务•期货交易•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担任管理人,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风险处置和破产清算法律服务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是最早成立房地产部门的律所之一,能够为各种类型的客户(包括政府、开发企业、建筑单位、金融机构、房地产基金等)提供房地产行业的全方位、全产业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其业务不仅涵盖了土地开发(土地一级开发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土地综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收并购与重组、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发包、承包和分包及建设工程合同制作及履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款的结算等)、不动产销售与租赁、物业管理与运营(物业租赁及物业公司的服务)、银行按揭等传统房地产开发项目,还不断开拓了新的服务领域包含基础设施PPP项目、旅游地产、集体产业用地城市综合体项目、房地产金融、外商投资等。观韬中茂向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白盆窑村村民委员会、北京市白盆窑天兴投资管理公司、北京德成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记黄埔有限公司、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南极星投资管理公司、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汇丰银行、美国铁狮门房地产公司、香港汇日集团、新加坡维信集团、天津克瑞思森林开发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客户提供房地产行业常年、专项和诉讼等法律服务。观韬中茂房地产部在孟雷律师的带领下,为北京南极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的永旺梦乐城(丰台区最大购物中心)项目与永旺梦乐城(中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谈判,其双方对于项目工程和租赁的具体问题理解分歧很大,双方经过多次反复的谈判,历时2年多,最终双方达成了交易金额为17亿4千万的项目合作协议。观韬中茂在立足于传统房地产开发项目上,最近在房地产金融、集体产业用地城市综合体项目及旅游地产等项目的业务日趋成熟。 “观韬律师团队广泛的专业技能吸引了众多国内开发商和大型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亲睐...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崇尚团队合作精神,观韬中茂在诉讼、仲裁及其他非诉纠纷解决程序(ADR)等争议解决领域中深耕数十年,尤其擅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及高净值的案件。观韬中茂各地办公室的律师们理论深厚、勤勉尽责、服务诚信、追求卓越,近年来,平均每个工作日观韬中茂各地律师都会处理30起以上的争议解决案件,他们深刻理解客户需求,洞察法律发展趋势,办案思路清晰,诉讼技巧娴熟,兼有在法庭上作为原被告双方辩护人的经验,知晓对方会采取的策略、了解其解决方法,有信心对客户的新案件提出独特的见解,具有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有深度法律服务的综合能力,在最高人民法院、各地法院及国内外仲裁机构均获得突出业绩,为国内外客户在日趋复杂的法律环境中赢得有力竞争优势。依托北京总部、中国香港与海外的悉尼、纽约、多伦多办公室,以及与亚司特(Ashurst)国际律师行观韬设立的上海联营办公室(JOO),观韬中茂全面协助客户应对不断增长的全球跨境法律争议,既帮助客户在香港及海外成功执行中国内地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也帮助境外客户有效应对中国境内争议,还曾代理第一起境外投资人以中国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国际投资仲裁案件的前置磋商程序,以及第一起中国法院民事调解书在美国执行的案件。观韬在众多诉讼、仲裁案件中作为不同行业的大型企业、公司及政府机构的代理人参与案件,所涉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民商事争议公司治理及股东诉讼银行、保险、基金及结构金融及衍生品争议证券纠纷及集体诉讼及证监会调查能源及矿产争议建设工程及房地产争议生命科学争议解娱乐、传媒领域争议数据产权和侵权纠纷破产衍生诉讼反垄断民事和行政诉讼反不正当竞争及知识产权争议国际仲裁海商和海事争议行政诉讼案件劳动仲裁及劳动争议解决案件刑事合规及刑事辩护观韬在争议解决业务领域连续多年被钱伯斯亚太(Chambers Asia-Pacific)、亚太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 As...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在重整/破产业务领域,观韬表现突出,整体实力跻身全国律所前列,在业内享有良好的声誉。观韬连续多年获得 Chambers、 The Legal 500、 IFLR 1000、 Asialaw Profiles、 ALB等全球知名法律评级机构的排名和推荐。最早进入中国破产行业的领先律所之一,在全国各地拥有丰富的成功业绩观韬是中国最早从事公司清算与重整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2002年以来,中国证监会重点整顿违规证券公司,观韬受证监会委托参与了第一家证券公司——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随后,观韬参与了近十家证券公司的停业、关闭清算和破产清算重整工作,获得了证监会及相关法院的高度评价。以此为契机,凭借公司管理优势和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所积累的丰富经验,观韬着力建设破产业务团队,深度整合市场和专业资源,加强理论与实务研究,不断在具体案件中转化成果。目前,观韬专门组建了拥有100余名律师的破产清算和重整业务委会员,形成了一整套办理破产案件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业指引、文书样式及实务汇编,实现了破产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流程化。作为破产管理人,观韬承办了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近1000家企业的破产清算案件、重整案件和强制清算案件,办理了大量涉及债权人、重整投资人的破产案件以及破产衍生诉讼案件。观韬总部及部分分所已经成为各地法院的破产管理人,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此外,观韬还成立了破产法研究与实践基地。通过与高校合作,观韬获得了国内顶尖法学院和专家学者的理论支持。
  • 发布时间: 2016 - 11 - 19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在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工程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主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在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审批阶段提供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有关的必备或参考前置程序的法律咨询•为基础设施及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建设规划、房屋产权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为各类PPP项目(包括BOT、BOOT、BOO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各类建设工程承包项目(包括EPC、EPCM、PMC等)以及招投标程序提供法律咨询•为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的全过程提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咨询•对基础设施投资及建设工程涉税事项提供税务法律咨询•审查、起草、编制建设工程合同类法律文件•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提供代理服务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知识产权是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重点研究和开展较早的法律服务,且具有若干成功案例。服务范围涉及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集成电路布图、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保护、植物新品种及电信传媒领域特有的版权、商标、特许经营权等保护方案的设计和实施。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在电信传媒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包括企业间并购、电信基础业务、电信增值业务、互联网业务,等等,可为客户在电信传媒领域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观韬中茂在知识产权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文献查询• 权利申请与登记(包括计算机软件、服务商标)• 无效、撤销申请• 转让及实施许可• 侵权调查• 反侵权指控• 技术引进、技术转让、知识产权许可• 电信传媒、制作业等行业特有的知识产权事务• 设计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OEM协议、保密协议、竞业禁止• 知识产权投资• 电信传媒业务的谈判与方案设计• 电子商务• 域名及商标保护和反保护• 网络知识产权• 电信服务•网络电子认证、电子签名•网络电子交易与安全•网络信息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观韬中茂在国际贸易法律事务方面,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专业突出、律师阵容强大。观韬中茂曾为众多境内外不同行业的大型企业、公司及政府机构在国际贸易救济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在反倾销调查、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相关贸易救济措施,WTO关于货物、服务、投资、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则以及相关的争端解决程序,海关分类、估价和原产地标识等海关法问题领域有着丰富的法律经验。正基于此,加之对中国法及相关程序的深入理解,使得我们能够为客户在应诉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保障措施等方面提供广泛而专业的法律服务。同时,观韬中茂律师还曾被特聘为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专业顾问代表中国政府作为第三方参与WTO争端解决程序。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拥有多名从事反倾销法律实务的资深律师,并具有在英、美、欧盟等国家、地区的执业经历,特别在WTO框架下的反倾销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借助观韬中茂综合的专业队伍,我们可以提供行业领域广泛的反倾销法律服务,主要涵盖以下方面:•代理国内企业应诉欧盟、美国及其他国家、地区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贸易保护措施•代理国内企业对国外企业提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申诉•代理国外企业应诉中国反倾销、反补贴的调查和其他贸易保护措施•为产业损害预警系统提供相关数据和法律报告,出具法律咨询意见•担任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有关WTO法律制度、信息•国际贸易中有关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合同、法律文件起草、审核、制作•提供争议解决涉及的非诉讼、诉讼和仲裁等全过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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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5 - 01 - 22

    北京_副本.jpg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9层

       邮箱:guantao@guantao.com

       电话:(86-10)6657 8066

       传真:(86-10)6657 8016

       邮编:100032

     



    观韬中茂成立于1994年2月,目前北京办公室拥有60余名合伙人,200余名律师及律师助理。

    北京是全国政治、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金融街早已是中国名副其实的金融管理中心。坐落在北京金融街上的观韬中茂,经过超过二十五年不断的开拓、创新和发展,在法律服务、专业建设和律师团队等方面已成为中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之一。

    北京办公室的法律服务范围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电信、大型基本建设、房地产、机械制造、交通、能源、环境保护、化工、医药、科研和服务业等领域。法律服务业务涉及资本市场、公司业务与并购、银行与金融、房地产与建设、重组与破产、能源与自然资源、争议解决、国际贸易与WTO、反垄断、私募与风险投资、工程与基础设施、知识产权、电信传媒与科技、金融创新与结构性产品、行政法等诸多方面。同时,在传统的商业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方面亦具有良好业绩。

    北京办公室拥有一支理论深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服务诚信、业绩良好、追求卓越的复合型律师团队,同时拥有多位法律专家、学者作为我们的专业顾问,能够为不同行业、不同客户提供全过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北京办公室曾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级文明所殊荣,并多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北京办公室的客户包括政府机关、中央企业和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大中型民营企业,以及国际领先的跨国企业等。我们在各个法律领域参与的标志性项目中,对客户的法律需求以及所服务领域的深入了解,都充分的展示了我们高品质的服务于各个法律领域的承诺。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上海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99号尚嘉中心12层、22层

        邮箱:guantaosh@guantao.com

        电话:(86-21)2356 3298

        传真:(86-21)2356 3299

        邮编:200051

     



    2001年3月,观韬中茂上海办公室成立。目前上海办公室拥有60余名合伙人,200余名律师及辅助人员。

    上海办公室的法律服务优势领域涵盖基础设施与房地产、收购与兼并、私募与风险投资、境外投资、银行和金融、破产清算、产权界定、股份制改造、股票和债券发行、知识产权、招标与投标等,并且在基础设施与房地产、公司业务、商业诉讼、仲裁、刑事辩护法律服务方面具有强大实力和优秀业绩。

    上海办公室的律师曾先后为上海世博会、上海中心大厦、上海迪士尼、上海中环线工程、虹桥交通枢纽、国家会展中心、徐汇滨江地块开发等诸多重大项目提供全过程、多层次的法律服务,还办理了大量既具社会影响又有专业创新的银团贷款项目、股权交易项目和资本投资项目,并担任东航集团、金茂集团、世茂集团、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东亚银行、国家电网华东公司、上影股份、陆家嘴股份、上海城投、上海仪电、上海申虹、上海申迪、洛克菲勒外滩源开发公司、三菱电机等众多政府机关、知名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上海办公室曾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十佳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文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上海办公室的律师曾荣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上海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领军人才、东方大律师、上海市十大平安英雄等称号,并有多人担任仲裁机构仲裁员、高校法学兼职教授和研究生导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

    上海办公室坚持“追求卓越,诚信勤勉,高效优质”的理念,追求“更专业、更诚信”的服务目标,以昂扬的姿态、宽广的胸怀、全球化的视野,为律师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和更大的空间,为客户提供更有价值、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西安_副本.jpg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51号尚中心713室

       邮箱:guantaoxa@guantao.com

       电话:(86-29)8842 2608

       传真:(86-29)8842 0929

       邮编:710075


     

    观韬中茂西安办公室成立于2001年7月,是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最早设立的分所。

    西安位于中国西部,是一座历史悠久的现代化大都市。西安办公室的设立顺应了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伟大战略,在国企改制、资产重组、并购、股票及债券发行与上市、投融资、破产及金融、房地产等诸多方面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高水准的执业能力, 同时还在传统的商业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方面具有良好的声誉。

    观韬中茂西安办公室自设立以来,坚持在法律服务领域”做专、做精、做强“的战略定位,始终坚持把客户利益与需求放在首位的服务理念,依托总部及境内外办公室的强大服务系统,以快速有效的工作和创造性的建议为目标,为当地客户众多的行政机关、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知名民企提供专业化、高品质、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西安办公室现有12名合伙人,40余名律师及辅助人员。设有公司证券部、金融部、争议解决及诉讼部等专业部门。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成都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505号仁和春天国际广场A座20楼2003室

        邮箱:guantaocd@guantao.com

        电话:(86-28)62129886

        邮编:610041


     

     

    观韬中茂成都办公室成立于2001年8月,现办公地址位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办公室现有33名注册律师,包括9名合伙人律师及辅助工作人员若干。

    成都办公室拥有理论深厚、勤勉尽责、经验丰富、服务诚信、追求卓越的专业律师工作团队,在一体化、公司化的管理模式下,依托总部及境内外办公室的强大服务体系,始终秉持诚信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服务理念,能够为不同行业客户提供全过程、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成都办公室法律服务范围涵盖公司业务与并购、行政法律事务、国际投资、房地产与建设、争议解决、银行与金融、资本市场等诸多领域,为当地众多行政机关、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知名民企等客户提供常年及各类专项法律服务,同时,在传统的商业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方面亦具有良好的业绩。

    成都办公室曾被评为成都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并将继续以昂扬的姿态、饱满的热情,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管理和队伍建设,持之以恒为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16 - 11 - 24

    大连_副本.jpg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6号人寿大厦1109室

       邮箱:guantaodl@guantao.com

       电话:(86-411)8282 9601

       传真:(86-411)8282 9901

       邮编:116001

     



    观韬中茂大连办公室成立于2002年4月,现有3名合伙人,15名律师及辅助人员。

    大连是我国东北地区重要的金融、石化、软件、机械制造和物流基地,设立大连办公室是观韬顺应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战略,致力于为大连乃至东北地区的经济建设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大连办公室的法律服务范围涵盖证券、银行、改制与上市、房地产、诉讼仲裁等业务领域。

    大连办公室的业务优势主要集中在合规咨询、改制并购重组、股权激励、股票及债券发行、企业清算与重整、诉讼仲裁法律业务方面,具有稳定、完整的工作团队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深圳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56层

         电话:(86-755) 2598 0899

         邮箱:guantaosz@guantao.com

         邮编:518048

     

     


    深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也是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金融中心、信息中心、商贸中心、运输中心及旅游胜地。

    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成立于2003年11月,现有超过10位合伙人及40位律师。深圳办公室基于深圳独特的地理位置而设立,为深圳乃至整个华南地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范围涵盖公司、证券、投融资、资产证券化、基金、房地产、劳动、知识产权、破产清算、诉讼仲裁及经济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服务。部分合伙人及律师在其他领先律所工作多年后加入,多有海外留学、工作经验,各个团队合作无间、专业互补,已经成为本所专业化、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办公室之一。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济南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26号中银广场十九层

       邮箱:guantaojn@guantao.com

       电话:(86-531)6788 5166

       传真:(86-531)6788 7166

       邮编:250014

     

     


    观韬中茂济南办公室成立于2007年3月,现有10名合伙人,37名律师及辅助人员。

    济南是中国东部沿海经济大省——山东省的省会,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和金融中心。济南办公室基于其省会的地理优势,致力于向各行业的客户提供优质、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其法律服务范围涵盖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仲裁法律事务;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济南办公室服务的主要客户包括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大中型国有、民营企业等。

    济南办公室在处理公司及资产的并购、处置、运营;大宗土地开发、拆迁立项、规划建设手续;风险性投资等领域业绩突出。擅长代理建筑工程、房地产、金融、投资等领域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诉讼及执行。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厦门_副本.jpg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23楼

       邮箱:guantaoxm@guantao.com

       电话:(86-592)5205 899

       传真:(86-592)5202 133

       邮编:361012

     



    观韬中茂厦门分所成立于2008年3月。2015年9月,厦门分所吸收合并两个当地律事务所,即福建建昌律师事务所和福建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整合后的厦门分所现有郑水园、李焰盛、朱玥、陈宇和张盛利5名合伙人,并有100余位律师及律师助理和辅助人员。

    厦门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濒临台湾海峡,面对金门诸岛,与台湾宝岛和澎湖列岛隔海相望,作为经济特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已成为海峡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和两岸贸易中心,厦门分所依托厦门特有的地理优势和投资环境,致力于向各行业的客户提供优质、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设计高水准的法律解决方案。

    厦门分所本着“敬业、合作、高效”的宗旨,注重发挥群体智慧,讲求团体协作精神,注重个人特长和集体优势的有机结合,形成厦门分所独特的法律服务风格。我们的业务优势主要集中在企业改制、产权界定、银行业务、股票的发行与上市,并购重组、投融资和私募基金、房地产项目,破产业务、海商海事、体育投融资和诉讼仲裁法律业务,我们也致力于提供刑事和知识产权的高质量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香港办公室

       地址:香港鰂魚涌英皇道979號太古坊一座18樓1801-3室

       郵箱:guantaohk@guantao.com

       電話:(852) 2878 1130

       傳真:(852) 2878 1360

        

     



    觀韜中茂香港辦公室成立於2008年12月,經過與王澤長·周淑嫻·周永健律師行(PCWCC)三年的聯營, 2016年2月1日觀韜香港獲得香港律師會的批准正式本地化,以觀韜律師事務所(香港)(Guantao & Chow)的名字,為客戶提供優質的香港及中國内地法律服務。

    本地化後,觀韜香港擁有五位合夥人閆芃芃律師、吳靜怡律師、李家學律師、林國明律師和林錫光律師,四位顧問周永健律師、周淑嫻律師、胡家驃律師和陳啟鴻律師。其中,PCWCC創始合夥人、前香港律師協會主席、前香港賽馬會主席周永健先生擔任觀韜全球主席,閆芃芃律師擔任觀韜香港管理合夥人。

    進駐香港是建設及拓展觀韜核心業務至關重要的一步,本地化後的香港辦公室將成為觀韜國際化的一個戰略中心,業務領域涉及公司及融資、並購業務、資本市場業務、外商投資業務、知識產權、仲裁與訴訟、物業買賣、公司秘書服務、中國委託公証及國際公證等,尤其著眼於各類跨境交易。我們將借助香港的地域優勢,進一步鞏固和整合律師資源,客戶資源,使觀韜能夠更好地為境內外客戶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務。

    觀韜與亞司特(Ashurst)國際律師行建立了超過十年的聯盟關係。亞司特是一間領先的、在17個國家擁有29間辦公室的國際所。通過與亞司特的緊密合作,我們將在全球的平臺上、持之以恆地為我們的客戶提供有價值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務。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天津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与徐州道交口天津万通中心6层609-611号

       邮箱:guantaotj@guantao.com

       电话:86-22-58299677 

       传真:86-22-58299679

       邮编:300042

     



    天津办公室成立于2009年4月。

    天津位于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随着滨海新区的开发与开放,天津迎来了新的历史性发展机遇。

    天津办公室顺应天津的发展,在天津标志性建筑信达广场设立办公室,向各行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全方位法律服务,尤其在外商投资、公司并购与重组、房地产、金融法律服务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业绩突出,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高水准的执业能力。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广州_副本.jpg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28号富力盈信大厦1703-04室

       邮箱:guantaogz@guantao.com

       电话:(86-20)38398787

       传真:(86-20)38398331

       邮编:510623

     

     


    观韬中茂广州办公室成立于2012年12月。现拥有3名合伙人,50余名律师及辅助人员。

    广州是广东省省会,中国第三大城市,国务院定位的国家三大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国际大都市,中国华南地区的金融、贸易、经济、航运、物流、政治、文化中心,国家交通枢纽,是著名的“千年商都”、“花城”。广州分所立足广州,辐射珠三角核心城市群,法律服务范围涵盖公司证券、金融、建筑房地产、投融资、刑事、行政法律业务等。

    广州办公室的业务优势集中在证券与资本市场、公司兼并与重组、私募股权与基金、国企改制与产权交易、不良资产、外商投资、知识产权、房地产与建设工程、诉讼仲裁法律业务等方面,能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杭州_副本.jpg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南楼1803室

       邮箱:guantaohz@guantao.com

       电话:(86-571) 89939691

       传真:(86-571) 89939620

       邮编:310013

     



    观韬中茂杭州办公室成立于2014年1月。现拥有20余名合伙人、律师及辅助人员共计60余名。

    杭州是中国浙江省省会,华东地区特大城市,是长三角副中心城市,杭州都市圈核心城市,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浙江省及华东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交通、传媒、通信和金融中心。

    杭州办公室在跨境投资与贸易、公司证券、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家族财富管理、基础设施与地产等领域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服务。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悉尼办公室


       地址:Suite 6, Level 7, 66 Hunter Street, Sydney NSW 2000

       邮箱:sydney@guantao.com

       电话:+(612)9002 0999

       传真:+612)9283 3567





    观韬中茂悉尼于2015年5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

    观韬中茂悉尼将立足于服务中国客户,开拓澳大利亚投资市场,将继续与顶级的国际律师行亚司特(Ashurst)推进联盟合作关系,依托两个网络,一个整体的无缝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最人性化、最商业化的投资解决方案。

    观韬中茂悉尼将着重于协助:

    中国企业前往澳大利亚开展兼并、收购业务;

    中国企业前往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以主板ASX为主)上市融资业务;

    中国基金、PE、VC前往澳大利亚开展基金、投资类项目;

    澳大利亚企业前往中国投资业务。

    主要的行业领域将涉及:

    农业;

    房地产;

    矿业、能源和自然资源;

    基础设施建设;

    高新科技、新兴技术;

    基金、债券、证券、融资。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苏州办公室

       地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大厦南楼1804-1806室

       邮箱:guantaosuzhou@guantao.com

       电话:(86-512)6606 0898

       邮编: 215000

     




    观韬中茂在苏州的分支机构,即苏州办公室,成立于2015年7月,办公面积700平方米。系总所基于地域布局在苏州开办的一体化办公室。苏州办公室拥有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分别在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投融资和兼并收购、公司合规、境外“一带一路”走出去法律服务和争议解决等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拥有专业律师,该些律师在苏州均有十年以上执业经验,是业内公认的领跑律师团队。






  • 更新日期: 2017 - 07 - 06

    44.jpg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国铁建1818中心写字楼16层

       邮箱:guantaowh@guantao.com

       电话:(86-27)87898080

       传真:(86-27)87898180

       邮编: 430061

     



    北京观韬中茂(武汉)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6月18日设立,现有合伙人、专兼职律师及律师助理50余人,其中硕士学位以上10余人、教授1人。

    武汉是湖北省省会、中部地区唯一的副省级城市和超特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其中“武汉光谷”具有全国少有的两块“金字招牌”—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办公室立足武汉,辐射湖北,本着“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致力于向客户提供精品化的法律服务。

    武汉办公室法律服务范围涵盖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银行和金融、不良资产清收与处置、刑事辩护、公司与并购、劳动法、税法、知识产权等方面。在上述领域,相关律师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

    武汉办公室于2021年获评武昌区“先进律师事务所”,武汉办公室党支部于2023年分别获评武昌区、武汉市两级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将武汉办公室作为法学实践基地。


  • 更新日期: 2018 - 04 - 02

    南京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0楼

       邮箱:guantaonj@guantao.com

       电话:(86-25)57793566

       邮编:210019

     




    观韬中茂南京分所成立于2017年11月6日,位于六朝古都南京风光旖旎的十里秦淮之滨,拥有现代化办公室3200余平方米,执业律师100余人,涵盖多个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是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全球23间办公室之一。

    古都金陵,自古以来就是一座崇文重教之城,有天下文枢之誉,如今高校林立,人才荟萃。律所聚人文之气,揽八方英才,拥有来自“五院四系”以及当地知名高校的法学教授4人(含博士生导师2人)、法学博士4人、硕士17人,中高级职称以上律师23人。多名律师成为行业翘楚,16名律师在省、市、区三级律协担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职务,6名律师在国内多所法学院所担任兼职教授或研究员,5名律师兼任多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观韬中茂南京分所为三百余个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江苏做贡献。服务客户包括江苏省地震局、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市地方海事局、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南京市鼓楼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河海大学、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银行南京分行、交通银行南京分行、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

    南京分所成功入选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汇鸿集团、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省国金资本运营集团、南京农创园科创投资集团等多家大型政府平台公司的入库律所名录,并与江苏省金财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及多个金融保险机构建立长期业务合作关系。

    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社会分工的精细,法律服务的专业细分已成大势。为客户提供深度专业化服务已成为观韬中茂南京分所的一大特色。律所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涵盖多个专业领域,包括投资与并购、银行与保险、破产重组与清算、建设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诉讼与仲裁、知识产权、房地产项目、海事海商、家事与财富传承、刑事辩护与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等。律所的专业服务团队,深耕各自专业领域,为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社会各界提供专业精深法律服务,取得优秀业绩。

    观之以韬,示之以略,未来可期。律所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服务理念,秉持委托人合法权益高于一切的观韬中茂价值观,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18 - 11 - 01

    多伦多办公室


       地址:100 King Street West, Suite 5600, Toronto, ON M5X 1C9 Canada

       邮箱:toronto@guantao.com

       电话:+1 (416) 847-1868

       传真:+1 (866) 288 -1166





    观韬中茂多伦多办公室于2017年10月经安大略省律师协会审核批准,正式挂牌成立。

    多伦多办公室作为观韬中茂在北美的窗口之一,立足加拿大,对接观韬中茂海内外17个办公室,以整体无缝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高效率的法律服务和多方位的整体商业解决方案。多伦多办公室在积极开展自主业务的同时, 还与顶级国际律师行 BLG (Borden Ladner Gervais),Gowling WLG, Stikeman Elliott LLP, 以及加拿大久负盛名的老牌律师事务所 Cox & Palmer和Minden Gross LLP 等密切合作,共同推动中加投资贸易合作。


    业务范围

    在协助国内业务方面:多伦多着重于对接国内相关业务走出国门,包括但不限于:

    中国企业前往多伦多开展投资,兼并、收购业务;

    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主板TSX和创业板TSXV)上市融资业务;

    中国基金、PE、VC 前往多伦多开展基金、投资类项目;

    海外贷款评审项目;

    高净值人士在加拿大的投资,置业和信托业务。

     

    在开拓加拿大本土业务方面,正在或已形成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矿业、能源和自然资源基础设施;

    加东大西洋省四省投资贸易合作业务;

    基金、债券、证券、融资;

    高新技术与区块链行业;

    中资华人公司法律顾问项目;

    移民,房地产以及婚姻家事业务。


  • 更新日期: 2020 - 01 - 15

    福州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振武路70号福晟钱隆广场46层

       邮箱:guantaofz@guantao.com

       电话:(86-591)87311996

       传真:(86-591)87311995

       邮编:350004




    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9年9月,目前拥有律师及律师助理65名,其中合伙人30名。

    福州是福建省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台江区自建区伊始一直作为福州金融、商业的中心。坐落在台江区江滨西大道的观韬中茂,将会在海西经济区内绽放异彩,在法律服务中卓越进取,立志成为福建优秀律师事务所。

    观韬中茂福州办公室的法律服务范围涵盖银行与金融、房地产与工程基本建设、海商海事、资本市场、公司业务与并购、重组与破产、私募与风险投资、争议解决、诉讼仲裁、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其中,在银行与金融领域、知识产权领域、争议解决与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具有良好的行业口碑。  

    观韬中茂福州办公室拥有一支理论深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服务诚信、业绩良好、追求卓越的律师工作团队,并拥有多名相关专业的法律专家,能够为不同行业、不同客户提供全过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20 - 06 - 10

    郑州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崇德街17号星联创科中心11-12楼

       邮箱:guantaozz@guantao.com

       电话:(86-371)8891 7800

       传真:(86-371)8891 7822

       邮编:450000


     


    观韬中茂郑州办公室成立于2019年10月,现有11位合伙人,120余名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人员。郑州办公室位于郑东新区龙子湖智慧岛星联创科中心的11层、12层,面积约2200平方米,内设律师办公室、卡座、会客室、会议室、多媒体会议厅、模拟法庭、客户服务中心等办公设施,郑州首家“5G智慧便民法庭(服务站)”,致力于为律师和客户营造最好的办公和接待环境。

    郑州办公室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在建筑房地产、政府国企法律服务、金融不良资产、投融资、破产重整、知识产权等领域取得丰硕成果,先后为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司法局、中共郑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党政机关,中国平煤神马控股有限公司、河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鹤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原豫资金控股有限公司、河南能源化工研究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等国有企事业单位,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郑州万科企业有限公司等房地产企业,中国人民银行郑州支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业分支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获得了一致好评。 

    郑州办公室成立至今,被郑州市人民政府评选为“高技术、高增长、高附加值”的“三高律所”,先后荣获“2020年度郑州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单位”、 “2020-2021年度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2022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郑州办公室的律师曾荣获全国优秀律师、河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郑州市优秀律所、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公益律师等称号,并担任河南省律师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的主任、执委,高校兼职教授和研究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河南教学科研基地亦设在郑州办公室。

    郑州办公室未来将立足中原,致力于打造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法律服务团队,以“帮助客户去盈,帮助伙伴成功”为使命,秉承“极致、温度、共赢”的价值观,一如既往的在重大复杂争议解决、非诉讼领域刻苦钻研,建设更全面的法律资源整合平台、更强大的律所品牌、更广泛的全球法律服务网络,助力中原经济区的发展,并为河南的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 更新日期: 2021 - 07 - 13

    海口办公室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大道20号鹏晖国际大厦23层A-B

      电话:  (86-0898)  66281620

      邮箱:guantaohn@guantao.com

      邮编:570208


           


    北京观韬中茂(海口)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0月,现有3位合伙人,20余名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人员。观韬中茂海口办公室位于美兰区和平大道20号鹏晖国际大厦23层A-B,内设律师独立办公室、律师工位、律师谈案室、中型会议室、大型多媒体会议厅、咖啡室等办公设施,为律师和客户营造优雅的办公和接待环境。

    海口是海南的省会,地处海南北部,是海南省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与综合交通枢纽中心。观韬中茂海口办公室立足海口省会区位优势,抓住海南岛自贸港建设发展契机,积极发展和壮大自身实力。海口所法律服务范围涵盖了政府法律服务、银行、证券、保险、电信、科技、大型基本建设、房地产、机械制造、教育、生命科学与保健、交通、能源、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化工、医药、科研和其他服务业等各种行业。

    海口办公室拥有一支理论深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服务诚信、业绩良好、追求卓越的律师工作团队,并拥有多名相关专业的法律专家,能够为不同行业、不同客户提供全过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24 - 01 - 16

    南昌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9号联发广场写字楼39层

        邮箱:guantaonanchang@guantao.com

        电话:0791-88508858

        邮编:330038




    北京观韬中茂(南昌)律师事务所是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战略性规划设立的第27家办公室。南昌办公室于 2023 年8月经江西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坐落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CBD中心联发广场39楼,拥有近2000㎡的一流办公场所。

    南昌办公室多名合伙人均是国内法律服务行业年富力强的佼佼者,拥有从业多年的履历,在项目管控、组织、执行经验丰富,善于处理复杂疑难及富有开创性的交易或案件,其中有精于政府行政合规、行政纠纷处理的专业律师,有企业合规业务的合规律师,有熟悉企业税务风险防控的税务律师,有精通建筑领域项目管理的建筑律师,还有多名律师被聘为省市级专家库的成员。

    南昌办公室实行“团队制、一体化”的管理与运营模式,确保办案质量,严格控制执业风险。通过人员培养一体化,统一人力调配,整合全体合伙人及律师的智识、专长及经验,实现全所资源互通与知识共享,在专业分工的同时紧密协作,以期始终以最专业的队伍与资源满足客户的多元需求。配以明确的业务合作保障制度,向客户提供专业化、差异化、精细化、创新型的高品质法律服务。

    南昌办公室秉持着“诚信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服务理念,以“求实、创新、协同、进取、分享”的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利用北京总所及国内外办公室在各领域的专业优势和各种资源,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23 - 09 - 26

    纽约办公室    

        邮箱:zack.xu@guantao.com 








    纽约办公室


    观韬于2016年8月在纽约开设办事处。纽约办公室作为观韬在北美的窗口之一,立足美国,对接观韬海内外服务网络,为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与经营提供优质的美国和中国法律服务。目前团队拥有管理合伙人1名,顾问1名。


    观韬纽约侧重业务领域包括:中国企业前往美国资本市场业务、兼并收购业务、房地产等投资业务。


  • 更新日期: 2023 - 05 - 09

    洛隆

    地址:西藏自治区洛隆县

    邮编:855400


    2022年7月,观韬中茂洛隆办公室成立。在此之前,西藏洛隆县为典型的“无律师县”。目前,洛隆办公室是西藏洛隆县历史上设立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殷林彦律师成为西藏洛隆县历史上注册的第一名执业律师。

    洛隆办公室的设立,是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高度政治觉悟和社会责任感的集中体现。洛隆县位于西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三省交界处,地广人稀,人口不足6万人,社会经济文化落后,法律服务市场一片空白,是典型的“无律师县”。2022年,为解决“无律师县”问题, 在司法部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各地30家律师事务所分别进驻西藏30个“无律师县”新设分所,洛隆办公室应运而生。

    洛隆办公室肩负着为洛隆县人民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使命。洛隆办公室的设立,既是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履行社会责任的标志性事件,更是洛隆县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为此,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各地办公室选拔了专业水平过硬、综合能力突出、业务经验丰富的律师长期派驻洛隆办公室。

    目前,洛隆办公室以派驻律师为先锋,已成为当地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当地重大法律事件的处理,在政府日常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洛隆办公室肩负起了洛隆县法律援助的重任,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广受赞誉。


  • 更新日期: 2023 - 02 - 07

    重庆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庆云路1号国金中心T1办公楼3307单元

      邮箱:guantaocq@guantao.com

      电话:(86-23)6762 9387

      邮编:400061




    重庆是西南地区最大工商业城市,是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核心城市,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西部金融中心,成渝金融法院驻地。

    观韬中茂重庆办公室成立于2021年2月,位于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现有超过10位合伙人及40位律师。重庆办公室自成立以来,秉承总部“诚信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理念,立足重庆,辐射西南,力争打造西南区域法律服务新标杆。其执业领域涉及资本市场、公司业务与并购、银行与金融、房地产与建设、重组与破产、争议解决、私募与风险投资、工程与基础设施、知识产权、电信传媒与科技、行政法、刑事辩护等业务领域。法律服务范围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电信、科技、大型基本建设、房地产、机械制造、教育、交通、能源、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化工、医药、科研和其他服务业等各种行业。

    重庆办公室律师团队吸纳了国内外知名院校的高端法律人才,其中多位律师有跨专业工作经历与多专业知识结构,通过团队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发挥各位律师在各领域的专长,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客户量身打造法律服务产品。


  • 更新日期: 2022 - 09 - 13

    青岛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31号国信金融中心T2座10层

        电话:   (86-532) 8581 1717

        传真:(86-532) 8262 0066

        邮箱:guantaoqd@guantao.com

        邮编:266061


          

    北京观韬中茂(青岛)律师事务所汇集了一批精通法律,熟悉经济、金融证券、科技、外语等专业知识,并具备丰富执业经验、复合知识结构、广泛社会资源的高素质专业律师,能够充分运用专业技能、执业经验及社会资源为客户服务,提供最佳解决方案,规避经营风险、创新增值服务。本所半数以上律师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提名”、“青岛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承办的多起涉外经济、金融及刑事案件在青岛市及山东省有较大影响,受到广泛好评。

    观韬中茂青岛办公室始终秉承“诚实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服务理念,严格管理、规范执业,充分发挥律师才智和分工协作的团队精神,强化服务理念、精品意识,坚定不移地走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之路,为客户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并多次获得“青岛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观韬中茂青岛办公室内设有金融团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团队、知识产权团队、公司业务团队、民商综合团队、刑事事务团队、破产与征收团队等多个业务部门,能够为不同需要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22 - 02 - 11

    合肥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28号置地广场A座33层

       邮箱:guantaohf@guantao.com

       电话:(86-0551)62806616

       传真:(86-0551)62806618

       邮编:230031




    观韬中茂合肥办公室成立于2021年8月24日,现有50余名专职律师,人员总数72人。

    合肥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是国家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观韬中茂合肥办公室的法律执业领域涉及资本市场、公司业务与并购、银行与金融、房地产开发、重组与破产、争议解决、私募与风险投资、工程与基础设施、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与结构性产品、行政法、刑事等业务领域。法律服务范围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科技、进出口、大型基本建设、房地产、机械制造、交通、环境保护和其他服务业等各种行业。

    观韬中茂合肥办公室拥有一支理论深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服务诚信、业绩良好、追求卓越的律师工作团队,能够为不同行业、不同客户提供全过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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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韬视线 News

观韬视点 | 生物医药跨境技术许可交易的要点简析

Time: 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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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韬视点 | 生物医药跨境技术许可交易的要点简析


谢飞


技术许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指“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给他人实施、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62条)。在生物医药领域,“技术许可”的内涵更加广泛,一项药品或技术在被商业化生产和临床使用之前往往需要走过一段漫长甚至未知的道路,除了对法律权利的许可,对技术许可的关注更延展到对一项药品或技术从发现、验证、开发到商业化的全过程以及双方在此过程中的协同。

在该领域的跨境交易中,随着交易习惯和经验的不断形成与积累,加之不同司法辖区法规条例及判例观点的影响,技术许可(Licensing)的内涵和表现形式更加丰富。跨境技术许可交易中机会与风险并存,相比于交易经验更加丰富的国际大型制药企业(Big Pharma),国内中小型生物科技公司(Biotech)稍显年轻,但成长迅速。本文从“交易的特点及趋势”、“交易的流程及要点”、“许可协议的核心要素及考量”三个方面进行简要分析,希望为国内中小型生物科技公司提供参考。


一、交易的特点及趋势

技术许可在全球医药领域得到普遍推广,在过去十年间主要受到两大因素的共同推动,一方面是大型制药企业研发生产力的大幅下降,另一方面是新药研发成本的不断增加。从大型制药企业的角度,研发费用不断攀升而可销售产品却越来越少,并且由于大型制药企业 决策链条冗长、内部沟通成本较高,促使其倾向于通过利用与中小型生物科技公司的合作来填补产品管线。从中小型生物科技公司的角度,基于研发新一代药品所需投入成本的提高、监管环境不断收紧、在全球市场推出新产品难度的增加、所需营销资源投入的不断增加等因素,也有更动力寻求与大药企之间的合作机会。   

2019年至今,Covid-19疫情在全球范围内造成了不少混乱,但是生物医药领域跨境技术许可交易的数量却同期呈现激增趋势。根据美柏资本对中国医药市场的一项调查, 2019年跨境技术许可中引进(License in)和出海 (License out)的交易数量分别为84笔和10笔;2020年分别增加至108笔和24笔;2021年则分别增加至133笔和41笔。


(一)交易的新兴特点

从2019年至今,除了交易数量上的显著变化以外,交易方式上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1、采用选择权(Option)的交易增多

在标准的技术许可交易中,被许可方为了获取许可标的,通常需要支付一笔不菲的预付款,并且附带有里程碑付款和许可使用费。而在采用选择权的交易中,被许可方一般仅需要通过支付一笔相对较小的预付款,加上一笔选择权行使费(Option Exercise Fee)来锁定独家许可并获得一项选择权,有权选择决定是否推进后续商业化合作。

2、大药企对知识产权的尽调更积极

尤其是在一些知识产权状况不太明朗的突破性生物技术研究领域,大药企更加不依赖于许可方的陈述与保证(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而是倾向于更主动和详细彻底地开展尽职调查。这在一定程度上似乎预示着大药企对知识产权风险防范重视程度的上升。

3、替代性救济措施(Alternative Remedy Clauses)的使用增加

解决技术许可协议项下重大违约的方式通常是终止协议并起诉违约方要求赔偿损失。而在更多交易中,在发生重大违约后保留协议、按比例削减未来付款等替代性措施受到关注的程度在逐渐上升。


(二)交易的趋势预期

根据LEK咨询公司发布的一项对若干药企对技术许可交易趋势预测的调查报告 ,尽管基于在交易中所处的不同角度(Buy-side/ Sell-side)存在视角差异,但是各方对于未来总体趋势的预期仍然存在广泛共识。

1、对交易价值构成和总额的预期

买方倾向于认为研发里程碑和商业化里程碑对应的交易价值所占比重会更高。卖方倾向于认为里程碑付款总额会有大幅增加,而且不同里程碑付款的支付时间间隔会更接近。买卖双方都认为单笔许可交易的价值总额可能会增加。

2、对交易数量和交易类型的预期

买方倾向于认为传统的、标准的技术许可(Licensing)交易将增多,并且在各类交易中增幅相对最大。卖方倾向于认为采用合资企业(JV)模式的交易将大幅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卖方参与合作的意愿的增加。买卖双方都认为未来混合采用共同开发(Co-Development)、合资企业(JV)和选择权(Option)等合作模式的交易数量将会增多,不过传统的技术许可(Licensing)仍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占据主导地位。


上述特点及趋势一方面是受到医药领域科技进步的驱动产生,另一方面也是国际大药企与中小型生物科技公司之间商业博弈的缩影,值得进一步关注。考虑到传统的技术许可是医药领域技术交易模式的基础,本文以下讨论主要针对该模式展开。


二、 交易的流程及要点

在医药领域日益复杂的商业博弈中,找到最佳合作方并与之成功谈判达成协议绝非唾手可得,对于中小型生物科技公司而言更具挑战。虽然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有别,但是提前熟悉交易流程以及各阶段要点,无疑有助于帮助企业做好准备。一项完整的技术许可交易一般会经历以下四个阶段:(一)前期准备阶段、(二)前期文件签署阶段、(三)尽职调查阶段、(四)许可协议谈判与签署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该阶段的目标是对一项潜在交易作出基本的商业判断。知己知彼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

1、确定己方需求目标

前期准备阶段最重要的任务是明确己方的交易动机和商业目标,也就是,为什么希望从事这项交易?希望通过这项交易达到什么结果? 例如,从许可方开展Out Licensing的角度,究竟是基于研发角度考虑,希望获得外部资源来帮助推进某一产品的下一阶段临床试验?还是基于融资角度考虑,为了给其他管线产品筹集资金?又或者仅仅是为了对某一项在研产品的估值进行验证?

对于此类问题的回答看似轻易,但达到理想效果实则不易,不仅需要能向内部团队进行清楚地说明,确保团队成员之间形成统一意识,而且需要能够向外部潜在合作方做出清楚、完整、前后一致的陈述。对此类问题的回答质量,足以体现出交易动机和商业目标的成熟程度,不仅会被外部解读为潜在产品或技术的吸引力以及公司的市场能力,而且会影响TS等前期文件的签署节奏、尽职调查节奏、甚至正式许可协议的谈判节奏等一系列工作。可以说,成熟的交易动机和商业目标是确保后续沟通与谈判始终在预期轨道上行进的前提。

2、组建内部团队

前期准备阶段另一项重要的内部工作是组建交易团队,团队成员一般会包括:

(1)总经理(CEO):

(2)研发负责人(R&D);

(3)市场负责人(BD);

(4)财务负责人(CFO);

(5)法律顾问、税务顾问等。

需要强调的是,公司如有内部法务,其应该尽早全程参与到交易过程中以便将交易相关风险能尽早识别和有效控制,而且可以依靠过往交易经验为团队提供更具战略性的建议。

3、筛选潜在合作方

除了内部工作,充分了解潜在合作方及其需求,是前期准备阶段的另一重要工作。该阶段最重要的任务是明确己方目标和潜在合作方拟达成的目标在商业上是否存在契合点。一般而言,不同性质的合作方在交易目标上存在极大差异,例如,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商业企业,其开展技术许可交易的动机和逻辑完全不同。即使是同一性质的合作方,对技术许可的偏好程度及其从事交易的动机和目标也会有很大差异。例如,一项调研按照国际大型药企对技术许可的偏好程度为标准将其分为三类:

(1)“开发导向型”(Development-oriented)

这类企业通过技术许可获得的新项目的数量达到或超过其管线产品的一半,主要为一些美国知名企业,包括:Schering-Plough、Johnson & Johnson, American Home Products、Bristol-Myers Squibb Co、Abbott等;

(2)“平衡组合型”(Well-balanced)

这类企业通过技术许可获得新项目的比例接近41.6%,主要为一些欧洲知名企业,包括:Aventis、 Roche、Novartis、GlaxoSmithKline等;

3)“研究导向型”(Research-oriented)

这类企业一般较少通过技术许可来丰富其产品组合,大多是一些欧洲知名企业,例如:Boehringer Ingelheim、Novo Nordisk、Schering AG;也有美国企业,例如Merck & Co;以及日本企业,例如Yamamouchi。  

虽然大药企的市场战略往往具备相当程度的延续性,但是考虑到技术许可交易极高的定制化程度,仍然需要通过充分调研和深入沟通来识别潜在合作方在交易中的具体需求。


(二)前期文件签署阶段

在达到一定程度的“知己知彼”后,到对正式许可协议开展谈判之前,双方一般会签署一些前期文件。

1、保密协议(CDA)

为了进一步提供/交换信息,给下一步尽调及谈判作铺垫,双方通常会签订一份保密协议(Non-Disclosure Agreement, NDA),有时也称为保密信息披露协议(Confidential Disclosure Agreement, CDA)。

(1)在形式上:由于在谈判和尽调阶段双方可能互有信息往来,同时考虑到交易过程中双方还可能存在共同开发等合作情况,因此相互承担保密义务的双边CDA被更多采用。

(2)在内容上:一般需要注意准确定义保密信息(Confidential Information)的范围(包括属于、以及不属于保密信息的情形)、保密期限、保密期满以及交易终止的情况下如何归还或销毁信息等。

需要注意的是,保密协议固然非常重要的,但不能完全依赖于此来保护己方商业机密。在实务中,根据合作进展,将关乎于己方最核心的商业秘密结合交易进展阶段依次或者有选择性地逐步进行披露,将是一个比较好的策略。

2、材料转移协议(MTA)

为了进一步确定某项研究或者开发的目标,双方可能会对某些化合物或试剂等材料的某些权益进行转让,为此通常需要签署一份材料转移协议(Material Transfer Agreement,MTA)。

该协议往往会对合作方各自投入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以及化合物的联用/组合产生的新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授权进行明确约定。不少MTA更会在正式的许可协议达成之前,先行约定许可协议的重要条款细节,并且约定某方为锁定该等许可交易需要支付的预付费用细节。

3、条款清单(TS)

为了把双方在前期沟通中对基本商业条件达成的共识落在纸面,一般需要签署一份条款清单(Term Sheets, TS),其中涵盖的核心商业条款一般包括:

(1)被许可产品/专利/专有技术(Licensed Products/Patents/Know-how);

(2)独占性(Exclusivity);

(3)领域(Field of Use);

(4)地域(Territory);

(3)付款(Payments);

(4)勤勉义务(Diligence)等。

一旦双方对基本商业问题达成一致,更多细节就可以在此基础上逐步增加,进入对正式许可协议的谈判。虽然多数TS中都会将除了保密、排他、争议解决和管辖法律以外的条款设置为不具有强制约束力(Non-binding)的内容,但是这种设置并不意味着TS中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的条款没有任何约束力。事实上,一旦TS完成签署,即使其中明确豁免了部分商业条款的强制约束力,一方试图在正式协议谈判中修改TS中已经达成一致的内容也仍然极为困难。

需要注意,修改TS永远比修改正式协议要更有余地。通常情况下,前期准备阶段不一定需要律师参与,但是我们建议最迟不要等到TS签署完毕才考虑邀请律师介入,这一点对于交易经验可能稍逊于大药企的国内小型生物科技公司来说更加重要。不仅需要对TS保持谨慎,一旦对于来自潜在合作方的任何文件的内容或用语存在疑问就最好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三)尽职调查(DD)阶段

尽职调查作为交易流程中承上启下的环节,将为是否继续推进一项交易提供决策依据。

1、对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

医药领域的技术许可交易作为一项以专利、专有技术和相关数据为基础的交易,知识产权是被许可方开展调查的重点,调查对象主要涉及:

(1)知识产权的权属

除了对自主研发技术的调查以外,一般还特别关注职务发明、共同开发、第三方技术等情况。

(2)知识产权的稳定性

如果说权属调查是从正面考虑,那么稳定性调查就是从反面考虑。一般主要考虑是否具备适当的专利保护布局以及保密措施,从而评估是否存在因某些缺陷(如在新颖性、创造性方面存在缺陷)而被无效的可能性。

(3)知识产权的自由实施(Freedom to Operate, FTO)调查

这项调查主要是评估在许可区域内实施知识产权是否可能侵犯第三方的权利,是否需要获得第三方的额外授权。

2、对产品和业务的尽职调查

在交易中开展尽职调查的范围绝不局限于知识产权。被许可方一般还会根据交易标的在研发周期中所处的阶段,对许可方的产品及业务的相关合同、手续等进行调查。

(1)对于研发中产品

一般需关注:1)临床试验数据及试验记录;2)临床试验批件;3)GCP(Good Clinical Practice,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合规情况;4)新药注册申请情况;5)CRO(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合同研发组织)合作情况;6)CDMO(Contract Development Manufacture Organization,合同研发生产组织)合作情况等。

(2)对于已注册产品

一般需关注:1)其许可证及延期情况;2)CMO(Contract Manufacture Organization,合同生产组织)合作情况;3)CSO(Contract Sales Organization,合同销售组织)合作情况等。

3、跨境交易的特殊考量

在跨境Out licensing交易中,通常还需特别考虑交易可能面临的以下风险:

(1)技术进出口管制

除了中国关于技术进出口的相关法律、条例、清单目录以外,随着国际局势日趋复杂多变,一些主要出口国的相关制度及其实施,例如:美国2021年通过的《2021年美国创新与竞争法案》(USICA)、欧盟2021年修订通过的《建立欧盟控制两用物项的出口、中介、技术援助、过境和转让的管制制度的条例》等,也更加需要关注。

(2)反垄断申报及审查

由于技术许可交易对方不免涉及竞争对手,或至少是潜在竞争对手,加之协议中通常含有诸如独占性、使用领域、不竞争条款等限制,因此交易安排非常有可能遭受反垄断规则(例如,美国HSR法案等)的挑战,所以有必要提前研判是否可能达到相关国家或地区反垄断审查的门槛。

(3)数据跨境传输合规

尽管中国目前关于医疗数据跨境流动的机制尚待进一步明确,但是随着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基于重要、敏感数据对国家安全及个人隐私保护的重要影响,对数据跨境传输关注度的上升,跨境技术许可中国际临床试验、医疗数据出海等情形的监管态势更需要提前考量。


三、许可协议的核心要素及考量

如果基于尽职调查决定继续交易,则双方进入许可协议的谈判与签署阶段。从法律角度,许可协议在交易双方之间构建了一项风险分担机制。总体上,将药物开发的技术风险分配给许可人、将药物营销和商业化风险分配给被许可人。而双方对许可协议进行有效谈判,则是各自对于一项交易中体现的所有机会和风险进行评估的体现。

由于每一项技术许可交易中双方的考量不同,每一份许可协议都是量身定制的,并无固定不变的模版可循,但是一份典型的技术许可协议(License Agreement)所涉及的核心条款通常可以按照其内在逻辑关系划分为若干关键因素,包括:资产因素(Assets)、经济因素 (Economics)、控制因素(Control)和救济因素(Remedies)。


(一)资产因素条款(Assets)

如果把跨境技术许可交易理解为一项资产交易,专利、专有技术和研发数据就是交易资产的具体表现形式。许可协议中涉及资产因素的条款主要涵盖:

1、定义条款(Definitions)的相关内容

双方的博弈往往在协议开篇的定义条款中就显露端倪。对一些关键术语的定义看似平淡无奇,实则隐藏着许多关键信息,将会影响对正文诸多关键条款的解释。涉及资产因素的关键信息大多会在定义条款集中登场,一般主要包括:

(1)被许可产品(Licensed Product)

一般包括被许可专利所涵盖的任何产品,以及用被许可专利涵盖的方法所制造的产品。明确被许可产品的范围十分重要,因为只有范围明确,其销售情况才可以被计量,以其销售情况为基础的许可使用费才能被准确计算。

(2)被许可专利(Licensed Patent)

需要防止范围界定不明确、不完整,协议一般需要列明由具体文号确定的特定专利。

(3)被许可专有技术(Licensed Know-how/Licensed Technology)

对“被许可专有技术”的定义和描述需要区别于”被许可专利”。虽然两者在许多场合会被混用,但是在严谨的书面协议上不能互换。因为专有技术是一种事物,而专利是一种法律权利,两者性质不同,而且只有将两者切割清楚才能进一步界定授予(Grant)的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务中,企业的专有知识诀窍不一定都能形成专利,所以需要用“被许可专有技术”的定义和描述来实现最大程度的涵盖。

(4)领域(Field)

对领域的定义一般需要明确适用对象(例如,是Human disease,还是Human and non-human)、适应症以及诊疗方式(例如,Treatment, Diagnosis or Prevention)。对领域进行划分,一般是考虑到在研发初期即使是针对一个非常狭窄的适应症或诊疗方式,通常也需要大量资源使其商业化,因此对于许可方来说划分领域就意味着增加了商业化机会。

在实务中设置Field时也需要保留一定的灵活性,比如考虑是否需要将“联合使用”明确在领域中或者其他。

(5)地域(Territory)

对地域的定义通常需要明确一项许可是全球性(Worldwide)还是区域性。一般需要说明具体国家或地区,避免使用可能会发生变化的、模糊的描述。对地域进行划分,能够使许可方有机会接触到多个合作伙伴,减少与单一伙伴合作的风险。此外,往往也是基于对不同地域的适应症群体、患者数量所带来的市场容量以及竞争格局的商业考量。

2、授予条款(Grant)

在资产因素相关条款中最关键的应属“授予条款”。对其可以从正反两个角度理解。

(1)从正向理解,就是许可方究竟给了被许可方什么权利,来处理什么对象。例如:

1)给了被许可方研究(research)、开发(develop)、制造(make)、使用(use)、销售(sell)、提供销售(offer for sale)或进口(import)的权利;

2)来处理被许可产品(Licensed Product)、化合物(Compounds)、备份(Backups)或衍生物(Derivatives)等。

(2)从反向理解,就是一项授予将受到什么限制,或者说授予到什么程度?

从这个角度,除了来自领域(Field)和地域(Territory)划分的“限制”以外,一般还包括:

1)独占性(Exclusivity)

独产性程度决定了其他方、许可方自身能否获得已经被授予被许可人的权益。按照“被许可方”(Licensee)的权利范围从小到大,可以分为:

A. 非排他许可(Non-Exclusive license)

许可方可以向多个被许可方(Multiple Licensees)许可,其他方都可以获得权益。

B. 排他许可(Solo License) 

除了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其他方无权获得权益。

C. 独占许可(Exclusive License)

除了被许可方,许可方以及其他方都无获得权益权。

2)分许可(Sublicensing)

分许可决定了被许可方能否将某些被授予的权益对外授予第三方(Sublicensee)。在权益范围上,被分许可的权益不能比被许可人本身被授予的权益更广,但只要不超过此范围就可以进行具体约定。

需要与“分许可”区分的一个概念是转让(Assignment)。“转让”决定了被许可方能否将某些被授予的权益转让给的第三方。对此,协议中一般会约定向特定对象(例如,分支机构 Affiliates)的转让不需要征得交易相对方的同意。

两者的不同在于:在分许可(Sublicensing)情况下,被许可人(分许可人)仍然保留被授予权益;而在转让(Assignment)情况下,被许可人退出与许可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3)反向授予(Grant-Back)

从许可方角度,一般还需要重视反向授予(Grant-Back)条款,即被许可方同意就其对被许可技术的任何改进向许可方进行授予。对于反向授予同样需要考虑独占性程度。

3、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1)改进知识产权归属

除了现有知识产权以外,由于被许可方获得授予之后一般会继续进行研发、双方也可能就某项产品进行合作研发、而许可方也有可能在一定的领域和地域独自研发,所以可能产生新的知识产权,对此需要明确改进知识产权的归属。关于改进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主要取决于交易双方谈判地位,协议中一般会约定:

1)单独开发(Solely developed)的发明或改进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单一发明人所有;

2)共同开发(Jointly developed)的知识产权归共同所有,但各方均可以无偿使用。

(2)知识产权维护责任

此外,一般还会约定对于共同开发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以及各方的责任,例如:

1)谁有权在约定区域内申请专利;

2)谁有权对侵权方发起维权诉讼等。


(二)经济因素条款(Economics)

作为付出“资产因素”的回报,“经济因素”自然成为另一个待讨论的重要方面。在许可协议的起草和谈判中,涉及经济因素的内容看似最为艰巨,但实际上它比其他因素所涉条款更加成熟和有迹可循。三部分费用的许可费用结构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具体包括:

1、预付款(Upfront Fees)

预付款一般需要在签署合同时或签署后不久后支付。金额高低一般与产品或技术的成熟程度以及商业化风险成比例关系。

从许可人角度,一般认为预付款越多越好,主要考量因素一般包括:

(1)作为前期研发资金的支持;

(2)作为即时现金流入可以提高公司估值,有助于筹集更多资金;

(3)作为对放弃对商业化进程的控制、可能无法收到后期款项的风险对冲;

(4)验证和巩固被许可人对交易标的的战略兴趣和商业化承诺。

2、里程碑付款(Milestone Payments)

(1)付款类型

里程碑付款主要有两种类型:

1)基于商业化成就的里程碑(Commercial achievements based Milestones),即在销售收入达到一定门槛时,获得相应的里程碑式付款。

2)基于研发进展的里程碑(Research & Development Milestones),即根据重要的研发进展(例如:筛选出先导化合物、启动产品的第一个1期临床试验、获得FDA的监管批准等)获得相应的里程碑式付款。

(2)里程碑事件

在里程碑付款的约定中,需要防止对“里程碑事件”(Milestones Event)的界定不清晰。例如:如果使用“成功完成”(Successful completion)来触发,在履行中可能由于对“成功”(Successful)标准的理解不一致而产生争议,相反可以考虑采用下一阶段的开始(Initiation)作为触发事件。

(3)跳过保护机制

此外,协议一般还会约定“跳过保护机制”(Skipping Protection)以避免争议,即如果后一个里程碑事件早于先一个里程碑事件完成时,则需要明确约定先后两个里程碑付款都应支付。

(4)其他付款方式

除了上述基于商业化成就和研发进展的里程碑付款,协议有时还会设置“定期付款”(Periodic Payments),即无论技术是否成功商业化,定期(如每月、每半年或每年)进行付款。

3、许可使用费(Royalties)

(1)主要考量

许可使用费是与未来产品销售情况或者被许可技术的其他绩效指标挂钩的定期支付的费用。许可协议中对该项费用的设置所需考量的因素一般包括:

1)许可的排他性程度;

2)该产品的市场潜力;

3)研发阶段的成本;

4)许可人在继续研发和商业化中作用等。

(2)净销售额

该费用的计算总体上是基于“净销售额”(Net Sales)的一定费率比例(Royalty Rates)。协议中关于“净销售额”并没有标准的定义,但是一般会明确所选择适用的会计准则,例如是否按照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入账;此外,一般还会明确约定在具体计算时需要排除哪些款项,例如:给予分销商的奖励或折扣;关税;运输费;保险费;制造成本;营销成本等。

(3)其他细节

除此以外,对于许可使用费一般还会明确:

1)支付期限(Royalty Term),即费用的支付将持续多久; 

2)扣减机制(Reductions),即遇到什么情况时需要对费用进行扣减以及如何扣减。例如:A. 当仿制药达到了一定市场份额; B. 竞争产品实现了商业化; C. 被许可专利到期,等。

3) 另外,从许可方角度一般还会考虑设置一个“扣减底限”(Reduction Floor)。


(三)控制因素条款(Control)

“控制因素”是确保“资产因素”与“经济因素”之间实现顺利置换的枢纽。控制因素相关条款的主要作用是说明技术许可交易的双方将如何进行协作。

1、联合指导委员会(Joint Steering Committee, JSC)

良好的决策机制是双方之间协作顺畅的重要前提, JSC充当了决策机制的中枢。JSC由各方任命的一定数量的具备必要资格(例如,需要了解项产品、技术以及公司业务)的成员组成;一般还会确定一名主席(Chairperson),来负责在僵局时行使决定性投票权(Tie breaking rights)。许可协议一般需要明确JSC的审议范围、决策机制(投票权、否决权等)、会议形式及频率、会议时间和地点、委员会终止等。

2、联盟经理(Alliance Manager)以及其他委员会

双方有时会任命一名联盟经理负责日常工作联系。联盟经理通常以无表决权参与者的身份列席JSC会议。此外,各方还有可能根据实际需要组建工作小组或者其他委员会,例如:

(1)联合研究委员会(JRC);

(2)联合发展委员会(Joint Development Committee, JDC);

(3)联合医疗事务委员会(Joint Medical Affairs Committee, JMAC);

(4)联合临床委员会(Joint Clinical Committee);

(5)联合商业化委员会(Joint Commercialization Committee);

(6)联合知识产权委员会(Joi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mmittee)。

3、勤勉义务(Diligence Obligations)

如果说以上机制决定了“谁来控制”、“通过什么来控制”的问题,那么“勤勉义务”解决的就是“如何控制”或者说“控制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勤勉义务对于独占许可的许可人而言尤其重要,如果没有这项义务或这项义务得不到充分履行,许可人将可能很难将收到报酬,其付出的“资产因素”恐怕将无法与“经济因素”实现置换。

(1)主要表现形式

被许可人的勤勉义务一般包括:

1)勤勉地营销和销售许可产品;

2)努力就许可产品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

3)努力进行临床测试以获得必要的数据等。

此外,许可人也负有勤勉义务,例如应当及时地转让专利、专有技术、数据等。

(2)商业上合理的努力

协议中为了避免对“勤勉”的界定不清晰,通常会采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Commercially Reasonable Efforts,CRE)进行定义。尽管经过一些司法判例检验,该定义被认为是比 “最佳努力”(Best Efforts)、“商业上合理的最佳努力”(Commercially Reasonable Best Efforts)等更契合行业实践的一种定义,但是其局限性仍然十分明显,所以依然有必要重视协议中对具体研发、销售目标的设置、对未达成目标情况下赔偿责任、终止协议条款的设置,从而使勤勉义务更具实效。


(四)救济因素条款(Remedies)

医药领域在商业和技术上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容易使人忽视许可协议本质上仍然是一份合同,所有合同法的原则和规则依然适用。因此必须从纷繁的商业和技术细节中跳脱出来,审视合同履行不顺利的各种可能性。尤其鉴于生物医药研发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协议履行中遭遇各种不顺利事件的概率更高,因此妥善安排救济措施就更加重要。

1、终止条款(Termination)

(1)终止理由

终止条款一般需要全面涵盖可能引发协议终止的情形及理由,主要包括以下三个角度:

1)双方都可以终止协议的理由,例如:破产事件(Insolvency Event)、实质性违约(Material breach)、专利宣告无效(Invalidation of Patents)、专利挑战(Patent Challenge)等。

2)许可方(Licensor)可以基于一定理由终止协议,例如:被许可方逾期付款经催告后仍不支付的、里程碑事件未能达到等。

3)协议中一般还会约定被许可方(Licensee)有权单方面无理由终止协议。

(2)过渡安排

此外,由于被终止交易的产品往往仍然具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最终进入批准阶段,因此一般还会约定协议终止后的“过渡安排”(Transition Planning)以使得药物更容易再次启动开发或销售,所需约定内容一般包括:

1)如何有步骤的转移;

2)处理信息共享;

3)供应和其他事项。

(3)过渡期间知识产权问题

在此期间涉及知识产权的安排上,双方通常会面临一些博弈:

1)许可方一般希望收回全部知识产权(对于合作开发的知识产权则希望被授予);

2)被许可方则一般希望保留其开发的知识产权的权益。

2、争议解决(Dispute Resolution)

双方一般会从解决争议的时限长短、提告程序繁简、经济成本高低、处理专业技术问题能力强弱等方面出发,灵活考虑多种解决机制。其中,仲裁是其中最常见的方式,这种方式通常比诉讼更为私密和友好,而且更大程度上允许当事人引入对医药领域科学技术问题有深入理解的行业专家。除了仲裁以外,由专家委员会处理、调解、司法诉讼,一般也是可选择的解决机制。

3、管辖法律(Governing Law)

在对管辖法律的选择上,从中立角度一般会考虑选择新加坡、英格兰与威尔士、香港等国家或地区法律,也有不少交易会选择美国纽约州或加州法律。需要注意,对项目实施方在中国大陆的交易,涉及行政管理等事项的中国法律并不会因为上述选择而被规避。

4、风险分配(Risk Allocation)

风险分配并不是一个独立条款,而是协议中对于主要承担风险分配功能的一些条款的统称,主要包括:

(1)陈述与保证(Representation and Warranties)

除了作为标准套路的内容以外,一般需要重点关注与被许可知识产权相关的(例如:具体的专利信息、具体的专利起诉和维护)以及与被许可专有技术相关的(例如:需要按照具体程序和准则进行研究)一些独特的陈述与保证。

(2)保险条款(Insurance)

为了覆盖产品责任索赔、在许可协议下开展活动导致的索赔,一般会约定双方需维持特定类型的、特定数额的保险,并要求对方提供投保证明,有时还会要求将己方列为附加被保险人。

(3)赔偿与免责条款(Indemnification & Hold Harmless Provisions)

由于赔偿义务往往是互相的,在许可协议中除了约定赔偿内容和对象、赔偿程序等内容以外,通常需要根据一项交易中各方风险的高低,有针对性地设置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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