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9层邮箱:guantao@guantao.com电话:(86-10)6657 8066传真:(86-10)6657 8016邮编:100032上海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遵义南路88号协泰中心9层邮箱:guantaosh@guantao.com电话:(86-21)2356 3298传真:(86-21)2356 3299邮编:200336成都办公...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19
    观韬交易 | 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助力香港大学投资东莞清水湾二期基金近日,香港大学(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完成对东莞清水湾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清水湾二期基金”/“基金”)的投资。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担任香港大学的法律顾问,为其投资本基金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本轮增资之前,东莞清水湾二期基金的股东包含东莞市产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红杉璟尧(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有着“大疆教父”之称的李泽湘教授等,其中,李泽湘本人持有东莞清水湾二期基金的份额为7.0103%,是该基金的实控人。此外,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珠海粤湾华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包括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根据公开信息,东莞清水湾二期基金已参与25起投资事件,项目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业等领域,被投企业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地区,选中项目大多为中小型企业,且参与轮次也较为靠前。在本轮增资中,香港大学出资7000万元,投后持有东莞清水湾二期基金份额为9.622%。本轮增资后,该基金注册资本达7.275亿元,成为大湾区一支重要的产学研力量。本项目总负责人为合伙人尹颖律师,项目团队成员包括合伙人谭彦华律师、孙员律师和王乔俐实习律师。项目团队的工作内容包括:对基金结构的合规性发表意见,起草、审查、修订本项目涉及的法律文件,协助交易磋商等。项目团队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科研成果与高校资本、政府支持及机构资金的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的加速,获得了客户的充分肯定。
  • 发布时间: 2024 - 01 - 22
    观韬交易 | 观韬中茂助力金茂物管收购润物嘉业100%股权金茂物业服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816.HK,简称“金茂服务”)于2024年1月18日公告称,其全资附属公司中化金茂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简称“金茂物管”)以现金人民币3.238亿元(可予调整)收购北京市润物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润物嘉业”)100%股权。上述收购完成后,润物嘉业将成为金茂服务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金茂服务及其附属公司是中国增长迅速的高端物业管理及城市运营服务提供商。金茂物管作为金茂服务在中国境内的主要运营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非业主增值服务及社区增值服务的业务。润物嘉业成立于2007年2月,主要通过其附属公司北京圣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圣瑞物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25家分公司及两家附属公司在包括北京、西安、长沙、天津、石家庄及广州等多地提供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服务业态包括住宅、商业及写字楼。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圣瑞物业及其附属公司的合约建筑面积约为866万平方米,其中在管建筑面积约为798万平方米。随着本次交易的完成,润物嘉业及其附属公司在管及合约管理的多个别墅、商业及写字楼将有助于金茂服务在核心城市及商业项目的别墅物业服务领域的品牌与专业能力提升。此外,润物嘉业及其附属公司业务结构优良,物业管理服务收入占比高,收购润物嘉业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金茂服务的非周期业务。观韬中茂在本次交易中担任收购方金茂物管的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方案设计、谈判、交易文件起草及修改、协助交割等。观韬中茂在本次交易中的牵头合伙人及项目负责人为黄炎律师,团队成员为霍雪云律师、李佳雨律师、李文浩律师。
  • 发布时间: 2024 - 01 - 19
    观韬交易 | 观韬中茂助力咸阳城发集团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低碳转型挂钩)(第一期)成功发行近日,观韬中茂协助咸阳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城发集团”)完成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低碳转型挂钩)(第一期)发行工作,本次债券系西北区域首单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咸阳城发集团本次发行规模5亿元,债券期限5年(3+2),全场认购倍数4.31倍,最终票面利率3.56%,首次在资本市场亮相即创2023年以来陕西省同评级公司债券最低利率。咸阳城市发展集团主体评级AA+。咸阳城发集团成立于2022年8月22日,注册资本100亿元,为咸阳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咸阳市“3+1+1”国资体系中三大平台公司之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台公司市场化改革工作安排,集团围绕“一级公司管资本、二级公司管资产、三级公司管运营”的管控目标,通过新设、合并,着力打造“实业带动、产业引导、权责明确、融资助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管理科学”的国有资本经营管理集团。现有下属企业139家,其中,二级企业5家,分别为咸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天王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市国资物产管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市国有资产综合经营有限公司、咸阳市天然气总公司;三级企业62家,四级企业72家。本项目总负责人为合伙人李慧文律师,签字律师为本所合伙人王凡律师和孙红律师,内核律师杜恩律师、罗增进律师为本项目顺利发行提供了重要支持。
  • 发布时间: 2024 - 01 - 09
    观韬交易 | 观韬中茂助力上影集团出品现象级电视剧《繁花》上海原创、上海拍摄、上海出品的电视剧《繁花》开播旋成爆款,持续成为话题中心,剧集热度居高不下,好评如潮,央视八套首播收视率破2,腾讯平台站内热度值突破30000,成为年末岁初的现象级电视剧。观韬中茂上海办公室作为该剧出品方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上影集团出品该剧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李德权作为本次专项服务的牵头合伙人,组建了王刚、游尚怀、吴玉凤、杨起飞等专业律师,代表上影集团在收购影片拍摄基地、拍摄场地管理、出品投资、参与发行等过程中提供了合同审查、版权保护、各类法律风险评估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上海办公室已连续为上影集团出品的多部影视作品提供法律服务,近一年助力上影集团成功出品《长津湖之水门桥》、《四海》、《外太空的莫扎特》、《万里归途》、《望道》、《流浪地球2》、《中国乒乓》、《长空之王》、《坚如磐石》等多部优秀影视剧。近年来,上海地区的传媒、娱乐与文化业务呈现出全新的发展趋势,为应对高速发展的市场需求,观韬中茂上海办公室组建了专业化的传媒、娱乐与文化(MEC)法律服务团队,服务范围涵盖影视、综艺、音乐、文学、现场演出等领域,为传媒、娱乐、文化行业公司的投融资、艺人经纪、商业代言、作品维权等提供全方位的卓越法律服务。 李德权,观韬中茂上海办公室合伙人,专业领域:诉讼仲裁、银行与金融、知识产权。代表多家跨国公司和国有企业完成了众多大型、复杂和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和交易,凭借其极致、敬业、高效、务实、优质的专业素质,能够为各类型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依据丰富的项目经验,能够在客户与行政、执法、司法等政府部门对接时作为可靠的顾问提供实用的建议。
  • 发布时间: 2023 - 08 - 30
    观韬交易 | 观韬中茂助力国新健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获中国证监会注册2023年8月29日,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03;证券简称:国新健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国新健康深耕于医疗信息化行业,紧紧围绕“健康中国”的国家战略及国家关于“三医联动”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公司“一体两翼、双轮驱动、数字赋能、健康生态”战略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业务方向,以数字医保为体,数字医疗、数字医药为两翼构建基本盘,聚焦医保基金综合管理服务、医院运营管理与医疗质量监管服务、药械监管服务三大业务方向,不断推动机制创新,深入挖掘数据价值,积极开展投资合作,致力于成为数字医保领航者,数字医药、数字医疗建设者,互联网健康保障服务创新者,成为一流的医疗健康服务公司。国新健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4亿元,将进一步投向三医数字化、健康服务一体化等方向,紧抓医疗健康信息化行业发展机遇。观韬中茂担任国新健康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本项目签字律师为合伙人张文亮律师、主办律师战梦璐律师、卞振华律师。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19
    观韬荣誉 | 观韬中茂交易荣获《商法》2023年度杰出交易大奖2024年3月19日,《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正式公布了《商法》“年度杰出交易”2023年评选结果。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2项交易荣登榜单“企业并购”和“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版块。 年度杰出交易:企业并购山西焦煤收购华晋焦煤、明珠煤业股权领衔合伙人:杜恩深交所上市公司山西焦煤能源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晋焦煤51%股权与明珠煤业49%股权,交易规模为70.4亿元。同时,山西焦煤能源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最多44亿元。通过本次重组,将标的公司注入上市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推动煤炭资源整合,减少山西焦煤与控股股东之间同业竞争,降低彼此间关联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规范运营,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有助于释放先进产能,提升上市公司在焦煤板块的产业集中度、市场话语权、行业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天津轨道交通产业基金募资100亿元领衔合伙人:王阳天津轨道交通产业基金于2023年设立并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产品备案,目标募集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天津轨道交通产业基金采用双GP结构,由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下属企业天津铁投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人包括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十余家主体。基金主要投资于天津市的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商法》秉承对法律市场的独立观察和持续报道,在考察各项目的重要性、复杂性、创新性以及交易规模等维度后,从来自中外律所的海量申报资料中,精心遴选出了191桩年度杰出交易。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18
    观韬荣誉|观韬中茂武汉办公室获评武昌区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2024年3月15日,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举行了律师工作会议,会议表彰了2023年度全区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会议中的颁奖典礼上,武汉市武昌区律师行业党委向观韬中茂武汉办公室颁发了武昌区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证书。这是观韬中茂武汉办公室继在2023年获得2022年度武昌区 “先进基层党组织”之后,再次获得该项集体殊荣。 北京观韬中茂(武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于2020年12月底,从最初的3名党员,发展到现在已经拥有16名党员律师。党支部自成立之始,就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律所发展的首要位置,坚持党建统领所建,引领律所全面发展,积极探索律所党建工作的特点、规律,灵活开展律所党建工作,引导党员律师率先垂范执业为民宗旨,有效发挥了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11
    观韬荣誉 | 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律师荣获2024年福田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暨总结表彰大会多项荣誉2024年3月7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在深圳市福田区文体中心·戏剧主题馆星空剧场举办2024年福田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暨总结表彰大会,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管理合伙人黄亚平律师带领本所律师受邀参会。 在本次表彰大会上,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律师荣获2024年福田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暨总结表彰大会多项荣誉。其中,胡庆海律师被续聘为“福田区政府法律顾问”;黄福龙律师、吴乐茗律师(大湾区律师)被聘任为“福田区涉外法治服务团顾问”。此外,黄福龙律师、黄晓莉律师承办的“某公司(新加坡)与某香港居民担保纠纷案”,郑志凡律师承办的“张某某(伯利兹籍)与谢某某、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刘某某、陈某合同纠纷案”荣获“2023年度福田区优秀法律服务案例”。黄福龙律师担任主任的福田律工委国际与港澳台中心连续第二年被评为“优秀工作中心”。 聘书颁发福田区政府法律顾问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 胡庆海 福田区涉外法治服务团顾问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 黄福龙  福田区涉外法治服务团顾问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 吴乐茗 奖项颁发郑志凡律师代表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领取优秀法律服务案例奖项 成立至今二十载,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在跨境争议解决、跨境金融与资本市场、海商海事、跨境投资并购、资产管理及交易、知识产权等领域均持续展现出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实力,此次获奖正体现了福田区政府和深圳律协对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专业能力与执业素养的认可,也鼓舞着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再建新功。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06
    观韬荣誉 | 观韬入选律新社2023年度品牌盛典四项大奖2024年3月2日,龙年第一场律界盛事——“致·追光者”第二届法律服务业品牌发展论坛暨律新社2023年度品牌盛典在上海隆重举行。论坛由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指导,律新社主办,吸引知名专家学者、律所主任、知名企业法总、行业生态组织、法律科技公司负责人以及媒体代表等300余人参与,深入探讨当前法律服务业发展的热点问题,为行业品牌化发展探索新思路。多个线上直播平台观看人累计10万余人次。 此次品牌盛典重磅发布了律新社《中国律所卓越品牌发展报告(2023)》与《律所卓越品牌影响力指南(2023)》。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凭借卓越的品牌价值、良好的客户口碑以及广泛的社会影响力荣誉入选“2023年度律新社卓越品牌影响力律所100佳”“2023年度律新社创新品牌律所”“2023年度律新社杰出社会责任品牌律所”“2023年度律新社优秀雇主品牌律所”等四大奖项。秉持“智以至正,思则常新”理念,此次品牌盛典还举行了三场高质量圆桌对话,产、学、研各界二十余位重量级嘉宾风云际会,分别围绕“企业出海潮与律所涉外法律服务布局”“律所管理创新与高质量发展”“律所数智化建设与服务创新”三大行业热点议题展进行热烈交流、探讨。观韬中茂与会律师积极参与,共同探索创新发展之路。在高质量发展成为行业发展核心主题的背景下,品牌化建设逐渐上升为关键战略之一。观韬全体同仁衷心感谢广大客户和媒体机构长期以来的支持和认可。未来,我们将化荣誉为行动,继续求真务实、守正创新,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专业优质法律服务,以推动法律服务行业进步为己任,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观韬之光。
  • 发布时间: 2024 - 02 - 19
    观韬荣誉 | 观韬中茂多项业务领域荣登《钱伯斯全球法律指南2024》近日,全球领先的法律研究和分析机构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正式发布了《钱伯斯全球法律指南2024》(Chambers Global Legal Guide 2024),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凭借出色的法律专业能力、杰出的市场表现以及卓越的客户口碑,共有5项业务领域和4位律师荣获推荐。荣获推荐的业务领域:资本市场:国内发行公司商事争议解决能源与自然资源项目与基础设施荣获推荐的律师:黄亚平资本市场:债务与股权姜玮项目与基础设施吕毅争议解决:诉讼孙东莹公司并购钱伯斯是全球领先的法律研究和分析机构,在全球范围内评选各领域顶尖律师事务所和法律专业人士。钱伯斯法律指南被视为业界基准,是国际客户寻求高端法律服务的重要参考。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21
    观韬动态 | 观韬中茂杭州办公室作为主要发起人的浙江省青体联亚商俱乐部揭牌成立浙江省青少年体育运动联合会亚商俱乐部(以下简称“亚商俱乐部”)3月20日在杭州黄龙体育中心正式成立并召开成立大会。浙江省青少年体育运动联合会会长鲍学军、秘书长古娜,亚奥理事会代表、亚奥理事会官方资料馆馆长徐风云,杭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梁强勇出席成立大会并致辞。亚奥理事会总干事侯赛因专门为亚商俱乐部的成立发来了贺信。杭州办公室合伙人麻侃、周源,律师徐亦丹出席成立大会。周源律师担任亚商俱乐部副秘书长,由鲍学军会长颁发聘书。徐亦丹律师代表观韬中茂接受会员企业授牌。鲍会长对亚商俱乐部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俱乐部的成立可以更好地吸收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利用成功举办杭州亚运会所形成的坚实基础和有利条件,共续亚运荣光,保持并扩大杭州亚运品牌效应,大力开展文化、体育、青少年等社会公益事业,进一步拓宽跨界交流合作渠道。 亚奥理事会总干事侯赛因在贺信中说:“感谢杭州亚运会赞助商朋友的贡献,让杭州亚运会成为史上赞助商最多的亚运会和最成功的亚运会之一。通过杭州亚运会,你们向全世界展现了你们的专业和实力。希望与各位保持紧密的沟通,希望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够与各位有更多亚奥理事会赛事与活动的合作机会,一起为亚洲体育事业做贡献。” 亚商俱乐部是浙江省青少年体育运动联合会下设的非法人组织,接受浙江省青少年体育运动联合会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俱乐部的宗旨是弘扬亚运精神,进一步释放杭州亚运红利,助力浙江体育强省建设,促进青少年及全民健康,推动体育相关公益事业发展,发挥会员企业赛事经验,增强亚运企业互动与合作。 亚商俱乐部成立后,将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传承杭州亚运精神,促进亚运事业的发展;开展与亚奥理事会等相关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俱乐部内部商业跨界合作;开展公益体育活动;围绕杭州打造国际...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13
    观韬动态 | 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吴乐茗律师获任香港特区律政司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顾问小组成员2024年3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顾问小组(“顾问小组”)正式成立,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担任主席,并随即举行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业务交流座谈会。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高级顾问吴乐茗律师荣幸成为12名顾问小组成员之一,同时出席当天的大湾区法律业务交流座谈会。 (顾问小组由香港特区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前排中)担任主席,深圳办公室高级顾问吴乐茗律师(后排右二)获任小组成员)顾问小组设于香港特区律政司粤港澳大湾区专责小组之下,有已取得律师执业证(大湾区)并分别在深圳、南沙和横琴等大湾区不同地区执业的律师,亦有具备丰富经验处理大湾区或涉外业务的香港律师;同时有执业超过10年的资深律师和大律师,亦有相对年青的律师和大律师。顾问小组的组成有广泛代表性,相信对香港特区律政司推动大湾区法治建设工作有极大帮助。 (座谈会合照,参会人员包括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前排中)、吴乐茗律师(二排右五)及顾问小组其他成员,香港律师会、香港大律师公会、全球华语律师联盟、国际公益法律服务协会等组织的代表)顾问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向专责小组就有关在粤港澳大湾区进一步发展法律业务,以及加强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的事宜提供意见。专责小组主要就推广和善用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提供意见,聚焦加强大湾区与香港特区的司法协助及促进法律实务接轨,以加强大湾区内的民商互动。粤港澳大湾区内有三个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司法管辖区。随着区内交流互鉴、规则融合的提升,大湾区律师作为一支具备竞争实力的人才队伍,相信将会有更大的空间发挥独特优势。吴乐茗律师是执业逾20年之香港高等法院律师,于2022年8月18日成为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吴乐茗律师获选深圳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港澳特邀调解员,自...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12
    观韬快讯 | 观韬中茂合伙人受邀撰写Legal 500《保险争议》中国专章法律五百强(The Legal 500)近日发布了2024年《国别比较指南-保险争议》(Country Comparative Guides: Insurance Disputes),本所合伙人黄福龙、吴福洪、黄晓莉、吴萱受邀共同编写了中国专章内容。该指南涵括保险争议涉及的争议解决机制、信息披露、保险人免责、因果关系、代位追偿等常见问题,也涵括保险争议领域最新的发展趋势等内容。 The Legal 500是国际知名法律评级机构,定时向法律业界提供全球法律市场的最新情况。根据介绍,《国别比较指南》由The Legal 500与世界领先的律师联合制作,为业界提供特定业务领域主要司法管辖区法律法规的实用概览。每个国家或地区的章节,均由知名律师事务所撰写,采用简单易用的问答形式,并对当前趋势和发展进行分析,让读者更深入了解特定领域的相关问题。观韬中茂合伙人受邀撰写The Legal 500《国别比较指南-保险争议》,显示了本所在保险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能力,以及业界对本所保险争议解决领域法律服务的认可。1. 扫描二维码,获取《The Legal 500国别比较指南-保险争议》(英文)。 2. 通过下附链接获取全文:https://www.legal500.com/guides/chapter/china-insurance-disputes/?export-pdf 黄福龙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执行合伙人专业领域:争议解决、公司法、私募基金、保险、海事海商、国际贸易Email:huangfl@guantao.com 吴福洪观韬中茂南京办公室执行合伙人专业领域:海事海商Email:wufh@guantao.com 黄晓莉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合伙人专业领域:涉外商事纠纷、私...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11
    观韬动态 | 观韬中茂杭州办公室为2023-2024赛季中国女子篮球联赛全明星赛提供法律服务2023-2024赛季中国女子篮球联赛(以下简称WCBA联赛)全明星赛将于3月16-17日在杭州奥体中心体育馆举办。此次全明星赛是“后亚运时代”杭州举办的又一场顶级赛事。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将为WCBA联赛全明星赛提供法律服务。 观韬中茂的体育法律团队具有丰富的体育赛事、场馆资产、知识产权和体育争议解决经验和业绩。观韬中茂曾于2008年北京夏季奥运会期间,为北京市政府奥运相关业务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并成为奥促会法律顾问至今;观韬中茂也是国家体育总局奥运备战办公室、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以及政府体育机构和各级体育协会的法律顾问,并入选北京冬奥会公益法律服务团;观韬中茂作为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的官方法律服务供应商,充分运用丰富的体育法律服务经验和专业的体育法律知识,在体育赛事、赞助和代言、知识产权、劳动法和国际法等领域为亚运会、亚残运会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的法律服务;观韬中茂还是世界羽联世界巡回赛总决赛的法律顾问。邹峻律师已入选为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首批仲裁员,有幸成为了中国体育仲裁事业的先行者。WCBA联赛是中国最高水平的女子篮球职业联赛。2023-2024赛季WCBA联赛的整体时间跨度为6个月。本赛季的联赛口号为“我耀全场”,传递出女子篮球运动员的自信与实力。作为WCBA联赛的重头戏,全明星赛将汇聚中国女篮最强阵容及众多新生力量。观韬中茂杭州办公室在深度服务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以及世界羽联世界巡回赛总决赛之后,将以更丰富的体育法律服务经验和更专业的体育法律知识,为精彩绝伦的WCBA联赛全明星赛提供法律保障和智力支持,持续助力杭州全力打造国际赛事之城,为杭州成为“国际赛会之城”这一发展目标贡献专业力量。服务人员介绍邹峻观韬中茂杭州办公室管理合伙人专...
  • 发布时间: 2024 - 03 - 11
    观韬动态 | 数据合规律师的核心业务与价值——王渝伟律师在观韬中茂厦门办公室引领跨界探讨与实务交流2024年3月7日,一场由观韬中茂厦门办公室发起的盛会在厦门办公室成功举办,活动特邀数字法律与网络合规业务委员会主任、观韬中茂上海办公室合伙人王渝伟律师莅临主讲,其围绕【数据合规律师的核心业务与价值——深度探讨数据资产管理及AI相关业务机遇】这一主题,进行了精彩纷呈的分享交流。本次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的混合模式,成功吸引了大量法律业界同仁的高度关注与积极参与。会上,王渝伟律师首先系统梳理并详尽解读了数据合规领域的十五大关键性法律业务板块。针对当前金融行业面临的日趋严苛的数据安全与合规监管态势,特别是在企业内部管理复杂多变、合规要点繁多且风控挑战巨大的现实环境下,他深入剖析了金融行业项目中的核心数据合规要件,并通过实际案例生动阐述。接着,王渝伟律师以其经手承办的多项数据合规项目为例,生动展现了构建全面高效的数据安全与合规管理体系的整体规划路径,包括如何在项目启动阶段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明确各岗位职能分工,并对数据合规项目的具体推进、有效落地与扎实执行给出了实践层面的操作指南和实战心得。分享期间,王渝伟律师与厦门办公室同仁们展开了积极互动,共同探讨了时下备受瞩目的数据资产入账处理、数据跨境传输合规等热点法律议题,引发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本次分享交流会不仅深化了参会者对于律师在数据合规业务领域内的专业认知,更为热衷于拓展数据合规业务边界、提升专业素养的同行们搭建了一个高质量的学习与交流平台。这场思想碰撞的盛会有力启迪了大家在未来涉猎相关业务时的新视角、新方法,也为推动整个行业的数据合规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动力。
  • 发布时间: 2024 - 02 - 02
    观韬公益 | 观韬中茂福州办公室青工委组织福利院“迎新春·送慰问”爱心共建活动观韬中茂福州办公室青工委正式成立后,于2024年1月31日组织以青年律师和员工为主的志愿者开展了一次富有意义的活动——走进福利院,“迎新春·送慰问”爱心共建。在我们的理念中,做个好律师的首要前提是要做个善良温暖的人,越是品牌大所,越应当主动肩负起社会责任,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我们此次的共建对象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是福建省唯一一家以集中收养孤残、智力障碍特困人员为主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主要收养从市儿童福利院转安置的年满18周岁特困残疾人员等。大部分“院民”的特点是,不论年龄大小,他们的心智和性情都只是孩童般的单纯,因此福利院的社工们都亲切地称他们为“孩子”。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结合福利院近期的实际需求,观韬中茂福州办公室青工委在所内发起爱心捐款,采购口罩物资捐赠给福利院,并为福利院新春舞台搭建提供了资金赞助。    比起捐赠,福利院的“孩子”们更需要的是陪伴和呵护,他们渴望被爱和关注、尊重,组织志愿者与院民们共同活动,更是本次共建更为重要的环节。活动当天,我们的志愿者将提前购置好的龙年新春手工DIY材料送抵福利院,在社工的协助之下与院民们开展了一场1对1的“一起做手工”活动。看到这么多花花绿绿的手工材料,“孩子”们开心得直拍手,纷纷拉着“哥哥姐姐”要展示自己的动手能力。令人惊奇的是,“孩子”们的动手能力还真的很棒,在他们认真地折叠、拼贴之下,各式各样的新年贴画、立体纸艺作品跃然桌上。        通过这样的近距离交流,青年志愿者们对于残障人士的真实情况多了一层了解,也多了一份感触。有的律师直言,自己对手工制作流程的理解能力其实都还比不上“孩子”;在谈天中我们还了解到,福利院的“孩子”们中,...
  • 发布时间: 2023 - 12 - 06
    观韬公益 | 观韬中茂合伙人李文杰律师获评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全国优秀公益调解员近日,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简称“中证中心”)组织开展全国优秀公益调解员评选活动,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合伙人李文杰律师被授予“优秀调解员”荣誉称号,以表彰李文杰律师在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中的突出表现,以及在调解员队伍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中证中心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我国唯一跨区域跨市场的全国性证券期货纠纷公益调解机构,秉承“依法、中立、专业、便捷”的宗旨,致力于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纠纷化解工作。近年来,中证中心以“诉调对接+专业调解+损失测算”为特色的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已逐步形成良好效应,成为资本市场纠纷化解的主要渠道之一。    李文杰律师自担任中证中心公益调解员以来,秉持专业、尽责的态度,成功化解了多起复杂、涉众的证券期货市场纠纷,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作为长期服务于资本市场的法律服务机构,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中证中心的调解工作,继续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李文杰律师是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合伙人律师,主要业务领域为基金、保险、资管、证券等商事争议解决。李律师是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并担任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常务理事、深圳市人民监督员、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基金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多项社会职务。Email: liwj@guantao.com
  • 发布时间: 2023 - 10 - 23
    观韬公益 | 观韬中茂南昌办公室应邀到西湖区南浦街道开展重阳节公益法律咨询活动金秋十月,丹桂飘香,九九重阳,孝亲敬老。在重阳节即将到来之际,由南昌市妇女联合会、南昌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携手西湖区南浦街道等单位,于2023年10月22日下午共同开展了“银发同心跟党走,携手共绘夕阳红”2023年尊老敬老主题活动,观韬中茂南昌办公室合伙人王雅平律师等一行在现场开展了“重阳节公益法律咨询”活动。 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及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现场咨询老人们宣传民法典等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在现场解答了与之相关的法律咨询问题。宣传活动结束后,现场老年人纷纷表示,律师们解答的内容通俗易懂、贴近实际,不仅能听得懂,还能切实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此次活动,让更多老年人了解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极大提高了自身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受到了老年群体的一致好评。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此次重阳节普法活动的开展,不仅让老人们切实感受到了法律服务活动带来的安全感,也为他们送去了浓浓的节日关怀。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人,希望通过此次普法活动,更好地营造平安、温暖、和谐的法治氛围。
  • 发布时间: 2023 - 09 - 19
    观韬公益 | 成为更好的自己——西和一中2023级“无我甘霖班”招生及开班仪式圆满完成2023年9月15日至17日,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合伙人洪宇昊律师、肖非律师、李晓皓律师、杭州办公室合伙人周晚宁律师、南京办公室合伙人叶小红律师、市场部张楚珧及志愿者杨华等一行七人,在甘肃省陇南市西和一中成功开展和完成了2023级“无我甘霖班”招生工作并举行了开班仪式。 志愿者们与2023级“无我甘霖班” 全体同学合影前期准备9月15日,风尘仆仆的志愿者们刚刚抵达西和一中,就立即展开了招生工作准备会,针对本次招生活动的方案、流程、注意事项、重点环节等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和商讨,并进行模拟培训,提前预判问题并准备好解决方案,为活动的正常举行提供保障。 招生面试9月16日一早,在校方配合下,甘霖志愿者分4组,对符合条件的53名预选甘霖生开展了逐一面谈。通过与每一名同学面对面的单独沟通,志愿者对学生的精神面貌、家庭情况、学习态度等方面有了大致了解。中午,在志愿者们的讨论、合议后,确定了五个需要重点关注的家庭。实地家访9月16日下午,在校方人员引导下,志愿者们分成两组,分别前往重点关注家庭进行家访。志愿者们通过考察家庭环境及与学生家长深入地交流,进一步了解了同学的家庭经济情况、人员组成、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家庭负债情况以及家长对学生的希望等。傍晚,志愿者们针对家访实际情况在严谨讨论及与校方交流后,最终确定了五十个经济资助的家庭名单。(照片7-10)五公里跑作为甘霖班开班的传统,5公里跑已成为最让人热血沸腾的必修课。在志愿者杨华老师和肖非律师的带领下,“无我甘霖班”的同学们在2022级“观韬甘霖班”同学们自发地陪伴下,进行了人生的第一个“5公里跑”。很多同学此前从未进行过长跑,但他们在具有专业长跑经验的志愿者带领下,在相互鼓励的口号声中,全部成功到达了终点,表现出了阳光乐观的态...
  • 发布时间: 2023 - 08 - 19
    观韬公益 | 法律公益事业,观韬中茂在行动2023年8月16日,法律援助受援人陈某等人专程送来了一面写有“捍卫正义 维护公平”的锦旗,以此向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的帮助表示真心地感谢。2022年4月3日,受援人陈某之子在进行吊装作业的过程中不幸摔落死亡。陈某之子的意外离世给家庭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2022年4月7日,观韬中茂厦门办公室接受厦门市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陈某一家提供法律援助。本案先是历经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确认了陈某之子与公司间存在劳动关系,后又进行了工亡认定、工亡待遇劳动仲裁、申请执行、工伤部门先行支付等程序,时间跨度长达16个月之久。最终,该案在本所援助律师沈树有的不懈努力下,受援人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各项损失获赔共计约一百三十余万元人民币,陈某一家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和保障。观韬中茂厦门办公室律师不仅仅是在法律援助方面发光发热。厦门办公室自成立以来在厦门地区诸多学校、看守所开展了包括民法典学习解读、反性侵、反校园欺凌、反诈骗、交通安全在内的系列普法教育讲座,赢得了广泛好评,提高了厦门办公室在厦门地区法律公益事业上的声誉。观韬中茂厦门办公室将继续高标准、严要求的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观韬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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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研究生工作经历•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1987-1994)•观韬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1994-至今)•英国富尔德律师事务所交流工作(2000)•观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社会兼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权益保险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业务领域破产与重组业务,公司法律业务,金融证券法律业务,争议解决 主要业绩• 参与为大连证券、大通证券、鞍山证券、云南证券的停业整顿、破产清算、重整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大连银行合规业务• 参与数件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仲裁)代理,如分别代理国内两家企业与某港资企业合同纠纷和与中粮集团辽宁公司、印尼三安集团股权纠纷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案• 受聘为沃尔玛、希尔顿、乐购等数家外资、合资及内资企业提供专项和常年法律服务 公益服务大连市律师协会义工团 执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1994 工作经历•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3-2016)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主任、合伙人(2004-2012)•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主任律师(2002-2004)•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9—2001)• 总参谋部法律顾问处律师 (1994—1998)• 沈阳军区军事法律顾问处主任 (1989—1993)  教育背景•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1983-1986)•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1992-1995) 工作语言• 中文普通话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业务领域•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 •公司重组与改制 •公司收购与兼并 •国有资产处置等相关业务主要业绩•近几年曾担任森远股份(300210)2011年创业板上市;初灵信息(300250)2011年创业板上市;兴源过滤(300266)2011年创业板上市;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002503)2010年中小板上市;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66)中小企业板上市和200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China Special Stee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香港主板上市;China Lifestyle Food & Beverages Group Limited新加坡主板上市;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402)200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2007年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2008年发行公司债;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488)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2011年中国石化(600028)发行230亿可转债项目的承销商法律顾问。•曾担任金融街建设集团收购重庆华亚(000402)、时代集团公司收购民族集团(000611)、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公司收购湖大科教(600892)、宁夏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000862)、宁夏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购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600165)、北京博奥生物芯片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00055)、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天水股份(000965)、天津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项目、中国网通集团公司收购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等的收购方法律顾问。 •曾担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向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转让国有股权、安徽飞彩股份有限公司(000887)国有股权转让、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转让其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国有股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整合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和北京化工研究院项目、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重组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东北制药集团财务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下属企业国有股份转让、北京首都时代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产权转让、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收购江苏省江阴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及资产等多家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的法律顾问。•曾担任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教育背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律硕士工作经历•观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6年-2000年) •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1—至今)•观韬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 业务范围•证券发行与上市 •公司重组与并购 •国际投融资法律业务 •金融法律业务 •金融机构的危机处理与清盘 主要业绩• 担任财政部国库司及政府采购司法律顾问及政府采购法律专家组成员;• 主持或负责观韬作为中国法律顾问为金隅股份、嘉新水泥控股(HK0699)、勤美达控股(HK0319)、中兴电子(新加坡IPO)、国祥股份等多家公司境内外发行与上市的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主持或负责了观韬作为中国法律顾问为包括金隅股份吸收合并太行水泥回归A股、嘉新水泥(HK0699)与台湾水泥(HK1136)吸收合并、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收购湖北兴化、北京时代集团收购内蒙民族集团、北京博奥生物芯片收购万东医疗、火箭研究院收购航通股份(HK1185)等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股权收购及资产收购的法律服务工作;• 主持或负责观韬作为中国法律顾问为中信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橡果国际引进软银私募投资、建银国际设立建银鹏禾及建银瓯越股权投资基金、常春藤投资海南呀诺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投融资及基金设立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工作。(2011-9-14)• 被钱伯斯亚洲 2012评为“公司与并购”领域内的推荐律师• 被亚太法律500强2012评为“资本市场”领域内的推荐律师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教育背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 工作经历•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2000) •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1—至今)•观韬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业务范围•资本市场•投融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主要业绩•现担任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金钼股份(601958)、宝钛股份(600456)等国资监管部门及国有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曾负责金钼股份(601958)、宝钛股份(600456)、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股份公司的改制、重组与上市工作;中国特钢有限公司香港主板上市项目,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收购航通股份(香港上市公司)项目,北京奥瑞金种业有限公司以SPAC方式在美国Nasdaq上市项目•曾负责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加拿大、阿根廷等地境外投资项目、金堆城西色加拿大公司私募融资项目;曾负责国家邮政局重组西安华弘证券项目,中国石化(600028)在香港地区、华南地区、西北地区资产收购和投资项目,宁夏电力投资公司收购宁夏恒力(600165)项目,宁夏发电集团收购吴忠仪表(000862)项目;陕西电子信息集团和陕西烽火集团收购ST长岭(000561)等项目;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组长•曾担任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专项法律顾问等 社会兼职• 北京市律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华数据广播有限公司(08016)独立董事• 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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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观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同时也是最早一批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在国内资本市场领域,观韬搭建了以北京、上海、西安、深圳为核心辐射全国的组织机构,在境外资本市场领域,设立了香港办公室主要承接境外资本市场业务,同时注重加强与其他境外律所的合作与联系,形成了“全方位、跨法域、体系化”的机构格局。二十余年来,观韬充分把握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契机,紧跟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脚步,积极寻求理论精进与业务创新,深度整合市场和专业资源,形成了“专业化、多元化、高效化、创新化”的服务体系,为电力、钢铁、金融、建材、化工、机械、制药、生物、房地产、有色金属、交通、能源、环境保护、食品、旅游和高科技等行业的众多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观韬资本市场领域综合实力突出,已跻身中国资本市场综合实力领先律所行列,多年获得Chambers、The Legal 500、IFLR 1000、Asialaw Profiles、ALB等全球知名法律评级机构的排名和推荐,始终秉承“诚信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服务理念,赢得了业内外人士的一致好评。目前,观韬境内外从事资本市场业务的人员超过200人,业务团队实时把握国内外资本市场的最新动态,专注政策法规的适时解读与交流,致力于重大、复杂项目的探索与研究,能够为不同类型的客户群体定制专业化的服务方案。同时,观韬形成了一整套办理资本市场业务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业指引、文书样式及实务汇编,实现了业务办理的规范化、流程化。观韬在资本市场领域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境内外首发上市及再融资、境内外上市公司收购与兼并、债券发行、结构性融资及证券化交易、基金业务、境内外上市公司常年法律服务等。观韬在资本市场领域深耕多年,承办了超百家企业的境内外IPO项目,为数百家境内外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收购与兼并、债券发行、结构性融资及证券化交易业务提...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公司与并购业务是观韬中茂的核心业务领域之一,多年来该业务领域一直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并得到广泛认可,连续多年获得《钱伯斯全球指南》(Chambers Global)、《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Chambers Greater China Region)、《亚洲法律杂志》(ALB)、《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1000)、《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LEGALBAND、《亚洲法律概况》(Asialaw Profiles)等全球知名法律评级机构的排名和推荐。观韬中茂的投资并购团队覆盖多个司法管辖地、多语种和多种文化,近年来,代表众多国内外跨国公司、基金和上市公司客户完成了诸多知名和复杂的并购交易,服务涵盖了从产业准入法律和政策、交易结构设计、项目和合作伙伴的尽职调查、项目融资、交易文件的起草、谈判和签署、监管机构审批,到项目的交割和协同整合的所有阶段,涉及税务、外汇、合规、环境、不动产、知识产权、劳动、反垄断等不同专业领域,且具有英文、德语、西班牙语、日语等多语言能力。在这些成功的交易中,多法域、不同专业的律师协同合作,展现出了观韬中茂丰富的执业经验、高效的资源调动能力、对中国法律和监管环境以及国际并购交易惯例的深刻理解、对税务、财务和商业综合知识的融会贯通以及对客户需求精准把握和提供最佳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能力。同时,观韬中茂为众多客户提供公司治理的法律服务,服务的客户包括世界五百强公司、知名跨国公司、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以及投资基金等,在能源与自然资源、金融、高科技、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制造业、文化娱乐、电子商务、医药、健康与生命科学等诸多行业拥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观韬中茂的公司与并购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设立与变更• 公司治理• 企业合并与分拆• 企业业务剥离、业务重组• 企...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律事务涉及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类业务。能够为中央银行、各类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合作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担保公司、租赁公司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主体的各项金融业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观韬中茂在银行与金融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外资银行参股•设立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外金融项目合作•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事务•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市场退出以及清算•出口信贷•资产管理及运营•创业基金、产业基金及证券基金•信用证•掉期交易•信托业务•商业票据•可转换(换股)债券•政策性贷款•银团贷款•证券业务•信托业务•保险业务•期货交易•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担任管理人,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风险处置和破产清算法律服务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是最早成立房地产部门的律所之一,能够为各种类型的客户(包括政府、开发企业、建筑单位、金融机构、房地产基金等)提供房地产行业的全方位、全产业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其业务不仅涵盖了土地开发(土地一级开发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土地综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收并购与重组、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发包、承包和分包及建设工程合同制作及履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款的结算等)、不动产销售与租赁、物业管理与运营(物业租赁及物业公司的服务)、银行按揭等传统房地产开发项目,还不断开拓了新的服务领域包含基础设施PPP项目、旅游地产、集体产业用地城市综合体项目、房地产金融、外商投资等。观韬中茂向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白盆窑村村民委员会、北京市白盆窑天兴投资管理公司、北京德成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记黄埔有限公司、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南极星投资管理公司、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汇丰银行、美国铁狮门房地产公司、香港汇日集团、新加坡维信集团、天津克瑞思森林开发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客户提供房地产行业常年、专项和诉讼等法律服务。观韬中茂房地产部在孟雷律师的带领下,为北京南极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的永旺梦乐城(丰台区最大购物中心)项目与永旺梦乐城(中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谈判,其双方对于项目工程和租赁的具体问题理解分歧很大,双方经过多次反复的谈判,历时2年多,最终双方达成了交易金额为17亿4千万的项目合作协议。观韬中茂在立足于传统房地产开发项目上,最近在房地产金融、集体产业用地城市综合体项目及旅游地产等项目的业务日趋成熟。 “观韬律师团队广泛的专业技能吸引了众多国内开发商和大型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亲睐...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崇尚团队合作精神,观韬中茂在诉讼、仲裁及其他非诉纠纷解决程序(ADR)等争议解决领域中深耕数十年,尤其擅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及高净值的案件。观韬中茂各地办公室的律师们理论深厚、勤勉尽责、服务诚信、追求卓越,近年来,平均每个工作日观韬中茂各地律师都会处理30起以上的争议解决案件,他们深刻理解客户需求,洞察法律发展趋势,办案思路清晰,诉讼技巧娴熟,兼有在法庭上作为原被告双方辩护人的经验,知晓对方会采取的策略、了解其解决方法,有信心对客户的新案件提出独特的见解,具有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有深度法律服务的综合能力,在最高人民法院、各地法院及国内外仲裁机构均获得突出业绩,为国内外客户在日趋复杂的法律环境中赢得有力竞争优势。依托北京总部、中国香港与海外的悉尼、纽约、多伦多办公室,以及与亚司特(Ashurst)国际律师行观韬设立的上海联营办公室(JOO),观韬中茂全面协助客户应对不断增长的全球跨境法律争议,既帮助客户在香港及海外成功执行中国内地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也帮助境外客户有效应对中国境内争议,还曾代理第一起境外投资人以中国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国际投资仲裁案件的前置磋商程序,以及第一起中国法院民事调解书在美国执行的案件。观韬在众多诉讼、仲裁案件中作为不同行业的大型企业、公司及政府机构的代理人参与案件,所涉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民商事争议公司治理及股东诉讼银行、保险、基金及结构金融及衍生品争议证券纠纷及集体诉讼及证监会调查能源及矿产争议建设工程及房地产争议生命科学争议解娱乐、传媒领域争议数据产权和侵权纠纷破产衍生诉讼反垄断民事和行政诉讼反不正当竞争及知识产权争议国际仲裁海商和海事争议行政诉讼案件劳动仲裁及劳动争议解决案件刑事合规及刑事辩护观韬在争议解决业务领域连续多年被钱伯斯亚太(Chambers Asia-Pacific)、亚太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 As...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在重整/破产业务领域,观韬表现突出,整体实力跻身全国律所前列,在业内享有良好的声誉。观韬连续多年获得 Chambers、 The Legal 500、 IFLR 1000、 Asialaw Profiles、 ALB等全球知名法律评级机构的排名和推荐。最早进入中国破产行业的领先律所之一,在全国各地拥有丰富的成功业绩观韬是中国最早从事公司清算与重整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2002年以来,中国证监会重点整顿违规证券公司,观韬受证监会委托参与了第一家证券公司——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随后,观韬参与了近十家证券公司的停业、关闭清算和破产清算重整工作,获得了证监会及相关法院的高度评价。以此为契机,凭借公司管理优势和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所积累的丰富经验,观韬着力建设破产业务团队,深度整合市场和专业资源,加强理论与实务研究,不断在具体案件中转化成果。目前,观韬专门组建了拥有100余名律师的破产清算和重整业务委会员,形成了一整套办理破产案件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业指引、文书样式及实务汇编,实现了破产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流程化。作为破产管理人,观韬承办了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近1000家企业的破产清算案件、重整案件和强制清算案件,办理了大量涉及债权人、重整投资人的破产案件以及破产衍生诉讼案件。观韬总部及部分分所已经成为各地法院的破产管理人,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此外,观韬还成立了破产法研究与实践基地。通过与高校合作,观韬获得了国内顶尖法学院和专家学者的理论支持。
  • 发布时间: 2016 - 11 - 19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在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工程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主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在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审批阶段提供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有关的必备或参考前置程序的法律咨询•为基础设施及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建设规划、房屋产权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为各类PPP项目(包括BOT、BOOT、BOO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各类建设工程承包项目(包括EPC、EPCM、PMC等)以及招投标程序提供法律咨询•为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的全过程提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咨询•对基础设施投资及建设工程涉税事项提供税务法律咨询•审查、起草、编制建设工程合同类法律文件•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提供代理服务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知识产权是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重点研究和开展较早的法律服务,且具有若干成功案例。服务范围涉及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集成电路布图、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保护、植物新品种及电信传媒领域特有的版权、商标、特许经营权等保护方案的设计和实施。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在电信传媒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包括企业间并购、电信基础业务、电信增值业务、互联网业务,等等,可为客户在电信传媒领域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观韬中茂在知识产权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文献查询• 权利申请与登记(包括计算机软件、服务商标)• 无效、撤销申请• 转让及实施许可• 侵权调查• 反侵权指控• 技术引进、技术转让、知识产权许可• 电信传媒、制作业等行业特有的知识产权事务• 设计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OEM协议、保密协议、竞业禁止• 知识产权投资• 电信传媒业务的谈判与方案设计• 电子商务• 域名及商标保护和反保护• 网络知识产权• 电信服务•网络电子认证、电子签名•网络电子交易与安全•网络信息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观韬中茂在国际贸易法律事务方面,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专业突出、律师阵容强大。观韬中茂曾为众多境内外不同行业的大型企业、公司及政府机构在国际贸易救济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在反倾销调查、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相关贸易救济措施,WTO关于货物、服务、投资、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则以及相关的争端解决程序,海关分类、估价和原产地标识等海关法问题领域有着丰富的法律经验。正基于此,加之对中国法及相关程序的深入理解,使得我们能够为客户在应诉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保障措施等方面提供广泛而专业的法律服务。同时,观韬中茂律师还曾被特聘为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专业顾问代表中国政府作为第三方参与WTO争端解决程序。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拥有多名从事反倾销法律实务的资深律师,并具有在英、美、欧盟等国家、地区的执业经历,特别在WTO框架下的反倾销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借助观韬中茂综合的专业队伍,我们可以提供行业领域广泛的反倾销法律服务,主要涵盖以下方面:•代理国内企业应诉欧盟、美国及其他国家、地区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贸易保护措施•代理国内企业对国外企业提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申诉•代理国外企业应诉中国反倾销、反补贴的调查和其他贸易保护措施•为产业损害预警系统提供相关数据和法律报告,出具法律咨询意见•担任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有关WTO法律制度、信息•国际贸易中有关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合同、法律文件起草、审核、制作•提供争议解决涉及的非诉讼、诉讼和仲裁等全过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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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5 - 01 - 22

    北京_副本.jpg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9层

       邮箱:guantao@guantao.com

       电话:(86-10)6657 8066

       传真:(86-10)6657 8016

       邮编:100032

     



    观韬中茂成立于1994年2月,目前北京办公室拥有60余名合伙人,200余名律师及律师助理。

    北京是全国政治、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金融街早已是中国名副其实的金融管理中心。坐落在北京金融街上的观韬中茂,经过超过二十五年不断的开拓、创新和发展,在法律服务、专业建设和律师团队等方面已成为中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之一。

    北京办公室的法律服务范围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电信、大型基本建设、房地产、机械制造、交通、能源、环境保护、化工、医药、科研和服务业等领域。法律服务业务涉及资本市场、公司业务与并购、银行与金融、房地产与建设、重组与破产、能源与自然资源、争议解决、国际贸易与WTO、反垄断、私募与风险投资、工程与基础设施、知识产权、电信传媒与科技、金融创新与结构性产品、行政法等诸多方面。同时,在传统的商业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方面亦具有良好业绩。

    北京办公室拥有一支理论深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服务诚信、业绩良好、追求卓越的复合型律师团队,同时拥有多位法律专家、学者作为我们的专业顾问,能够为不同行业、不同客户提供全过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北京办公室曾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级文明所殊荣,并多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北京办公室的客户包括政府机关、中央企业和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大中型民营企业,以及国际领先的跨国企业等。我们在各个法律领域参与的标志性项目中,对客户的法律需求以及所服务领域的深入了解,都充分的展示了我们高品质的服务于各个法律领域的承诺。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上海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99号尚嘉中心12层、22层

        邮箱:guantaosh@guantao.com

        电话:(86-21)2356 3298

        传真:(86-21)2356 3299

        邮编:200051

     



    2001年3月,观韬中茂上海办公室成立。目前上海办公室拥有60余名合伙人,200余名律师及辅助人员。

    上海办公室的法律服务优势领域涵盖基础设施与房地产、收购与兼并、私募与风险投资、境外投资、银行和金融、破产清算、产权界定、股份制改造、股票和债券发行、知识产权、招标与投标等,并且在基础设施与房地产、公司业务、商业诉讼、仲裁、刑事辩护法律服务方面具有强大实力和优秀业绩。

    上海办公室的律师曾先后为上海世博会、上海中心大厦、上海迪士尼、上海中环线工程、虹桥交通枢纽、国家会展中心、徐汇滨江地块开发等诸多重大项目提供全过程、多层次的法律服务,还办理了大量既具社会影响又有专业创新的银团贷款项目、股权交易项目和资本投资项目,并担任东航集团、金茂集团、世茂集团、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东亚银行、国家电网华东公司、上影股份、陆家嘴股份、上海城投、上海仪电、上海申虹、上海申迪、洛克菲勒外滩源开发公司、三菱电机等众多政府机关、知名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上海办公室曾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十佳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文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上海办公室的律师曾荣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上海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领军人才、东方大律师、上海市十大平安英雄等称号,并有多人担任仲裁机构仲裁员、高校法学兼职教授和研究生导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

    上海办公室坚持“追求卓越,诚信勤勉,高效优质”的理念,追求“更专业、更诚信”的服务目标,以昂扬的姿态、宽广的胸怀、全球化的视野,为律师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和更大的空间,为客户提供更有价值、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西安_副本.jpg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51号尚中心713室

       邮箱:guantaoxa@guantao.com

       电话:(86-29)8842 2608

       传真:(86-29)8842 0929

       邮编:710075


     

    观韬中茂西安办公室成立于2001年7月,是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最早设立的分所。

    西安位于中国西部,是一座历史悠久的现代化大都市。西安办公室的设立顺应了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伟大战略,在国企改制、资产重组、并购、股票及债券发行与上市、投融资、破产及金融、房地产等诸多方面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高水准的执业能力, 同时还在传统的商业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方面具有良好的声誉。

    观韬中茂西安办公室自设立以来,坚持在法律服务领域”做专、做精、做强“的战略定位,始终坚持把客户利益与需求放在首位的服务理念,依托总部及境内外办公室的强大服务系统,以快速有效的工作和创造性的建议为目标,为当地客户众多的行政机关、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知名民企提供专业化、高品质、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西安办公室现有12名合伙人,40余名律师及辅助人员。设有公司证券部、金融部、争议解决及诉讼部等专业部门。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成都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505号仁和春天国际广场A座20楼2003室

        邮箱:guantaocd@guantao.com

        电话:(86-28)62129886

        邮编:610041


     

     

    观韬中茂成都办公室成立于2001年8月,现办公地址位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办公室现有33名注册律师,包括9名合伙人律师及辅助工作人员若干。

    成都办公室拥有理论深厚、勤勉尽责、经验丰富、服务诚信、追求卓越的专业律师工作团队,在一体化、公司化的管理模式下,依托总部及境内外办公室的强大服务体系,始终秉持诚信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服务理念,能够为不同行业客户提供全过程、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成都办公室法律服务范围涵盖公司业务与并购、行政法律事务、国际投资、房地产与建设、争议解决、银行与金融、资本市场等诸多领域,为当地众多行政机关、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知名民企等客户提供常年及各类专项法律服务,同时,在传统的商业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方面亦具有良好的业绩。

    成都办公室曾被评为成都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并将继续以昂扬的姿态、饱满的热情,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管理和队伍建设,持之以恒为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16 - 11 - 24

    大连_副本.jpg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6号人寿大厦1109室

       邮箱:guantaodl@guantao.com

       电话:(86-411)8282 9601

       传真:(86-411)8282 9901

       邮编:116001

     



    观韬中茂大连办公室成立于2002年4月,现有3名合伙人,15名律师及辅助人员。

    大连是我国东北地区重要的金融、石化、软件、机械制造和物流基地,设立大连办公室是观韬顺应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战略,致力于为大连乃至东北地区的经济建设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大连办公室的法律服务范围涵盖证券、银行、改制与上市、房地产、诉讼仲裁等业务领域。

    大连办公室的业务优势主要集中在合规咨询、改制并购重组、股权激励、股票及债券发行、企业清算与重整、诉讼仲裁法律业务方面,具有稳定、完整的工作团队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深圳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56层

         电话:(86-755) 2598 0899

         邮箱:guantaosz@guantao.com

         邮编:518048

     

     


    深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也是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金融中心、信息中心、商贸中心、运输中心及旅游胜地。

    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成立于2003年11月,现有超过10位合伙人及40位律师。深圳办公室基于深圳独特的地理位置而设立,为深圳乃至整个华南地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范围涵盖公司、证券、投融资、资产证券化、基金、房地产、劳动、知识产权、破产清算、诉讼仲裁及经济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服务。部分合伙人及律师在其他领先律所工作多年后加入,多有海外留学、工作经验,各个团队合作无间、专业互补,已经成为本所专业化、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办公室之一。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济南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26号中银广场十九层

       邮箱:guantaojn@guantao.com

       电话:(86-531)6788 5166

       传真:(86-531)6788 7166

       邮编:250014

     

     


    观韬中茂济南办公室成立于2007年3月,现有10名合伙人,37名律师及辅助人员。

    济南是中国东部沿海经济大省——山东省的省会,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和金融中心。济南办公室基于其省会的地理优势,致力于向各行业的客户提供优质、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其法律服务范围涵盖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仲裁法律事务;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济南办公室服务的主要客户包括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大中型国有、民营企业等。

    济南办公室在处理公司及资产的并购、处置、运营;大宗土地开发、拆迁立项、规划建设手续;风险性投资等领域业绩突出。擅长代理建筑工程、房地产、金融、投资等领域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诉讼及执行。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厦门_副本.jpg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23楼

       邮箱:guantaoxm@guantao.com

       电话:(86-592)5205 899

       传真:(86-592)5202 133

       邮编:361012

     



    观韬中茂厦门分所成立于2008年3月。2015年9月,厦门分所吸收合并两个当地律事务所,即福建建昌律师事务所和福建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整合后的厦门分所现有郑水园、李焰盛、朱玥、陈宇和张盛利5名合伙人,并有100余位律师及律师助理和辅助人员。

    厦门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濒临台湾海峡,面对金门诸岛,与台湾宝岛和澎湖列岛隔海相望,作为经济特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已成为海峡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和两岸贸易中心,厦门分所依托厦门特有的地理优势和投资环境,致力于向各行业的客户提供优质、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设计高水准的法律解决方案。

    厦门分所本着“敬业、合作、高效”的宗旨,注重发挥群体智慧,讲求团体协作精神,注重个人特长和集体优势的有机结合,形成厦门分所独特的法律服务风格。我们的业务优势主要集中在企业改制、产权界定、银行业务、股票的发行与上市,并购重组、投融资和私募基金、房地产项目,破产业务、海商海事、体育投融资和诉讼仲裁法律业务,我们也致力于提供刑事和知识产权的高质量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香港办公室

       地址:香港鰂魚涌英皇道979號太古坊一座18樓1801-3室

       郵箱:guantaohk@guantao.com

       電話:(852) 2878 1130

       傳真:(852) 2878 1360

        

     



    觀韜中茂香港辦公室成立於2008年12月,經過與王澤長·周淑嫻·周永健律師行(PCWCC)三年的聯營, 2016年2月1日觀韜香港獲得香港律師會的批准正式本地化,以觀韜律師事務所(香港)(Guantao & Chow)的名字,為客戶提供優質的香港及中國内地法律服務。

    本地化後,觀韜香港擁有五位合夥人閆芃芃律師、吳靜怡律師、李家學律師、林國明律師和林錫光律師,四位顧問周永健律師、周淑嫻律師、胡家驃律師和陳啟鴻律師。其中,PCWCC創始合夥人、前香港律師協會主席、前香港賽馬會主席周永健先生擔任觀韜全球主席,閆芃芃律師擔任觀韜香港管理合夥人。

    進駐香港是建設及拓展觀韜核心業務至關重要的一步,本地化後的香港辦公室將成為觀韜國際化的一個戰略中心,業務領域涉及公司及融資、並購業務、資本市場業務、外商投資業務、知識產權、仲裁與訴訟、物業買賣、公司秘書服務、中國委託公証及國際公證等,尤其著眼於各類跨境交易。我們將借助香港的地域優勢,進一步鞏固和整合律師資源,客戶資源,使觀韜能夠更好地為境內外客戶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務。

    觀韜與亞司特(Ashurst)國際律師行建立了超過十年的聯盟關係。亞司特是一間領先的、在17個國家擁有29間辦公室的國際所。通過與亞司特的緊密合作,我們將在全球的平臺上、持之以恆地為我們的客戶提供有價值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務。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天津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与徐州道交口天津万通中心6层609-611号

       邮箱:guantaotj@guantao.com

       电话:86-22-58299677 

       传真:86-22-58299679

       邮编:300042

     



    天津办公室成立于2009年4月。

    天津位于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随着滨海新区的开发与开放,天津迎来了新的历史性发展机遇。

    天津办公室顺应天津的发展,在天津标志性建筑信达广场设立办公室,向各行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全方位法律服务,尤其在外商投资、公司并购与重组、房地产、金融法律服务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业绩突出,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高水准的执业能力。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广州_副本.jpg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28号富力盈信大厦1703-04室

       邮箱:guantaogz@guantao.com

       电话:(86-20)38398787

       传真:(86-20)38398331

       邮编:510623

     

     


    观韬中茂广州办公室成立于2012年12月。现拥有3名合伙人,50余名律师及辅助人员。

    广州是广东省省会,中国第三大城市,国务院定位的国家三大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国际大都市,中国华南地区的金融、贸易、经济、航运、物流、政治、文化中心,国家交通枢纽,是著名的“千年商都”、“花城”。广州分所立足广州,辐射珠三角核心城市群,法律服务范围涵盖公司证券、金融、建筑房地产、投融资、刑事、行政法律业务等。

    广州办公室的业务优势集中在证券与资本市场、公司兼并与重组、私募股权与基金、国企改制与产权交易、不良资产、外商投资、知识产权、房地产与建设工程、诉讼仲裁法律业务等方面,能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杭州_副本.jpg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南楼1803室

       邮箱:guantaohz@guantao.com

       电话:(86-571) 89939691

       传真:(86-571) 89939620

       邮编:310013

     



    观韬中茂杭州办公室成立于2014年1月。现拥有20余名合伙人、律师及辅助人员共计60余名。

    杭州是中国浙江省省会,华东地区特大城市,是长三角副中心城市,杭州都市圈核心城市,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浙江省及华东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交通、传媒、通信和金融中心。

    杭州办公室在跨境投资与贸易、公司证券、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家族财富管理、基础设施与地产等领域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服务。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悉尼办公室


       地址:Suite 6, Level 7, 66 Hunter Street, Sydney NSW 2000

       邮箱:sydney@guantao.com

       电话:+(612)9002 0999

       传真:+612)9283 3567





    观韬中茂悉尼于2015年5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

    观韬中茂悉尼将立足于服务中国客户,开拓澳大利亚投资市场,将继续与顶级的国际律师行亚司特(Ashurst)推进联盟合作关系,依托两个网络,一个整体的无缝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最人性化、最商业化的投资解决方案。

    观韬中茂悉尼将着重于协助:

    中国企业前往澳大利亚开展兼并、收购业务;

    中国企业前往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以主板ASX为主)上市融资业务;

    中国基金、PE、VC前往澳大利亚开展基金、投资类项目;

    澳大利亚企业前往中国投资业务。

    主要的行业领域将涉及:

    农业;

    房地产;

    矿业、能源和自然资源;

    基础设施建设;

    高新科技、新兴技术;

    基金、债券、证券、融资。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苏州办公室

       地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大厦南楼1804-1806室

       邮箱:guantaosuzhou@guantao.com

       电话:(86-512)6606 0898

       邮编: 215000

     




    观韬中茂在苏州的分支机构,即苏州办公室,成立于2015年7月,办公面积700平方米。系总所基于地域布局在苏州开办的一体化办公室。苏州办公室拥有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分别在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投融资和兼并收购、公司合规、境外“一带一路”走出去法律服务和争议解决等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拥有专业律师,该些律师在苏州均有十年以上执业经验,是业内公认的领跑律师团队。






  • 更新日期: 2017 - 07 - 06

    44.jpg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国铁建1818中心写字楼16层

       邮箱:guantaowh@guantao.com

       电话:(86-27)87898080

       传真:(86-27)87898180

       邮编: 430061

     



    北京观韬中茂(武汉)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6月18日设立,现有合伙人、专兼职律师及律师助理50余人,其中硕士学位以上10余人、教授1人。

    武汉是湖北省省会、中部地区唯一的副省级城市和超特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其中“武汉光谷”具有全国少有的两块“金字招牌”—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办公室立足武汉,辐射湖北,本着“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致力于向客户提供精品化的法律服务。

    武汉办公室法律服务范围涵盖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银行和金融、不良资产清收与处置、刑事辩护、公司与并购、劳动法、税法、知识产权等方面。在上述领域,相关律师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

    武汉办公室于2021年获评武昌区“先进律师事务所”,武汉办公室党支部于2023年分别获评武昌区、武汉市两级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将武汉办公室作为法学实践基地。


  • 更新日期: 2018 - 04 - 02

    南京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0楼

       邮箱:guantaonj@guantao.com

       电话:(86-25)57793566

       邮编:210019

     




    观韬中茂南京分所成立于2017年11月6日,位于六朝古都南京风光旖旎的十里秦淮之滨,拥有现代化办公室3200余平方米,执业律师100余人,涵盖多个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是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全球23间办公室之一。

    古都金陵,自古以来就是一座崇文重教之城,有天下文枢之誉,如今高校林立,人才荟萃。律所聚人文之气,揽八方英才,拥有来自“五院四系”以及当地知名高校的法学教授4人(含博士生导师2人)、法学博士4人、硕士17人,中高级职称以上律师23人。多名律师成为行业翘楚,16名律师在省、市、区三级律协担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职务,6名律师在国内多所法学院所担任兼职教授或研究员,5名律师兼任多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观韬中茂南京分所为三百余个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江苏做贡献。服务客户包括江苏省地震局、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市地方海事局、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南京市鼓楼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河海大学、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银行南京分行、交通银行南京分行、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

    南京分所成功入选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汇鸿集团、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省国金资本运营集团、南京农创园科创投资集团等多家大型政府平台公司的入库律所名录,并与江苏省金财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及多个金融保险机构建立长期业务合作关系。

    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社会分工的精细,法律服务的专业细分已成大势。为客户提供深度专业化服务已成为观韬中茂南京分所的一大特色。律所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涵盖多个专业领域,包括投资与并购、银行与保险、破产重组与清算、建设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诉讼与仲裁、知识产权、房地产项目、海事海商、家事与财富传承、刑事辩护与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等。律所的专业服务团队,深耕各自专业领域,为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社会各界提供专业精深法律服务,取得优秀业绩。

    观之以韬,示之以略,未来可期。律所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服务理念,秉持委托人合法权益高于一切的观韬中茂价值观,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18 - 11 - 01

    多伦多办公室


       地址:100 King Street West, Suite 5600, Toronto, ON M5X 1C9 Canada

       邮箱:toronto@guantao.com

       电话:+1 (416) 847-1868

       传真:+1 (866) 288 -1166





    观韬中茂多伦多办公室于2017年10月经安大略省律师协会审核批准,正式挂牌成立。

    多伦多办公室作为观韬中茂在北美的窗口之一,立足加拿大,对接观韬中茂海内外17个办公室,以整体无缝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高效率的法律服务和多方位的整体商业解决方案。多伦多办公室在积极开展自主业务的同时, 还与顶级国际律师行 BLG (Borden Ladner Gervais),Gowling WLG, Stikeman Elliott LLP, 以及加拿大久负盛名的老牌律师事务所 Cox & Palmer和Minden Gross LLP 等密切合作,共同推动中加投资贸易合作。


    业务范围

    在协助国内业务方面:多伦多着重于对接国内相关业务走出国门,包括但不限于:

    中国企业前往多伦多开展投资,兼并、收购业务;

    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主板TSX和创业板TSXV)上市融资业务;

    中国基金、PE、VC 前往多伦多开展基金、投资类项目;

    海外贷款评审项目;

    高净值人士在加拿大的投资,置业和信托业务。

     

    在开拓加拿大本土业务方面,正在或已形成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矿业、能源和自然资源基础设施;

    加东大西洋省四省投资贸易合作业务;

    基金、债券、证券、融资;

    高新技术与区块链行业;

    中资华人公司法律顾问项目;

    移民,房地产以及婚姻家事业务。


  • 更新日期: 2020 - 01 - 15

    福州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振武路70号福晟钱隆广场46层

       邮箱:guantaofz@guantao.com

       电话:(86-591)87311996

       传真:(86-591)87311995

       邮编:350004




    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9年9月,目前拥有律师及律师助理65名,其中合伙人30名。

    福州是福建省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台江区自建区伊始一直作为福州金融、商业的中心。坐落在台江区江滨西大道的观韬中茂,将会在海西经济区内绽放异彩,在法律服务中卓越进取,立志成为福建优秀律师事务所。

    观韬中茂福州办公室的法律服务范围涵盖银行与金融、房地产与工程基本建设、海商海事、资本市场、公司业务与并购、重组与破产、私募与风险投资、争议解决、诉讼仲裁、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其中,在银行与金融领域、知识产权领域、争议解决与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具有良好的行业口碑。  

    观韬中茂福州办公室拥有一支理论深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服务诚信、业绩良好、追求卓越的律师工作团队,并拥有多名相关专业的法律专家,能够为不同行业、不同客户提供全过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20 - 06 - 10

    郑州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崇德街17号星联创科中心11-12楼

       邮箱:guantaozz@guantao.com

       电话:(86-371)8891 7800

       传真:(86-371)8891 7822

       邮编:450000


     


    观韬中茂郑州办公室成立于2019年10月,现有11位合伙人,120余名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人员。郑州办公室位于郑东新区龙子湖智慧岛星联创科中心的11层、12层,面积约2200平方米,内设律师办公室、卡座、会客室、会议室、多媒体会议厅、模拟法庭、客户服务中心等办公设施,郑州首家“5G智慧便民法庭(服务站)”,致力于为律师和客户营造最好的办公和接待环境。

    郑州办公室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在建筑房地产、政府国企法律服务、金融不良资产、投融资、破产重整、知识产权等领域取得丰硕成果,先后为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司法局、中共郑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党政机关,中国平煤神马控股有限公司、河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鹤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原豫资金控股有限公司、河南能源化工研究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等国有企事业单位,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郑州万科企业有限公司等房地产企业,中国人民银行郑州支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业分支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获得了一致好评。 

    郑州办公室成立至今,被郑州市人民政府评选为“高技术、高增长、高附加值”的“三高律所”,先后荣获“2020年度郑州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单位”、 “2020-2021年度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2022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郑州办公室的律师曾荣获全国优秀律师、河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郑州市优秀律所、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公益律师等称号,并担任河南省律师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的主任、执委,高校兼职教授和研究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河南教学科研基地亦设在郑州办公室。

    郑州办公室未来将立足中原,致力于打造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法律服务团队,以“帮助客户去盈,帮助伙伴成功”为使命,秉承“极致、温度、共赢”的价值观,一如既往的在重大复杂争议解决、非诉讼领域刻苦钻研,建设更全面的法律资源整合平台、更强大的律所品牌、更广泛的全球法律服务网络,助力中原经济区的发展,并为河南的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 更新日期: 2021 - 07 - 13

    海口办公室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大道20号鹏晖国际大厦23层A-B

      电话:  (86-0898)  66281620

      邮箱:guantaohn@guantao.com

      邮编:570208


           


    北京观韬中茂(海口)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0月,现有3位合伙人,20余名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人员。观韬中茂海口办公室位于美兰区和平大道20号鹏晖国际大厦23层A-B,内设律师独立办公室、律师工位、律师谈案室、中型会议室、大型多媒体会议厅、咖啡室等办公设施,为律师和客户营造优雅的办公和接待环境。

    海口是海南的省会,地处海南北部,是海南省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与综合交通枢纽中心。观韬中茂海口办公室立足海口省会区位优势,抓住海南岛自贸港建设发展契机,积极发展和壮大自身实力。海口所法律服务范围涵盖了政府法律服务、银行、证券、保险、电信、科技、大型基本建设、房地产、机械制造、教育、生命科学与保健、交通、能源、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化工、医药、科研和其他服务业等各种行业。

    海口办公室拥有一支理论深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服务诚信、业绩良好、追求卓越的律师工作团队,并拥有多名相关专业的法律专家,能够为不同行业、不同客户提供全过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24 - 01 - 16

    南昌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9号联发广场写字楼39层

        邮箱:guantaonanchang@guantao.com

        电话:0791-88508858

        邮编:330038




    北京观韬中茂(南昌)律师事务所是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战略性规划设立的第27家办公室。南昌办公室于 2023 年8月经江西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坐落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CBD中心联发广场39楼,拥有近2000㎡的一流办公场所。

    南昌办公室多名合伙人均是国内法律服务行业年富力强的佼佼者,拥有从业多年的履历,在项目管控、组织、执行经验丰富,善于处理复杂疑难及富有开创性的交易或案件,其中有精于政府行政合规、行政纠纷处理的专业律师,有企业合规业务的合规律师,有熟悉企业税务风险防控的税务律师,有精通建筑领域项目管理的建筑律师,还有多名律师被聘为省市级专家库的成员。

    南昌办公室实行“团队制、一体化”的管理与运营模式,确保办案质量,严格控制执业风险。通过人员培养一体化,统一人力调配,整合全体合伙人及律师的智识、专长及经验,实现全所资源互通与知识共享,在专业分工的同时紧密协作,以期始终以最专业的队伍与资源满足客户的多元需求。配以明确的业务合作保障制度,向客户提供专业化、差异化、精细化、创新型的高品质法律服务。

    南昌办公室秉持着“诚信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服务理念,以“求实、创新、协同、进取、分享”的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利用北京总所及国内外办公室在各领域的专业优势和各种资源,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23 - 09 - 26

    纽约办公室    

        邮箱:zack.xu@guantao.com 








    纽约办公室


    观韬于2016年8月在纽约开设办事处。纽约办公室作为观韬在北美的窗口之一,立足美国,对接观韬海内外服务网络,为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与经营提供优质的美国和中国法律服务。目前团队拥有管理合伙人1名,顾问1名。


    观韬纽约侧重业务领域包括:中国企业前往美国资本市场业务、兼并收购业务、房地产等投资业务。


  • 更新日期: 2023 - 05 - 09

    洛隆

    地址:西藏自治区洛隆县

    邮编:855400


    2022年7月,观韬中茂洛隆办公室成立。在此之前,西藏洛隆县为典型的“无律师县”。目前,洛隆办公室是西藏洛隆县历史上设立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殷林彦律师成为西藏洛隆县历史上注册的第一名执业律师。

    洛隆办公室的设立,是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高度政治觉悟和社会责任感的集中体现。洛隆县位于西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三省交界处,地广人稀,人口不足6万人,社会经济文化落后,法律服务市场一片空白,是典型的“无律师县”。2022年,为解决“无律师县”问题, 在司法部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各地30家律师事务所分别进驻西藏30个“无律师县”新设分所,洛隆办公室应运而生。

    洛隆办公室肩负着为洛隆县人民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使命。洛隆办公室的设立,既是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履行社会责任的标志性事件,更是洛隆县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为此,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各地办公室选拔了专业水平过硬、综合能力突出、业务经验丰富的律师长期派驻洛隆办公室。

    目前,洛隆办公室以派驻律师为先锋,已成为当地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当地重大法律事件的处理,在政府日常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洛隆办公室肩负起了洛隆县法律援助的重任,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广受赞誉。


  • 更新日期: 2023 - 02 - 07

    重庆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庆云路1号国金中心T1办公楼3307单元

      邮箱:guantaocq@guantao.com

      电话:(86-23)6762 9387

      邮编:400061




    重庆是西南地区最大工商业城市,是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核心城市,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西部金融中心,成渝金融法院驻地。

    观韬中茂重庆办公室成立于2021年2月,位于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现有超过10位合伙人及40位律师。重庆办公室自成立以来,秉承总部“诚信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理念,立足重庆,辐射西南,力争打造西南区域法律服务新标杆。其执业领域涉及资本市场、公司业务与并购、银行与金融、房地产与建设、重组与破产、争议解决、私募与风险投资、工程与基础设施、知识产权、电信传媒与科技、行政法、刑事辩护等业务领域。法律服务范围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电信、科技、大型基本建设、房地产、机械制造、教育、交通、能源、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化工、医药、科研和其他服务业等各种行业。

    重庆办公室律师团队吸纳了国内外知名院校的高端法律人才,其中多位律师有跨专业工作经历与多专业知识结构,通过团队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发挥各位律师在各领域的专长,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客户量身打造法律服务产品。


  • 更新日期: 2022 - 09 - 13

    青岛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31号国信金融中心T2座10层

        电话:   (86-532) 8581 1717

        传真:(86-532) 8262 0066

        邮箱:guantaoqd@guantao.com

        邮编:266061


          

    北京观韬中茂(青岛)律师事务所汇集了一批精通法律,熟悉经济、金融证券、科技、外语等专业知识,并具备丰富执业经验、复合知识结构、广泛社会资源的高素质专业律师,能够充分运用专业技能、执业经验及社会资源为客户服务,提供最佳解决方案,规避经营风险、创新增值服务。本所半数以上律师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提名”、“青岛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承办的多起涉外经济、金融及刑事案件在青岛市及山东省有较大影响,受到广泛好评。

    观韬中茂青岛办公室始终秉承“诚实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服务理念,严格管理、规范执业,充分发挥律师才智和分工协作的团队精神,强化服务理念、精品意识,坚定不移地走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之路,为客户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并多次获得“青岛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观韬中茂青岛办公室内设有金融团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团队、知识产权团队、公司业务团队、民商综合团队、刑事事务团队、破产与征收团队等多个业务部门,能够为不同需要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22 - 02 - 11

    合肥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28号置地广场A座33层

       邮箱:guantaohf@guantao.com

       电话:(86-0551)62806616

       传真:(86-0551)62806618

       邮编:230031




    观韬中茂合肥办公室成立于2021年8月24日,现有50余名专职律师,人员总数72人。

    合肥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是国家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观韬中茂合肥办公室的法律执业领域涉及资本市场、公司业务与并购、银行与金融、房地产开发、重组与破产、争议解决、私募与风险投资、工程与基础设施、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与结构性产品、行政法、刑事等业务领域。法律服务范围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科技、进出口、大型基本建设、房地产、机械制造、交通、环境保护和其他服务业等各种行业。

    观韬中茂合肥办公室拥有一支理论深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服务诚信、业绩良好、追求卓越的律师工作团队,能够为不同行业、不同客户提供全过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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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韬视线 News

观韬视点 | 慈善捐赠相关问题的简析

Time: 202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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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捐赠相关问题的简析


摘要: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民众、企事业单位及海外华人纷纷伸出援手向疫情严重地区捐款捐物抗击疫情,现在中国国内疫情得到基本控制,并开始向世界其他疫情严重国家地区伸出援手,捐赠物资。本文主要梳理分析关于慈善捐赠的相关法律问题,旨在为慈善捐赠提供合规支持。


一、什么是慈善捐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下称“《慈善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

除《慈善法》对“慈善捐赠”作出明确定义外,其他法律法规也同样对类似“慈善捐赠”的行为作出了相关规定,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下称“《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下称“《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修订)(下称“《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救灾募捐主体开展募捐活动,以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救灾捐赠受赠人捐赠财产,用于支援灾区、帮助灾民。救灾募捐主体是指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具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

《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3〕95号)规定,对外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慈善法》第三条及《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对于什么是公益事业同样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基于上述,慈善捐赠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无论法律规定的是“慈善捐赠”、“公益性捐赠”、“救灾捐赠”及企业的“对外捐赠”,虽然名称各不相同,但其捐赠的目的都是用于公益事业,皆属于本文所述慈善捐赠的范畴。


二、慈善捐赠的方式

根据《慈善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

(一) 直接向受益人捐赠

捐赠人直接向受益人(受赠人)捐赠,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此种赠与合同不可撤销,且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直接向受益人(受赠人)捐赠无法获得税收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下称“《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下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基于上述,个人只有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才可享受税收优惠;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才能享受税收优惠。

虽然一般情况下捐赠人只有通过慈善组织对受益人进行捐赠才享有税收优惠,但针对本次武汉新冠肺炎疫情捐赠人直接向受益人(受赠人)捐赠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二条,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二) 通过慈善组织捐赠

我国法律对什么是慈善组织、公益性社会团体等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慈善法》第八条,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条,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法接受捐赠。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捐赠人通过慈善组织捐赠的需要关注的事项:

1. 捐赠人可以要求与慈善组织签署捐赠协议;[1]

2. 捐赠人有权对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2]

3. 慈善组织应当履行一定的信息公开义务;[3]

4. 慈善组织应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4]

5. 受益人不得为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或慈善组织管理人员的利害关系人。[5]

(三) 慈善信托

根据《慈善法》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慈善信托业也属于一种特殊的慈善捐赠,委托人可以视为捐赠人,其将财产委托给慈善组织或信托公司(受托人),慈善组织或信托公司(受托人)根据捐赠人(委托人)的意愿,以自身的名义代表捐赠人(委托人)进行捐赠。


三、慈善募捐

(一) 一般概述

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慈善募捐属于一种特殊的慈善捐赠,即由慈善组织基于某一慈善宗旨发起募捐,由不特定多数的捐赠人或特定捐赠人向慈善组织进行捐赠。公开募捐应由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发起,应按照《慈善法》的规定,制定募捐方案并报民政部门备案。

(二) 网络公开募捐

1. 慈善组织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公开募捐

《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和不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以慈善名义开展募捐活动的,必须联合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进行;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发起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包括查验登记证书、募捐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慈善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慈善法》第二十七条,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进行验证。

《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在提供公开募捐平台服务时,应当查验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和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得代为接受慈善捐赠财产。

基于上述,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通过民政部指定的平台进行网络公开募捐,网络服务平台为中介性质,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核查慈善组织的相应证照。根据《民政部关于指定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公告》《民政部关于指定第二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公告》及查询民政部官方网站,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募捐平台有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腾讯公益、阿里巴巴公益、支付宝公益、新浪微公益、京东公益、百度公益、公益宝、新华公益、轻松公益、联劝网、广益联募、美团公益、滴滴公益、善源公益、融e购公益、水滴公益、苏宁公益、帮帮公益、易宝公益、中国社会扶贫网,共20家。

2. 其他组织或个人是否可以在网络上发起公开募捐

由于公开募捐涉及向不特定多数捐赠人募集捐赠款物,与定向募捐相比,存在更高的风险性。根据《慈善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故基于慈善目的的公开募捐,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当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进行合作。

注意《慈善法》仅规定了基于慈善目的(如因此次武汉新冠肺炎的疫情而发起募捐)的公开募捐需要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进行合作,对基于解决自身困难而发起公开募捐并未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规范。

《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第十条,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求助信息时,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

基于上述,法律法规并未对个人基于解决自己或家庭困难而在网络上发起的公开募集行为进行具体的规范,仅要求网络平台进相应的风险提示。经查询某公益平台,如因疾病等原因需要公开募集款物,网络平台要求提供病历等证明材料,符合平台自身规定的,平台将发布相关公开募集信息,故我国关于个人募捐有待进一步立法规范。

(三) 募捐涉及的相应法律责任

1. 行政处罚

《慈善法》第一百零一条,开展募捐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二)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三)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四)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或者居民生活的。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未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验证义务的,由其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基于上述,若存在《慈善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违法行为,则民政部门可以对个人、组织(包括网络服务提供者等平台)作出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责令退还募集财产、收缴募集财产、罚款、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2. 刑事责任

在进行募捐活动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除了会受到民政部门的处罚外,还有可能涉及到犯罪,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基于上述,若以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则构成《刑法》规定的诈骗罪。

是否同时构成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为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规定。其中,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刑法》分则中“金融诈骗罪”章节,诈骗罪为《刑法》分则中“侵犯财产罪”章节,一般来说,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司财产所有权,而金融诈骗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除公私财产所有权外,还侵害了国家金融秩序。以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行为并未侵害到国家金融秩序,仅侵害了公私财产所有权,故应以诈骗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四、向境外捐赠

(一) 个人向境外捐赠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条,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基于上述,个人应以年度外汇总额为限向境外捐赠款项,如果超过年度总额的,则应持经过公正的捐赠协议去银行办理。

(二) 机构向境外捐赠

根据《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机构应当通过捐赠外汇账户办理捐赠外汇收支。

1. 境内企业

境内企业接受或向境外非营利性机构捐赠应当向银行提交的单证包括:申请书(境内企业在申请书中须如实承诺其捐赠行为不违反国家相关禁止性规定,已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审批备案等手续,与其发生捐赠外汇收支的境外机构为非营利性机构,境内企业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使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公证并列明资金用途的捐赠协议;境外非营利性机构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文件(附中文译本);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在上述材料无法充分证明交易真实性时)。

境内企业接受或向境外营利性机构或境外个人捐赠,按照跨境投资、对外债权债务有关规定办理。

2. 国家机关及社会团体

县级以上(含)国家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不登记和免予社团登记的部分团体接受或向境外捐赠,应持申请书在银行办理外汇收支手续。

免于社团登记的团体包括: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如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如中国法学会、中国红十字总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作家协会等)、中国文联所属的11个文艺家协会。

3. 其他境内机构

其他境内机构办理捐赠外汇收支,应向银行提交的单证包括:申请书(境内机构在申请书中须如实承诺该捐赠行为不违反国家相关禁止性规定,已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审批备案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列明用途的捐赠协议。

境内机构向境外捐赠,除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单证外,还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

 

此次疫情期间,无论是企业、个人亦或是慈善组织,在向境内或是境外的受赠人进行捐赠时,也要注意合法合规的开展相应慈善捐赠活动。



[1] 《慈善法》第三十九条,善组织接受捐赠,捐赠人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慈善组织应当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书面捐赠协议包括捐赠人和慈善组织名称,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用途、交付时间等内容。

《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二条,捐赠人可以与受赠人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受赠人。

[2] 《慈善法》第四十二条,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慈善组织应当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一条,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受赠人应当如实答复。

[3] 《慈善法》第七十一条,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

《慈善法》第七十三条,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实施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慈善法》第七十四条,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的,应当及时向捐赠人告知募捐情况、募得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

《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二条,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 《慈善法》第三十八条,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慈善组织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5] 《慈善法》第四十条,捐赠人与慈善组织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时,不得指定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慈善法》第五十八条,慈善组织确定慈善受益人,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指定慈善组织管理人员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谭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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